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光明日報》:改善警隊紀律靠嚴懲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4-12 10:35:36  


  中評社香港4月12日電/馬來西亞《光明日報》今天發表題為“改善警隊紀律靠嚴懲”的社論,指出最近數年來,馬來西亞警員頻頻被指濫權或貪污。雖然政府已對其中一些投訴採取調查行動,不過,一些警員仍舊我行我素,明目張膽的濫權舞弊,以致各地一再傳出警員被投訴的事件。

  社論引述吉打州總警長祖比爾,指出雖然他已訓示警員嚴守紀律,但他至今仍接獲公眾投報警方無禮待人、警員不願意接受公眾報案、警員未嚴格遵守身體檢查規範、警隊在接獲投報後延遲趕到案發現場、警方在扣留嫌犯後未通知嫌犯家屬、巡警集體偷懶、警員在執行任務期間兼職做生意等等。

  為此,他再度苦口婆心的勸籲警員遵守紀律。他說,警方的服務對象是公眾,而到警局求助的公眾也都是需要警方協助的人士,因此,警方應提供高素質的服務給公眾,而不應讓公眾在警局詢問處苦等,或以惡劣的態度對待上門求助的公眾。

  社論指出,每當馬來西亞發生警員濫權或貪污的事件後,政府或警方高層都會通過口頭訓示的方式,對全體警員諄諄教誨,不過,一些警員卻將之當成耳邊風,並繼續瀆職濫權,而警隊的紀律和聲譽便是在這種情況下遭破壞。

  如果馬來西亞是相隔多年才發生一兩宗警員濫權或貪污的案件,那麼,還可將之視為個案,或以“樹大有枯枝”的說法,作為此事必然發生的理由。可是,馬來西亞卻是每隔一段時日,便發生這類事件,因此,這明顯是有關結構出了問題,所以,才會導致相同的問題一再發生。

  社論表示,事實上,只要政府能雙管齊下的從提高警員待遇和福利,以及嚴懲知法犯法的警員兩方面著手,相信這類問題必能迎刃而解。

  須知,警員待遇和福利低微一直是警隊無法吸納高素質警員,以及警員易於遭外界利誘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一旦政府將警員的待遇和福利調升到合理的幅度,那麼,大部分警員必將對警隊產生強烈的歸屬感,並將更為珍惜自己的工作。在這種情況下,願意冒著失去工作的風險而濫權舞弊的警員人數必將相對減少。

  社論最後指出,政府目前對濫權舞弊的警員的懲罰還不夠嚴厲,如果政府能加強有關取締行動,以及加重有關刑罰,那麼,才有可能對警員起警惕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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