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香港的介入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9-18 15:42:10  


香港不是“飛地”,更不可能成為“獨立政治實體”。
  中評社訊╱題:中央在香港的介入點 作者:劉迺強(香港),全國政協委員、時事評論員
  
  製造概念與偷換概念
  
  「一國兩制」之下,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可以說到現在還在探索之中。一方面,雖云《基本法》已經就此定了框架,但是至今李柱銘之流依然堅持香港擁有「剩餘權力」,除了國防、外交之外,中央一概不管。事實上,「剩餘權力」是聯邦和邦聯等制度的概念,源於各本來是獨立的邦國,把部分權力上繳給聯邦或邦聯政府,沒有明確上繳的剩餘部分,在美國便歸州政府,並非聯邦政府所有。李柱銘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提出「剩餘權力」,當時便被駁倒。因為中國是單一制國家,在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之後,中央再通過《基本法》,把一大部分權力下放給特區政府。在《基本法》沒有明確下放的權力,全部為中央所有。但是反對派從來都不注重《基本法》,隨意用某些人的「法律權威」地位,順著某些群眾故意胡說八道,而傳媒又廣為傳播;謊話說了多遍,便好像成了真理,一波接著一波地不斷衝擊「一國兩制」的底線。

  類似的夢囈最新版本是「香港是飛地」和香港享有「次國家(subnational)地位。「飛地」(enclave)是於外國屬土內之土地,一般的理解是跟殖民地差不多,如回歸前澳門在英語報導時一般稱之為葡萄牙飛地,中文則極少用這名詞。港澳回歸多年,竟然還是「飛地」,豈不奇哉怪也!再說,今天香港如果是「飛地」,究竟是哪一國的「飛地」?反對派拋出一個偏僻名詞,主流傳媒中沒有反駁的聲音,慢慢又可蒙混過關了。至於「次國家地位」,則更具創造性,不知出自何經何典?不但《基本法》所無,連正規的英文字都不見。不過因為源於大學教授和行政會議成員,當然有其「權威性」了。於此可見,反對派是不會放棄,千方百計地要把香港在「一國兩制」的名義之下,改變為獨立政治實體的。他們與台灣的獨派,本質上毫無分別,行動上互為犄角,都是為了要從母體分離。
  
  「釋法」與「干預」
  
  在另一方面,中央對「一國兩制」具體如何實施,也作了十分曲折的探索。一開始,因為「一國兩制」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提出時,許多港人信心不足,怕共產黨干預;中央決策層很多也認為「一國兩制」的體現,就是對特別行政區不干預。針對這種看法,鄧小平大不為然,於一九八四年就指出「不能籠統地擔心干預,有些干預是必要的。要看這些干預是有利於香港人的利益,有利於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還是損害香港人的利益,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現在看起來,香港從現在到一九九七年會有秩序地度過十三年,十三年之後,會有秩序地度過五十年。這我是有信心的。但切不要以為沒有破壞力量。這種破壞力量可能來自這個方面,也可能來自那個方面。如果發生動亂,中央政府就要加以干預。由亂變治,這樣的干預應該歡迎還是應該拒絕?應該歡迎。所以事物都要加以具體分析。」

  回歸之初,人心未定,中央的指導思想是盡可能不管,「少管就是管好」。九七年八月底,特首董建華在深圳首次與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廖暉會面。廖暉表示:「國務院港澳辦將幫助溝通特區政府同中央政府、中央各部門和各地方的關係,做好守門員、聯絡員和服務員,為特區政府,為香港公眾服務。」這番話很形象地反映中央的政策,開始時更守得像鐵門一樣,甚至連遊客也不准來港,弄到旅遊業叫苦連天。

  回歸至今,反對派認為中央對香港進行干預的事例,是人大多次釋法。他們甚至在各種不同場合,不停要求人大承諾以後不再釋法。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進行過兩次釋法和一次決定(一般通稱為三次釋法),分為九九年六月就居港權事件,規定港人內地婚生子女出生時,父或母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子女才享有居港權;第二次釋法,出現在二○○四年四月。基本法附件規定,二○○七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及備案。當時,「二○○七年以後」是否包括二○○七年,「如需修改」是否一定修改,在社會上引起了激烈爭論。結果,人大裁決,前者定義包含二○○七,後者應理解為「可改可不改」,○七○八年可擴大選委會和增加議席,但不實行普選。○五年四月第三次釋法,補選特首任期明確定「剩餘任期」。

