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寬限被撤 港府促立法會盡快通過法例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12 18:21:10  


李少光:立即停止所有偵察活動不利治安,執法部隊會尊重人權和維持內部治安下,繼續做應該做的事。
  中評社香港7月12日電/香港終審法院今早裁定,香港高等法院早前指香港的截聽條例違憲但可繼續生效六個月的決定不合法,意即港府保安局敗訴,不能再以行政長官發出的行政命令執法。港府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下午出來回應說,尊重及接受終審法院的裁決,他強調,執法機構會繼續按照終審法院的判決,以及將來通過的新法例,在尊重《人權法》的情況下執法,現懇請香港立法會盡快通過有關條例。

  香港終審法院今早裁定,香港行政長官去年就秘密監發出的行政命令,違反香港《基本法》;亦都不認同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給予行政命令六個月寬限期。

  不過終審法院容許該行政命令,運作至八月八日,以給港府時間立法。期間政府可以繼續進行秘密監察,但要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

  李少光指出,既然終審法院容許執法機關暫緩執行有關命令,因此如果立即停止偵緝活動,會對香港整體利益有損,不利治安。

  李少光否認會出現法律真空的問題,執法部門可以在八月八日之前繼續按照法律執行秘密監察,執法部門過去是嚴格按照法律執法,也會按照將來的新法執法。

  李少光表示,立法會的草案委員會已開會了一百小時,已逐句審議草案,主席范徐麗泰同意在八月二日加開會議,繼續二讀,在八月八日之前完成立法工作,以便可以有法可依。

  他說,立即停止所有偵察活動不利治安,執法部隊會尊重人權和維持內部治安下,繼續做應該做的事,希望各議員能夠“綑綁式”支持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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