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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制民主化的困難與出路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13 10:23:53  



  “民主回歸派”的主張 

  當時的「民主回歸派」組織如「匯點」和「新香港學會」等,都主張在九七年實行全面普選,並要求自八四至九七這十三年過渡期中,中英政府和香港市民都要做好各種相關的配套和準備(亦即等於今天炒得熱烘烘的「路線圖」),向九七倒數銜接。這些組織更不約而同的建議未來政制應採英國「西敏寺模式」,亦即是由取得立法機關的多數黨議員組閣,並由多數黨議員互選特首的間接選舉制度。今天回頭再看,這依然是一個簡單容易操作,而且由此產生的特首素質較有保證的制度。因為根據這個制度,特首是由他的多年共事的同輩小圈子選出來,他們在投票時,深知候選人的德才長短,而不像現時反對派要求的一人一票直選特首,選民只憑候選人在近一個月短短競選期間,以大量資源營造出來,許多時跟事實有很大距離的形象來投票,結果十分不可靠。 
 
  「西敏寺模式」今天看來最明顯的優點是執政集團已經佔了立法機關多數,政府的法案一定能有足夠票數通過,因而更能體現「行政主導」的原則,能夠保持回歸之前港英政府的效率。但吊詭的是,因為特首由立法機關中產生,這個實際上更能體現「行政主導」原則的制度,表面上卻是「立法主導」的。而且真要有效運作,更要求政黨政治。眾所周知,「立法主導」和政黨政治,長期都是禁區,結果便採取了接近美國總統制的政體。 

  香港政制的缺陷 

  表面看來,美式統總制的首長權力十分大,而且香港的特首,除了在國防外交事務上無權過問之外,在處理香港本地事務,比美式統總權力更大。這主要體現在兩方面:在日常立法,承襲港英政府傳統,法案草擬權全部掌權在行政部門手上,立法會議員的「私人法案」局限性十分大。在非常時期,香港的行政長官可以在立法會不通過其提出的重要法案之後,解散立法會,而在重選之後的新立法會仍然不通過其本來的法案之後,才要自動辭職。在《基本法》中,完全沒有對特首罷免的機制。但在實際的執行層面來說,美式總統制恰恰就落於鄧小平害怕的「三權分立,互相制衡,互相扯皮」的構陷。事實上,美國的政制設計,本來也是想避免通過政黨運作的,但實踐下來,沒有政黨不行,結果成了兩黨制。即使如此,美國的行政立法機關的關係也不穩定,於甲黨執政,但乙黨在議會中佔多數時,曾經出現多次財政預算未能及時通過,連公務員的薪水也發不出,政府部門被逼關門數天的僵局。最近一次,就在克林頓第一任時發生。可見美式總統制,縱使在美國本土運作了二百多年,在兩黨政治成熟的狀態,也不易運作,更何況香港這政治幼嫩、情況複雜、政黨不成熟的環境?再加上香港這個美式總統制是在一個特首與政黨絕緣的環境之中運作,再加上立法會直選議席採取比例代表制,即使他日全部議席由直選產生,也不可能有任何一黨能佔超過一半議席;行政部門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法案,完全沒有保證能得到立法會足夠票數通過,亦不可能只與一黨合作,結執政聯盟。 

  另一方面,因為執政與政黨政治絕緣,各政黨和政客只能局限於在立法會中發展,永無坐莊執政的日子。議會的功能只在於監督制衡政府,立法會議員們成了永遠的反對派;更因為他們毋須為其反對的理據和後果負責任,所以更慢慢養成了為反對而反對的歪風。議員只要罵政府、投反對票,就受市民歡迎,就容易再當選;行政部門要做事的話,大錯難免,小錯不斷,尤其是在經濟不景、特首和政府部門民望低時,支持政府的,成了「保皇黨」和「票房毒藥」。行政立法關係形成了結構性的對立,朝小野大的局面長期化。再加上因為行政長官要由中央任命,向中央和香港市民負責,反對派更往往以打倒這代表中央權威的象徵為務,成了逢中必反、逢特首必反的局面。 

  特首面臨的困局 

  這樣的政制設計,要求一個毫無政治經驗、沒有政黨關係的商人或其代理人,在只有數十萬個選民的薄弱基礎中產生,能在一個複雜的環境中,駕馭一個有一百五十年殖民地傳統和一套僵化了的思維和工作方法的公務員系統,面對以監督制衡為務的立法會和當中一部分反對派議員,擁有廣大受眾,但以嘩眾取寵為務的傳媒、以及民主意識,和對政府施政要求日高的市民,但手上卻早沒有以往殖民地政府的專政手段,如何實現「行政主導」,的確是一個難度極高的挑戰。有學者斷定,「行政主導」已經一去不能再返,特首、政府大不了只能做到「行政主動」,並且做出實事。這大概就是曾蔭權上任以來宣稱的「強政勵治」。 

  面對這一困局,現在採取的方法是選擇公務員出身的曾蔭權來代替過去毫無政治經驗的董建華來當特首,嘗試通過提高行政部門對社會事態作快速反應,以及其執行力,做到議而能決、決而能行、行而有果,並且降低行政失誤,提高政府管治能力的「勵治」,以特首和問責官員的高民望,以及短期只推行少爭議性的政策,得到市民的普遍支持,達到反對派議員如反對特區政府和它所推行的政策,等於間接與民為敵這「強政」的效果。 

  在目前的情況之下,這大概是最快能收效的對策。在最近政改事件中,初步顯示了「強政」的威力。政改方案得到超過六成市民的支持,雖然在反對派廿五名議員綑綁的策略之下,不獲通過,但反對派卻因此要為拂逆民意而付出巨大的代價,民主黨主席高呼「進入漫長嚴冬」。 

  特首的認受性 

  但是香港的行政長官如長期得不到市民一次性的通過選舉程序,對他在任期之內作出無可爭議的認受,而只憑飄忽難以捉摸和維持的民意,為其政策作個別性和非正式的背書,「強政」也很難長期維持。理想的行政主導,要麼特首能像以前的總督一樣,他的權威認受是外來的,香港沒有人能加以質議。雖然反對派聲稱香港特首是「中央委任的」,甚至是「由英國殖民地轉變為中國殖民地」,但根本不是這樣的一回事,香港特首沒有這樣的外來權威認受。另外一個可能性是像新加坡政府,首長是由市民以一人一票,在公開、公正、公平的選舉中,高票產生,其認受性十分穩固的確立,他可以直面反對派:「我是由三百萬個香港市民授權我推行我的政綱的,我就代表了市民的意志,你若反對我推行的政策,便是反市民。我若做得不對,下次選舉,市民自會投票給別人,讓我下台,現在輪不到你來阻擋,請讓開。」這才是理想中的「強政」。但是在香港目前的體制之下,立法會議員同樣也可以說:「我是九萬名市民選出來的,要是他們不同意我投反對票,下一次選舉時可以不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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