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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門案」的美國因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1-28 16:01:22  



  薄瑞光此次來台,顯示他是明知台灣政局發生這麼多的紛擾,仍按預定行程前來。通常因為業務需要,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每年總會依慣例前來台灣一兩次以考察業務。如果台灣出現甚麼大事,像是李登輝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發表「兩國論」後,當時的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就專程前來要求台北「給個說法」。

  事實上,如果薄瑞光真不想在此時訪台,大可以取消或更改行程,在外交禮儀上也是司空見慣之事,並無失禮之處。然而,他不僅決意前來,而且還特別表明,他對台灣最近這麼多的紛擾,覺得「很有趣」,顯示他很想利用這次機會,好好研究一下台灣民主化過程中「很有趣」的一面。對於先前有關美方傾向支持陳水扁做完剩下任期的報導,美國國務院六月六日表示,那是台灣人民、而非美國要做的政治決定。這次薄瑞光來台正好重申華府的態度,他表示在罷免這一問題上,美方是沒有立場的。這次他穿梭在藍綠領袖蘇貞昌、陳水扁、馬英九、王金平之間,使他有第一手瞭解台灣政局最新發展的難得機會。

  至於挺扁人士升高支持陳水扁的動作,當然也是要在他來台訪問期間「做面子」給總統。不過,有趣的是,薄瑞光隨口一句「民主時代時常有敏感的時機」,很容易讓人聯想起菲律賓「人民的力量」推翻馬可仕,以及南韓數次政黨輪替都將前總統送入監獄的歷史。對陳水扁而言,薄瑞光「敏感時機」的談話還真有點「哪壺不開提哪壺」的意味。

  不過,在陳水扁陷入四面楚歌的這個敏感時機,也是他最急於對美國作出承諾以求自保的時候。因而除了再度具體表示「四不承諾不變外」,對於主權變更、領土改變、國號改變等課題,他也都對薄瑞光做了不會逾越的保證。

  在二○○○年當選台灣領導人時,當時還是台北辦事處處長的薄瑞光常驅車直入總統府下指導棋,曾讓陳水扁頗為不耐,結果卻換來一位更為霸氣的包道格。對身陷「扁門案」的陳水扁,薄瑞光有如一根浮木,除了緊緊抓住以免溺水之外,已別無他法。問題是,美國既己表明沒有立場干預台灣內政,不要說陳水扁抓住薄瑞光這根浮木沒有用,即使像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所說「緊抱美國大腿」,恐怕也逃不過人民審判定讞的歷史罪名。

  美國在「扁門案」的功過與利益考量

  對於「扁門案」從一開始愈演愈烈到罷免案成案這一段期間的發展,美國在提高台灣揭弊的正當性可以說是「有功」,在罷免案於立法院成案前穩住陳水扁貪腐集團的軍心則是「有過」;至於未來美國的態度,也可能是關鍵因素。

  筆者認為,美國在提高台灣揭弊的正當性是「有功」的。長期以來,對於陳水扁在台灣假「民主」之名,行「民粹」之實,布什政府深感不滿。今年布什總統總算在廢統與過境風波上展現魄力,讓陳水扁沒齒難忘。美國強大的政治壓力不僅讓陳水扁騰笑中外,也間接提升台灣揭發第一家庭諸多弊案的正當性。

  此外,筆者認為,在罷免案於立法院成案前,美國在台協會新任理事主席薄瑞光來台訪問,卻未對台灣第一家庭與陳水扁親信的貪腐敗德說過一句重話,不啻是變相協助陳水扁穩住陣腳,對台灣民主的正常發展是「有過」的。表面上,陳水扁信誓旦旦遵守「四不」的承諾與修憲不逾越憲法的保證,換取到薄瑞光的不說重話,好像是公平交易,銀貨兩訖。但是,陳水扁顯然是買空賣空,因為以他目前風雨飄搖的處境,他早已喪失興風作浪的能力以及發動憲改運動的正當性。

  美國協助陳水扁穩住陣腳,至少在短期是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的。第一,目前深陷「扁門案」的陳水扁是他執政以來地位最脆弱的時候,由於他能否繼續執政相當程度仰賴美國的支持,因此也是美國最好控制他的時候。為了爭取美國支持,他主動向美國輸誠,表示他會遵守四不承諾,不會在修憲議題上挑釁中國。第二,在陳水扁陷入四面楚歌的這個敏感時機,也是美國最容易對他提出要求的時候。五月間,台北辦事處處長楊甦棣在對台北美國商會演說時表示,美國樂見直航等兩岸經貿議題以民主方式討論,並形成政策。在包機常態化之後,美國的下一個要求應該是直航。第三是,美國擔心一旦陳水扁遭到罷免,呂秀蓮上台,不僅新人主政氣象一新,不可預測性增加,而且也可能更不易控制。

  美應告訴台灣人民誠實、司法公正與民主的真諦

  美國左袒陳水扁貪腐集團可能在表面上符合短期的美國國家利益,但就美國開國以來即深植人心的誠實、司法公正、民主等價值觀而言,美國卻是大輸家。

  首先,在五月十三日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的聽證會中,副國務卿佐立克特別強調在外交與政治這一行,信守承諾最為重要,不啻暗示美國這次不讓陳水扁過境紐約的做法,就是要他為自己過去的言行付出代價。「誠實是最好的政策」,可以說是美國立國之前就廣為美國人民接受的價值觀之一。美國政府先前既能義正辭嚴地斥責台灣領導人背信毀諾,今天就應站出來要求台灣領導人誠實面對台灣兩千三百萬同胞,而不是說美國「沒有立場介入」,實際上卻「情義相挺」。

  其次,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第四款的規定,美國國會可以因總統叛國、貪腐、重罪與行為不檢而進行彈劾。從財團與陳水扁家人、親戚、親信掛鉤與利益輸送的嚴重情形來看,相信「扁門案」確有其事的台灣人民,無疑遠比相信他們是被冤枉的來得多。美國的民主經驗顯示,司法公正為民主之本。因此,美國應要求台灣司法與檢調系統扮演獨立公正的角色,而不是說對台灣「最近這麼多的紛擾,覺得很有趣」之類的風涼話。

  美應告訴台灣領導人不可耍無賴

  最後,長期以來,美國一直重視台灣的民主化,也不時透過軍售、提高台灣高階領袖訪美的規格作為獎勵。在推動「中東民主路線圖」暫時受挫的今天,美國應該將注意力轉移到民主化已有小成、但卻仍需美國臨門一腳的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老大哥,美國不應該只是說「民主時代時常有敏感的時機」之類欲言又止的空話,而應該義正辭嚴地告訴台灣領導人:「民主化的過程中可以犯錯,但絕不可以耍無賴」。如果美國對台灣的民主未做及時的表態,不僅可能重挫台灣民主化的進程,更可能造成民進黨因擁護陳水扁貪腐集團而進一步沉淪。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6年7月號,總第1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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