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吳淑珍將在雙十之後被起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9-25 17:39:19  


傳吳淑珍在雙十過後就會被起訴。
  中評社香港9月25日電/台灣媒體今天報道,黑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早就在草擬起訴書,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嫌偽造文書、貪瀆罪嫌將會被起訴,時間店應該會在雙十節前後,對此風聲,挺扁大老才會不斷釋出“扁嫂有問題,阿扁還是應該繼續做下去”的風向球。

  時報周刊的報道說,就在倒扁圍城這幾天,陳瑞仁正埋首在一疊疊的卷證資料堆裡,著手書寫備受各界關切的“國務機要費弊案的起訴書”。

  報道引述了解內情的法界人士透露,陳瑞仁自9月7日查黑中心開完記者會後,差不多在倒扁靜坐啟動的9月9日前後,便已開始著手書寫吳淑珍等人的起訴書,在查黑中心辦公室一個多禮拜幾乎很少出門。高檢署內不少人都嗅到“將有大事發生」的味道,甚至有人預測吳淑珍會在雙十過後被起訴。

  或許也是得到了消息,獨派大老辜寬敏才會在16日的綠營凱道集會上說,“就算吳淑珍有問題,也不代表陳水扁犯法”,隔天,“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也說,“就算第一夫人吳淑珍被起訴,陳水扁也沒有違法。”

  接著,考試院長姚嘉文說的更白,“除非陳水扁犯內亂外患罪,如果只是吳淑珍涉案,陳水扁還是不用下台,而且有義務做完任期。”這一連串由接近陳水扁身邊的人所釋放出來的預防針,背後所代表的義意何在?是否反而成了一種預言呢?

  外界都看得出來,越接近結案的日子,“總統府”方面動作越大,除了強力主導挺扁外,還放出各種“堅決不會下台”的訊息,甚至連既然“國務機要費”是用在情報工作,挪用發票就情由可原的“阻卻違法”法律論點都被搬出。

  政界不少了解陳水扁個性的人士都說,陳水扁執著性強烈、愈挫愈勇,會出現這種不尋常的動作應該是來自他“無法掌握狀況”的恐慌。

  事實證明,陳瑞仁檢察官他無法掌握,吳淑珍會不會被起訴他也無法掌控,最後他才希望藉用所謂的“阻卻違法”這一招乾坤大挪移來扛下所有的刑責,減輕他及吳淑珍將面臨的衝擊。

  問題是,陳水扁這一招是否能如願呢?大多數法界人士認為,陳瑞仁不會接受,社會各界也少有人能夠接受。

  陳水扁會不會下台?一般咸認關鍵在“吳淑珍是否被起訴”。時報周刊的報道說,陳瑞仁已經“進入書寫起訴書階段”。不願透露身分的檢方人士說,他們同事間不可能互相探詢手上案子辦到哪,但從自身辦案經驗去比對別人動作,以及他這個人辦案的慣性,很多事彼此都心知肚明,“現在(指陳瑞仁)百分百正在寫起訴書。”

  這位透露消息的檢察官說法,和前調查員蘇玉麒指稱“查黑中心沒有新動作,已經偵查完畢”也不謀而合。起訴對象則將包括自吳淑珍以降,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出納陳鎮慧等經手過國務機要費核銷過程者都有分。 

  “吳淑珍將被起訴!”消息來源斬釘截鐵地說,被起訴的罪名,將包括“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務者”貪瀆罪。前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後者則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上限為15年),得併科新台幣6000萬元以下罰金的重刑。

  另一位檢察官也私下指出,扁、珍兩人被約談時的說詞,顯然兩人一開始都知道蒐集發票就是為了要“核銷國務機要費”。那麼他二人以用途不符的發票來報銷“國務機要費”,形同報假帳,依據“刑法”對“身分犯”的規定,在這個案子裡,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共同犯罪,非公務員涉及罪名和公務員一樣,因此,上述貪污治罪條例才適用在吳淑珍身上。

  而陳水扁有“刑事豁免權”保護傘暫不會被起訴,是人盡皆知的事,不過,他的名字會不會以“共犯”身分出現在起訴書中,關乎他坐“總統”大位的正當性,才是大家好奇的焦點。 

  “很難不提到吧,讓我寫,就算有心規避也想不出寫法。”這位檢察官說,這是“雞生蛋,蛋生雞”問題,吳淑珍被起訴,代表“惟一有權運用國務機要費”的那個人不可能免責。

  起訴時間點呢?雙十過後最有可能。他分析,除了這樣天大地大的案子,需要一段時間審慎比對、撰寫外,檢察官們也會考慮對社會的影響,在雙十日前的任何時間公布,都更加刺激當天要“天下圍攻”的紅衫軍,若因此付出什麼慘重的社會成本,都不是他們所樂見的,“當然,陳水扁當天在外賓前的顏面,或許也是考慮點啦。”

  不過,外傳案子有可能被檢方依機密資料“封存”,所有人,包括吳淑珍、馬永成等,都留待2008年5月20日陳水扁卸任後再一起處理。“絕對不可能!”這名檢察官駁斥,如果有個案子是五人結夥搶劫,只抓到三個,還有兩人在逃,檢方有可能先不起訴那三人,說等全部抓到再辦嗎?

  而且,法院根本沒有“封存”這種程序,最多只是把案子擺著,這種說法有些外行。

  也有人說吳淑珍會沒事的另一個關鍵,關鍵還是只有一點:“陳瑞仁相不相信有祕密外交這件事?”如果陳水扁可以提出那名“祕密情報員”當證人,檢察官才會採信,進而考量這些東西。不過,在這樣的敏感關頭,就像一位調查員所說“證人的堅持度浮動”,白話來說,就是“阿扁找不到人幫他喬”,因為,這個證人必須能正確指出哪些發票確實是他為了外交工作而消費的,談何容易?誰敢?

  吳淑珍會不會被起訴?倒扁總部副總指揮、律師魏千峰認為,光以吳淑珍蒐集假發票來看,就足以構成偽造文書罪,雖然還是要尊重檢察官的偵辦情形,但若以通案來看,吳淑珍被起訴是跑不掉的。

  也有學者認為,在尚未看到檢察官全面攤開證據之前,很難論定吳淑珍是否會遭到起訴,就像顧立雄處理趙建銘的台開案時就表示,一切等起訴之後再說,因為起訴後才能看到檢察官手上的證據,進行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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