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蹧蹋監察權 行逕如同市井無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8-25 09:55:50  


  中評社香港8月25日電/聯合報冷眼集文章說,台灣監察院一再促請說明,甚至“保證守密”,陳水扁仍堅拒提供“出借”十七件珠寶的親友資料。面對倒扁聲浪,要大家尊重憲法的陳水扁,自己卻創下“元首”“敷衍”監察權的空前惡例。

  文章說,不談吳淑珍喜歡貴氣打扮的“天性”,光陳水扁後來“坦誠”補申報的珠寶首飾、鑽表,就有十五件之多,價值三百七十幾萬元。平民苦到有母女只剩十元而自殺,吳淑珍還有必要向親友借珠寶,才出得了場面、見得了人?堂堂台灣“第一夫人”竟“淪落”到得向親友借用十七件珠寶,傳到國際,豈不笑話?

  陳水扁是法律人,面對財產申報卻一再玩法。從過去漏報股票、更正申報十五項珠寶及鑽表,以至在外界檢具吳淑珍公開佩戴過三十一件珠寶的新聞畫面後,又堅稱其中十七件係向“不能曝光”的親友所借,行逕如同市井無賴。

  若十七件珠寶真向親友借用,何必怕台灣監察院向當事人查證,難不成這些親友都有“機密任務”,見不得光?抑或是,十七件珠寶根本就是吳淑珍持有,只是為避免造成“更正申報”時再度漏報,更害怕因此重創已跌谷底的聲望。

  最嚴重的是,陳水扁身為領導人,應為台灣全體公職表率,卻一再漏報財產,甚至一再敷衍台灣監察院,堅拒提供“出借珠寶的親友”資料,所謂上行下效,將來官員、公職人員依樣畫葫蘆,敷衍台灣監察院,都源自此惡例,陳水扁禁得起千秋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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