反諷馬英九 李逸洋:馬該多讀警察法條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0-12 16:16:16  


李逸洋反諷馬英九法律知識不夠,叫他多讀法條。
  中評社香港10月12日電/為了是否繼續讓倒扁總部申請台北凱達格蘭大道靜坐的問題,台“內政部長”李逸洋與台北市長馬英九一連兩天隔空開火。今天上午馬英九表示李逸洋管得太多了,不過下午李逸洋有備而來,準備了一份“警察法”,他認為馬英九引用的法源是錯誤的,這次“內政部”介入中正一分局,絕對是“於法有據”。

  李逸洋指出,馬英九所引用的是“大法官會議的解釋”,這個解釋是有關里長選舉的案子,跟這次爭論的社會秩序維護毫不相干,簡直是“張飛打岳飛”,錯誤引用,並建議法學博士馬英九應多讀警察的相關法令。他說,“可能是馬市長太忙於黨務,對於相關法律、社會秩序等都這麼不經心,應該多讀讀與警察有關的法律。”

  一番冷嘲熱諷後,李逸洋表示,法律明文規定,警察的任務就是維持社會秩序和保護公共安全,而“內政部”可以指導、監督直轄市的警政實施,“警政署”可以統一指揮、監督各縣市警察機關,其中包括集會遊行的許可和秩序規劃。 

  李逸洋強還說,有關社會秩序維護,並非馬英九所言,民進黨政府不能監督過問;事實上,“內政部”和“警政署”對於社會秩序負非常大的責任,台北市大型的倒扁活動,台北市警力根本沒辦法應付,過半數以上警力是警政署從各地抽調過來的,“警政署當然有權限指揮、監督”。 

  而“警政署長”侯友宜則認為,目前的警力確實是無法負擔,畢竟上次合法的環島活動,警察已經善盡保護責任,但是10月10日是“非法集會”,警方本來就應該取締,既然上次違法在先,這次應該好好考慮整個警力部署。

  針對倒扁總部這次凱道路權申請問題,對台北市警察局長王卓鈞造成壓力,不過侯友宜也不敢公開施壓,僅表示,請王卓鈞依法處理,應該不至於造成壓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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