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9日電/《瞭望新聞週刊》載文指出,日本內閣近期在“核武裝”問題上的表現令人不解。一方面外務大臣宣稱應允許討論是否應擁有核武器;另一方面卻是首相反復重申堅持“無核三原則”,表示關於日本核政策的爭論“已經結束”,“沒有任何人對政府的‘不擁有、不製造、不運進核武器’的無核三原則表示異議。”這除了出於維護政黨利益外,恐怕還有別的考慮——拿“核武裝討論”作為外交牌、戰略牌來打。
文章分析稱,從近處看,這出“雙簧”可能有兩個目的,其一是使朝核會談各方“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增大對朝鮮的壓力”。其二則是敦促美國強化對日本的核保護傘承諾。
往稍遠處看,日本政界某些人炒作“核武裝”還存在打戰略預防針的一面。意圖至少有兩個:一是對美國核保護傘的可靠性存在疑問,戰略上想留一手。二是對2008年之後的日美關係存在疑慮,想以“核武裝討論”“提醒”美國。
從日本國內來看,如此鼓吹討論核武裝問題的真實目的,並非是要在現階段做出核武裝決策,而是企圖打破國民對核武器的心理禁忌,為未來日本選擇核武裝政策做民意鋪墊。此外,日本政界一些政客發起核武裝討論的個人目的,還是為了靠炒作敏感議題撈取政治人氣,擴大選舉利益。
文章還稱,從經濟及技術角度看,如今日本要製造核武器不存在大的難題,真正的障礙在於決策上面臨的政治制約和巨大的戰略風險。首先,日本發展核武器面臨強大的民意阻力。時至今日,“反核”思潮仍在日本社會佔據主流地位。所以,目前日本臺面上的某些政治家,雖強調“應討論核武裝問題”,但多不敢直接鼓吹核武裝。
其次,日本發展核武器還面臨一系列法律制約。日本現行憲法第九條明確規定“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而且,日本現行《原子能基本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原子能的研究、開發及利用,僅限於和平目的”。日本參加的《防止核擴散條約》、《全面核禁試條約》均得到國會批准,政府的“無核三原則”是經過國會認可的。以目前的民意現實和政界格局,日本要在國會修改、廢除、退出上述法律、原則、國際條約,也非易事。
再次,日本發展核武器還面臨巨大的戰略風險。從軍事角度看,核武器的主要意義在於通過同有核國家保持“核恐怖平衡”,以遏制他國可能的核打擊。然而,日本國土狹小,人口高度集中,僅東京一地就集中了全國人口的1/10,抗核打擊能力極弱——無論擁有多少核武器,都難以有效維持同他國的“核遏制力平衡”。而且,一旦擁有核武器,就自然成為其他有核國家的戰略威懾對象——國家安全反而可能更加脆弱。從外交角度看,相互提供“基地”和“核保護傘”是日美同盟的兩大基石。日本自行發展核武裝意味著脫離美國的“核保護傘”,將從根本上動搖現行日美安保體制。另外,實現核武裝還將使日本戰後苦心孤詣樹立的“反核國家”、“和平國家” 的形象蕩然無存。日本有專家認為,如果那樣的話,“今後我國不管怎麼高唱‘削減廢除核武器’都不會再有國家回應。國家的國際存在價值將被明顯削弱”,“不可能再受人尊敬”。因此,“(日本核武裝)是極其拙劣幼稚的戰略”。
文章最後指出,對日本國民乃至亞洲人民來說,世界第二經濟大國的核武裝可以說是一個潘朵拉盒子。現在日本有越來越多的政客和右翼分子圍在盒子打轉,叫嚷著要打開它。雖然只是叫嚷,但足以令人警惕——畢竟近代歷史上日本讓人猝不及防的事太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