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拒從嚴:趙建銘否認到底,判刑將更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07 21:45:43  


  中評社香港6月7日電/股市禿鷹案,台北地方法院昨日一審宣判,陳俊吉因為沒有自白犯罪,也不繳交全部犯罪所得和供出共犯,成為五位涉及內線交易者唯一未獲緩刑宣告的被告,對照目前最熱的台開股票內線交易案,未來趙建銘等台開案的涉案人,如果和陳俊吉一樣否認到底,最後的下場,就是鎯鐺入獄。 

  中國時報報道,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禿鷹案,是一件典型的股市內線交易案,對比趙建銘所涉的台開內線交易案,可發現有諸多相似之處。 

  承辦檢察官,都是台北地檢署的許永欽,相關涉案人中,都有一個“三人組”,聚會吃飯。禿鷹案有李進誠、陳俊吉、林明達;台開案則有趙建銘、游世一、蔡清文;案情都是利用知悉內線消息,從中獲取利益;且內線消息都有輾轉告知二手以上,只不過禿鷹案為“放空”;台開案為“利多”。 

  涉案法條,都是證交法內線交易罪,法定刑度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從刑度來說,刑責非常重,涉及內線交易是從三年徒刑起跳。 

  禿鷹案五位從事內線交易被告,除陳俊吉外,其他四人不但獲減刑,還獲宣告緩刑,其關鍵就在於證交法一百七十一條內線交易罪處罰條款,特別訂有減刑的規定。凡是在偵查中自白,如有犯罪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並因而查獲其他共犯者,減輕其刑二分之一。 

  禿鷹案獲利最多的林明達,以及同案被告張錫寬、林一宏、古洲銘,就是因為符合前述規定,才獲得減刑,進而獲緩刑宣告。陳俊吉則是否認到底,成為內線交易五人中,判刑最重者。 

  從陳俊吉的例子,涉及台開內線交易案的趙建銘,如果還是否認到底,甚至辯稱他只是“二手消息”,依禿鷹案的判決見解,不論輾轉幾手,都是內線交易的共犯,則他的未來,就會和陳俊吉一樣,被判刑三年以上,毫無緩刑機會。 

  但趙建銘如果想通了,並且自白認罪,並交出全部所得和供出共犯,以林明達的例子,在押的他,不但有獲釋機會,還可獲減刑甚至有緩刑的機會。從陳俊吉、林明達的不同際遇,不難想見台開案的涉案人,未來的命運會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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