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評論:記者站腐敗的制度分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11 07:03:03  


  經濟和社會條件的變化誘發了某些人“新聞尋租”的欲望;新聞界出現腐敗的根本原因,在於媒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暴露出來的管理制度缺陷

  根據新聞出版總署日前發出的通報,四家報社地方記者站的正副站長——《中國食品品質報》社原四川記者站副站長汪啟明、《中華工商時報》社原浙江記者站站長孟懷虎、《經濟日報》農村版原浙江記者站副站長卜軍、《中國工業報》社原河南記者站常務副站長陳金良——因涉嫌敲詐而被捕。此消息發佈之後,新聞界和社會上反應不小。

  然而,由於多數業外人士不瞭解新聞界特別是媒體地方記者站運作的“潛規則”,因此可能產生了一些誤讀。其中最典型的,莫過於普遍認為相關記者站人員本來多從事高尚的輿論監督,後來利用輿論監督作為尋租手段;或者不外乎是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在個人事業發展中出現的個人蛻化過程。

  其實,對於國內新聞圈內人來說,問題並不複雜。確實,這些年來的經濟和社會條件的變化,誘發了新聞界某些人“新聞尋租”的欲望;但是,新聞界腐敗的根本原因,則在於媒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暴露出來的管理制度缺陷。其中,報社駐各地記者站,成了這種缺陷的集大成者。

  “事業單位,企業運作”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的新聞媒體開始從政府包辦的直屬單位,“轉型”為實行企業化運作的事業單位。市場經濟給媒體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收益和一定的新聞運作空間;同時,讓政府甩掉了“經費包乾”的沉重財政負擔。因此一時間,似乎出現了媒體和作為主管者的政府的“雙贏”局面,為此,媒體主管和部分媒體研究者興奮不已,歡呼雀躍。

  如果說這是一種“創新”,那麼它確實形成了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媒介體制。根據國內外權威學者的見解,目前世界上大致有三種媒介體制:其一,以美國為首的私有私營為主的媒介體制;其二,以西歐為代表的公營和私營並舉的媒介體制;其三,中國目前的國有國營和實行有限商業運作的媒介體制。

  然而好景不長,由於中國媒體的特殊政治身份和事實上的行業壟斷地位,由於原有黨報體制沒有應對行業尋租的制度設計,因此,內生型腐敗隨之滋長。起先是記者借“正面宣傳”的慣性,以“新聞報導”(俗稱“仙人指路稿”)贏得宣傳物件的好感,然後順利拉到廣告;媒體得到大頭,記者個人則提取普遍被視為合法的“組稿費”(注意:“組稿費”是中國媒體在20世紀80年代的一個不大不小的發明,實際上是一種回扣)。這是“有償新聞”的早期形式。

  與此同時,一種介乎新聞報導與廣告推銷文字之間的“廣告文學”(如今俗稱“軟文”),以“專版”的形式粉墨登場;除了媒體中的熱衷者,亦給一些地方上不得志的文人找到了一種財路。

  進入90年代,出席“新聞發佈會”拿“紅包”,成為“有償新聞”的一種新形式。當年北京某報記者曾創下一個月參加26次“新聞發佈會”的記錄。

  但總體而言,媒體廣告市場逐漸由80年代的“賣方市場”轉變為90年代以來的“買方市場”;對於全國發行的報紙來說,情況更是如此。因此,“新聞尋租”的成本和難度也在加大。這大概可以解釋,為什麼近年來較多地出現借輿論監督之名、行新聞敲詐之實的案例。

  路徑依賴之後

  至於全國性報紙的地方記者站,其管理的鬆弛程度似乎從來就甚於報社本部。

  上世紀80年代,大報的老駐站記者多來自報社本部委派。一部分人對新聞事業矢志不渝,另一些人則利用“賣方市場”大發廣告財,並且極有可能因廣告業績突出而受到報社的獎賞。

  換句話說,從“事業單位,企業運作”之日起,記者站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為報社“開闢財源”。相當一部分地方記者打著新聞報導乃至輿論監督的旗號巧取甚至勒索錢財,一方面是個人道德品質和法制底線與新聞職業角色無法匹配,其根源還是來自報社本部的“創收指標”、“獎懲機制”在興風作浪。

