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澄清外資在華收購規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8-12 03:09:50  


  中評社溫哥華8月11日電/ 中國商務部昨日發佈了《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希望在保護“國家經濟安全”的同時,規範對待收購交易。商務部的新規定是中國新出臺的大量規章制度中的一部分。這些新規章制度旨在監管海外投資者,並推進國內股票市場的改革,它們改變了在華外資企業的法律環境。中國商務部新規定出臺之際,一些中國官員和經濟學家紛紛抱怨,稱資金充裕的國際企業正在過多地搶佔中國一流的工業資産。

  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商務部新規定是對2003年頒佈的暫行規定的擴充,將首次允許外資企業以股權作爲支付手段並購境內公司,從而打開了一個可能非常重要的融資新渠道。但是,目前尚不清楚新規定會使外資並購變得更困難還是更容易,因爲中國政府官員在阻止還是批准交易的問題上將留有充分的迴旋餘地。

  商務部表示,9月8日正式施行的這些規定,將促進投資,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同時“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保證就業。”若收購涉及“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或者導致擁有馳名商標或中華老字型大小的境內企業實際控制權轉移的”,潛在投資者需事先申報。規定稱,當事人未予申報,可能會導致並購交易被終止。

  美國普衡律師事務所(Paul Hastings)駐香港合夥人胡立生(Maurice Hoo)表示,新規定沒有對“中國經濟安全”之類用語的含義提供明確指引,這會放慢交易速度,因爲投資者和當地企業需要判斷自己是否符合某些定義。胡立生表示:“儘管新規定爲境外上市和外資並購提供了明確途徑,但在涉及能否通過中國商務部審批時,仍然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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