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2日電/聯合晚報今天社論說,為了保權位,陳水扁近來數度提到遵守憲政體制,強調要在體制內抗爭,指涉之意很明顯,就是暗批施明德發起百萬人倒扁,“不合體制”。
一個靠反對運動起家的人,坐上大位,竟然回頭對人民的抗爭運動說三道四,這不僅是陳水扁個人對民主的背叛,保持沈默甚或替他強辯的民進黨,尤其為虎作倀。
社論指出,何謂體制內抗爭?從古到今,獨裁專政心態的統治者,共同語言都是要求人民守法,尊重體制。理由無他,因為體制,必然對統治者有利。講得再白一點,唯有統治者最清楚,法律給他的空間在哪!唯有統治者最明白,當他弄權玩法之際,自會有一堆政府機關、專家學者、保皇黨人,替他“圓體制的程序”,說這不違法,說那不觸法,總之就是“萬方有罪,罪不及朕”就對了。
出身律師的陳水扁,玩這“遊走法律邊緣”的遊戲,出神入化。於是乎,他收受陳由豪的錢是“政治獻金”,無罪;第一夫人吳淑珍拿SOGO禮券,是“間接收受”,無罪;駙馬爺趙建銘頂著陳水扁女婿名號,搞內線交易、打電話關說人事、逃漏稅,在陳水扁嘴裡全成了人民對第一家庭有高道德標準要求,當然也無罪!
仰陳水扁鼻息的黨主席游錫堃更絕了,竟說出以道德標準要求陳水扁,是封建遺緒。真好,這麼一來,上自陳水扁、陳水扁一家,中自黨主席、官員、立委,下自民進黨支持者,綠色名嘴,統統可以“毫無忌憚”了。當執政者真不錯啊,既有“體制”可玩弄,又無須忌諱道德標準,真正符合一句台灣諺語,“一手摸奶一手念經”!好話用來唬人,體制拿來掩飾貪瀆舞弊,陳水扁創下的台灣民主奇蹟,跟開發中國家,第三世界那些獨裁專政者的表現,又差到哪裡去呢!
社論說,讓我們為陳水扁上兩堂憲政學分吧。第一,即使在民主的社會,人民依然有與政權對抗的“天賦權利”,這是近代政治思想的精華“契約論”的要旨。陳水扁可以假裝不懂,但人民是絕對不會忘記的。第二,即使是在最民主的國家,人民走上街頭,民主抗爭,始終都是憲政體制“蘊含”的權利。陳水扁沒資格“污衊人民”,行使這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