  這三次釋法,都是對香港政治和社會發展十分必要和有利的合法行動,而且都是應香港要求而作出的,實際上難以理解為干預。事實上,世上有明文憲法的國家和地區,即使是英語普通法系國家如美國,都有釋法機制,而且大都是立法機關擁有最後解釋權。反對派在此大造文章,並非無知,也不是無理取鬧,而是有系統地打擊中央權力,目標是如以上所述,要達到獨立政治實體的地位。中央對於釋法,一方面是堅持依法行事,同時對無理的反對,堅持對話和寸步不讓。問題是香港主流傳媒的話語權長期為反對派所壟斷,再加上他們的一些祇懂英國式普通法的「法律權威」有意的扭曲,中央合法、合情、合理的釋法行為,在香港反而成了理不直、氣不壯的「干預」。

  這種正氣不彰的不正常狀態如不糾正,是非黑白便會長期顛倒,香港的社會氣氛不可能正常,這反而是中央應該積極進行干預的地方。到今天,問題已經十分明顯和嚴重,要考慮的並非要不要干預,或者應該與否,而是如何依法干預。許多人一聽到「干預」,便聯想到行政干預,這是《基本法》所不容許的。而縱使在內地,輿論也講求導向,行政干預日少,也日趨失效。在香港,輿論導向並非事事微調,因為中央除了自己在港兩份銷量不高的報紙之外,根本不可能進行微調,而且這樣做是主流社會所不接受的事。要扭轉香港社會病態的風氣,並非簡單的輿論導向,而是正面向香港廣大市民作統戰工作。
  
  統一戰線與親疏有別
  
  統一戰線是中共得天下的三大法寶之一,因為成功,所以在大陸之外越說越玄。簡而言之,不外就是爭取群眾、孤立敵人,達到共同的目標而已。香港做了一百五十年殖民地,港人長期是「化外之民」,港英長期的教育設計,令港人對中國大都祇認識鴉片戰爭之前的歷史,民族感情祇維繫於中華文化和山河大地,於此刻的國情完全缺乏瞭解,更不用說與十三億同胞有甚麼共同目標了。於回歸之後,對港澳同胞大力進行統戰,不單是天經地義,同時也是把「化外之民」轉化為公民的必要措施。自二○○三年下半年開始,我們開始見到中央統戰部長劉延東較高調參與香港有關的活動,這多少反映了中央有意對港加強統戰工作。問題是統戰工作並非一個部長在北京就做得了,我們在香港仍然未見到統戰工作有實質性的加強。

  香港的政府和民間,起碼在形式上也有類似的配合行動,如公民教育、國情教育、學生交流等等。這些活動,主要在學校中進行。但前線教師大部分是反對派大本營「教協」會員,它所舉辦的有關培訓工作,包括請多年未到過大陸,以頻頻示威抗議起家的無政府主義者「長毛」,演講「中共特務如何在港運作」,再加上回歸以來的教育改革損害了教師利益,不少教師懷有抵觸情緒,反而利用這些空間,宣傳反對派那一套。問題的關鍵在於長期以來,從中央到特區政府,都採取和稀泥的態度,不但不分親疏敵我,因而在黑白顛倒的環境中,實際上出現了「愛國有罪,反共有理」,反對派受獎勵,愛國人士受歧視的怪現象。愛國人士被排斥於建制之外,原因通常是「港人不接受」。為甚麼「港人不接受」他們?並非他們品格有何缺失,或者做錯了甚麼事、或者能力有問題,他們最大的過失祇是愛國而已。連中央到特區政府事實上都同意了反對派的論述和對事物的態度,顛倒了的如何能再顛倒過來?

  自去年反對派完全不講道理,綑綁式否決了特區政府政改方案,終於使中央和特區政府大徹大悟,知道反對派的本質;知道誰是朋友,誰是敵人,知道應該「親疏有別」去處理這些關係。尤其是在今年三月開始,曾蔭權主動向愛國愛港政黨民建聯示好,希望建立戰略性夥伴關係,反對派對此不但大為震驚,更組織其輿論工具口誅筆伐。祇不過政府對所有政治勢力都一視同仁是全世界都沒有的事,全世界的反對派都是坐冷板凳的,祇有最近在香港出現了幾年反常狀態,現在特首充其量是撥亂反正而已。反對派越罵,特首和特區政府、中央政府的支持度越升,而他們則江河日瀉,於此可見中央這新態度是對頭的。