  當年筆者在一地方報紙工作時,報社一個自辦公司的經理因涉嫌貪污4000元,被拘留一年有餘。來自北京某大報的一名駐站廣告員(這類人都有記者證)聽罷上述故事,直言不諱地說:“我要是在你們報社,早就被槍斃了。”據筆者所知,他和他的幾個駐站廣告員朋友,90年代初在北京就有一處以上的住房。

  最近若干年來,在廣告“買方市場”的壓力下,一些記者站開始大量聘用本地“能人”(影響力較小的媒體這個進程開始得更早)。其實,他們的主要任務就是拉廣告和組織寫“廣告文學”。而對他們的資格審查,與其說是新聞從業性的,不如說是商業經營性的。

  我們用制度經濟學原理不難解釋“記者站現象”:一旦人們做了某種選擇,就好比走上了一條不歸之路,慣性的力量會使這一選擇不斷自我強化,並讓你輕易走不出去。這就是路徑依賴。這是因為,經濟生活與物理世界一樣,存在著報酬遞增和自我強化的機制。這種機制使人們一旦選擇走上某一路徑,就會在以後的發展中得到不斷的自我強化。

  路徑依賴有不同的方向。一種情況是某種初始制度選定以後,具有報酬遞增的效果,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其他相關制度安排向同樣方向配合,導致有利於經濟增長的進一步的制度變遷。這是一種良性的路徑依賴。另一個情況是某種制度演變的軌跡形成以後,初始制度的效率降低,甚至開始阻礙生產活動,那些與這種制度共榮的組織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盡力維護它。這是惡性的路徑依賴。

  這讓我們不得不反思“事業單位,企業運作”的模式。對此,政治學者、中央編譯局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的何增科博士在其《反腐新路》一書中的話一語中的:“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兼有官辦和商業化運作特徵的體制,是該領域各種不正之風產生的制度根源。”

  何為常規行為

  在今天的媒體廣告“買方市場”中,新聞尋租的成本和難度也在加大。對於廣告資源日見萎縮的全國發行的報紙來說,情況更是如此。這大概可以解釋為什麼近年來較多地出現借輿論監督之名進行新聞敲詐的案例。

  如前所述,當今世界上有三種媒介體制。但是,新聞腐敗通常不發生在第一種和第二種體制下,而出現在第三種體制中。這種現象在部分轉型國家中也同樣存在。例如,今天的俄羅斯記者收受“紅包”不是個別事例;在墨西哥,一些記者的信箱中每週會收到裝在信封裏的現金。現實表明,中國的媒介制度的設計(或自然形成的)缺陷,已經到了應進行深化改革的時候。筆者認為,新聞專業主義與市場機制的並舉,即新聞運作與經營業務的分離,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近日,新聞出版總署、中紀委駐總署紀檢組聯合召開中央單位報社記者站管理專項工作會議,針對記者站存在的問題,要求中央單位報社對照《出版管理條例》、《報紙出版管理規定》、《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關於新聞採編從業人員管理的規定(試行)》等法規、規章以及政策檔,全面開展一次自查自糾活動;中央單位報社要對本報社的管理制度以及駐各地記者站的管理情況逐一進行檢查,逐一糾正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問題。其中特別要求自查:“報社是否向記者站下達報紙發行、廣告管理經營任務,記者站是否存在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的情況。”

  看來,管理部門不僅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而且找到了合適的對策。猶存擔心的是,如果媒介的內部機制——具體地說就是經營體制和新聞運作不能有效分離,這種自查很難形成真正鞏固的制度,而流於“颳風式”的形式主義。“紅包”現象不止反增,似乎是一種先兆。而要求媒體改變目前的運作模式,似乎更是難以完成的使命。

  資料

  四記者涉嫌敲詐被拘捕

  據新華社北京5月15日消息,近日,新聞出版總署對《中國食品品質報》社等四家報社記者站記者汪啟明、孟懷虎、卜軍、陳金良以新聞報導為名,向基層單位和群眾敲詐或詐騙財物的違法違規活動發出通報。

  其中,《中國食品品質報》社原四川記者站副站長汪啟明涉嫌敲詐井研食品公司數十萬元被捕;《中華工商時報》社原浙江記者站站長孟懷虎涉嫌敲詐浙江省石油總公司35萬元被逮捕;《經濟日報》農村版原浙江記者站副站長卜軍涉嫌詐騙群眾5.8萬元被逮捕;《中國工業報》社原河南記者站常務副站長陳金良涉嫌敲詐河南省光山縣建設局2萬元被逮捕。

  (來源:浙江在綫—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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