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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常務董事阮蘇少湄(右二)表示,香港大鴉洲天然氣站項目開發成本約八十億元。 |
中評社香港9月2日電/香港兩大供電商之一中華電力決定興建液化天然氣接收站,開發成本為八十億港元,將分二十年入帳。中電又首次透露,氣站可向其他用戶供氣。有學者認為,倘若向其他地區或電力公司出售天氣然圖利,有關資產卻享有全部准許回報,對香港用戶不公平,認為有關設施不應計入可獲取准許回報的固定資產內。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為解決海南島崖城天然氣供應量比預期少,中電三年多前尋求新氣源,並計畫在香港自建氣站。中電昨日宣布,決定在香港一個外島大鴉洲興建氣站,未來會向全球氣源購氣。
中電三天前已將項目的財務建議遞交港府,中電常務董事阮蘇少湄表示,項目開發成本約八十億元,成本將在未來五年分階段支出,並以二十年或以上時間攤分,對電價影響有限,但她拒絕計算電費增加的幅度。
她補充,中電總資產超過七百億元,每年有四十億元的資產折舊,兩年折舊已完全抵銷項目的投資。
香港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兼香港能源研究中心主任周全浩指出,以中電每年向香港售電收入達三百多億元計,氣站每年攤分約四億元,比例並不高,相信每度電費只以仙計增加。但他亦指出,中電剩餘數十億元發展基金,可作減少電費加幅。
接近中電消息人士亦透露,隨着未來香港的落馬洲鐵路落成,加上港府重售居屋政策令香港的新界及九龍住戶增加,均令中電售電量增加,抵銷加電費的壓力。
另外,阮蘇少湄指出,項目在設計上是以香港的龍鼓灘燃氣發電廠的需要為基礎,但在不影響中電供電穩定性及保電力用戶利益的情況下,中電樂意向其他用戶商討提供天然氣。
周全浩指出,這說法乖巧之處,是究竟售氣予其他用戶的該部分設施,是否應計算入可賺取准許利潤的固定資產內。“究竟計不計管制計畫協議,有很大爭議性。”他認為原則上,該部分設施不應計入固定資產,除非仿效中電售電予內地後,將部分利潤回饋用戶。他期望政府在保障社會利益的大前提下,仔細與中電商討具體安排。
港府經濟發展及勞工局發言人表示,中電有關興建天然氣站的項目,涉及財務、技術及環保上複雜的範疇,當局會非常小心及審慎研究項目的財務建議,包括成本及開支、未來電力需求及對電費的影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