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台灣高鐵草率通車 無異草菅人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2-26 10:25:10  


  中評社香港12月26日電/台灣《中央日報》網絡報今天發表社評說,在耶誕節前夕,“交通部”斷然宣佈,將在周內核發高鐵左營至板橋營運許可,預料明年元月初即可正式通車營運。此一訊息立即引起外界高度質疑,認為“交通部”將財團利益擺中間、消費者安全放兩邊,消基會甚至發起全民拒搭高鐵運作,儘管“行政院長”蘇貞昌親自試乘背書,仍然無法釐清外界的質疑。

  社評說,高鐵八十五年開始公告招標,八十九年三月土建工程動工,施工將近七年,原本預定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通車,兩度延後;今年七月開始履勘,由於問題百出,至今年十月卅一日尚無法通車,十一月廿八日,履勘委員總結會議,提出通車前必須改善三十三項缺失,以及一個月零事故才試車運轉、兩周九十分鐘密集發車、四分鐘發行一列車等六項結論,不但要求高鐵必須完成改善才能通車,也要求“交通部”必須嚴格把關。

  然而,一個月,高鐵事故頻傳,前後發生五次,“交通部”非但沒有善盡把關之責,反而多方為高鐵開脫,極盡護航之能事。諸如十二月五日左營基地發生闖紅燈及擠岔出軌,十二月八日發生列車脫離行控中心控制,導致全線緊急停車,在台鐵行車規章都認定屬於重大事故案件,“交通部”卻淡化處理,認定為“非事故”;十二月十七日又在台中站發生架空線有異音,導致全線停擺事件,在在證實履勘委員指責“號誌與無線電系統不穩定”的說法,以及高鐵核心機電個別子系統已出現狀況的事實,未來如果幾個子系統同時故障,勢將造成嚴重後果,這也就是履勘委員痛陳,“現在的高鐵是一條存在高度安全風險的高速鐵路”。

  社評表示,令人痛心的是,“交通部”在這一個月,既未依履勘委員要求確實查核,相關紀錄、事證也未對外公開或說明,對先後五次事故,更一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態度處置;搶在“一個月零故”期限屆滿前夕宣佈,經過高鐵局總顧問中華顧問工程司、日本三位資深顧問及英國勞式驗船協會(IV&V)的認定,高鐵已達通車營運標準,因此核准高鐵通車,蘇貞昌也在日昨率領媒體搭乘高鐵,儼然為高鐵的安全背書。

  就事論事,高鐵能否通車,事涉專業判斷,當然應該尊重專業評鑑,問題是,“交通部”雖拿出日本及英國專家的高鐵測試報告,聲稱高鐵已達通車標準,但對島內專家,特別是履勘委員做成的六點結論執行情形,以及五次高鐵事故的處理情形,始終都諱莫如深,不敢對外公佈,“交通部”長及次長面對履勘委員質疑能否“保證高鐵通車絕對安全”,也不敢正面回應,如何能夠消除外界疑慮?

  社評指出,更有甚者,履勘委員所提三十三項缺失,究竟如何改善?由那些機構查核判定?至今並未公開,若係由身為高鐵顧問的日本高鐵或IV&V執行查核,不只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其公正性及客觀性,當然也大打折扣。事實上,舉世各地高鐵通車前的系統測試期間至少兩年、多則四年四個月,唯獨台灣高鐵卻在兩個月內,就硬要完成營運、機電、號誌、行控及整合測試,試問,從無建造經驗,機電、軌道或營運等相關人才又缺乏的台灣,有什麼能力可以做到?又有什麼把握可以安全無虞?明知問題百出還要通車,不是草菅人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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