  這一改變才剛露端倪,有待發展,但於此可見,政府如何分清親疏,大大有助弄清是非黑白,立竿見影地提高其管治能力。今後中央和特區政府應通過各種行動,向港人顯示愛國愛港是香港市民應有的價值觀,因而是會得到鼓勵的價值觀;與之相反,反中亂港是會受到壓抑的價值觀,更不用說有關係的言論和行為了。五月初,港島灣仔至銅鑼灣之間的「遊行熱線」出現了一次由全港各中學和青年團體參加的「五四青年遊行」。這是香港極少數不是抗議性的大遊行,祇是正面地表達青年的積極性和活力,遊的人開心、看的人開心、沿途的店舖生意不受影響,也同樣開心。於此可見,祇有致力壯大愛國者隊伍,最後絕大部分港人都成為愛國者,而不是稀裏糊塗地把所有人都認定為愛國者,回歸後的香港才會逐步成為與中國整體發展相協調的部分,而不會成為反華勢力的前沿陣地。
  
  中央應主導香港與
  內地及港台關係
  
  香港與內地關係,事關雙邊,中央從來都有參與。但是中央對港人心態的轉變,似乎仍未完全掌握。港人以前看不起內地同胞,生怕他們大量湧港,弄到香港「陸沉」;現在則巴不得多些旅客和投資者來港,也歡迎內地專業人士來港工作、學生來港學習。香港經濟要融合於大珠三角,以至大中華經濟中,也已經是港人共識,但特區政府背著「積極不干預主義」的沉重包袱,根本不知道如何往前走、如何與內地省市做定位和分工。香港與內地關係,現在大部分港人從心底裡都期望中央做積極主導,不然的話,「一國兩制」是把雙面刃,要是處理不好,歲月蹉跎,「邊緣化」的危機感已經掛在港府高官的嘴邊了。

  另一個中央理應介入、卻沒有好好落實的範疇,是港台關係。首先,港台關係從屬於兩岸關係,並非香港高度自治的內容之一。回歸之初,中央便已經訂下「錢七條」,把特區政府哪些應做,哪些不應做,界定得十分清楚。基本上,所有官方接觸,都由中央主導,民間接觸,特區政府又毋須介入;除了具體的人員進出管理之外,可以說是無所作為。另一方面,自四九年以來,香港與台灣的接觸,由英國通過駐港的政治顧問操盤,港英政府官員祇負責執行。本地官員於對台業務既無認識,亦沒有有關培訓,所以回歸以後,特區政府對於這敏感而神秘的領域樂得甚麼都不管,甚麼都不做。這樣下來,港台關係於回歸之後不但沒有改進,反而有倒退的趨勢。與同樣是特別行政區的澳門比較,人家在這方面積極進取,已經逐漸在促進兩岸關係中營建了一個獨特的定位,更加顯出香港在這方面的失誤。

  傳統上港台之間的交往十分緊密頻繁,而對台灣來說,香港的「一國兩制」經驗,在許多方面更具參照價值。因此,港台關係,應該得到中央更大的重視,起碼不能容許目前的放任自流、逐步倒退的情況繼續下去。中央政府大可依法介入,其中一個模式是讓中聯辦的台灣事務部發揮類似往日政治顧問的作用,主導港台官方關係,並積極促進民間關係的發展。在這方面,「一國」體制內在港的各級政協委員,一般估計人數超過五千,他們都是在各界別事業有成的知名人士,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向台灣同胞投射「一國兩制」的軟力量。這無疑也是對台灣的統戰工作的一部分,香港在這方面不但責無旁貸,同時也是駕輕就熟,可以事半功倍。

  據上分析,回歸以來,中央對港政策是以「不干預」為主導,這無疑有其歷史上的客觀需要,並且成功地在香港和海外建立了對中央依法落實「港人治港」的信心。在現階段,中央如朝對港對台統戰這方面跨進,無論從哪一個角度看,都是絕對合法,並且合乎情理的,因而會被香港市民和台灣同胞所接受的。跨出了這一步,便打破了回歸以來,中央對香港祇見招拆招、見火救火的消極被動狀態,並且會立竿見影地扭轉香港的政治氣氛,和促進港台之間的各種往來。而經過中央主導,順暢地使香港經濟融合於大珠江三角洲和大中華經濟之中,必將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使香港經濟迅速回復活力,成功轉型。台灣目前經濟疲軟,此舉對台的示範作用,和促統功能,更不容忽視。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06年7月號,總第1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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