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3日電/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支費,今天再度成為新聞焦點,根據某大報的頭版指出,馬英九利用特支費來養他家的小狗馬小九,費用高達七萬多元,為此,馬英九今天在參加大台北國際無車日活動時,特別回應表示,當初他不知道是用特支費所支出,在知道後已經將錢全數還回去;他特別澄清,當初特支費所支付的費用,並非報紙所寫的七萬多元,而是九千九百元,他已經全數歸還。馬英九強調,所有核銷登記程序都是合法的,跟國務機要費完全不同。
據今天某綠媒大報頭版所刊登的新聞,台北市長馬英九利用市長特支費,來支付家中所養的流浪狗馬小九的驅蟲及住院費用,而且費用高達7萬多元,可說是公器私用,馬英九今天也特別提出了解釋。
馬英九表示,當初認養流浪狗馬小九屬於公益活動,他原本不知道馬小九的驅蟲費用是由特支費支付,他一直以為當時是妻子付的,是自費的,沒想到是後來帳單寄到辦公室,辦公室同仁問會計可不可以核銷相關費用,會計室說表示是公益活動,可以核銷。
馬英九說,他之前完全不知道,不過在獲悉以後,他立刻把錢全數還回去,馬英九強調,他一開始就認為應該自己付,沒有想到後來是用特別費,他也感到很不安,倒不是說非繳回不可,因為在會計程序上是合法的。
馬英九也澄清,當初特支費所支付的費用,並非報紙所寫的七萬多元,而是9千多元,他已經全數歸還,他也會請主計處向審計處調出支票影本,給大家看以昭公信。
馬英九再次強調,他沒有不同的標準,一切都是誤會,當初認養小狗屬於公益活動,動用特支費其實沒有違法,他所有特支費的核銷都完全合乎規定,而且他沒有使用假發票來核銷,這和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用“狀況絕對不一樣。 雖然強調沒有違法,不過因為心理不安,馬英九還是改用薪水支付回沖特支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