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媒體:美歐公司商業間諜無處不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9-27 17:09:44  


帕特裏夏.鄧恩(右)與馬克.赫德。(資料圖片)
  商業間諜這個帶有神秘色彩的詞,最近一段時間頻繁出現在美國主流財經媒體上。美國的報紙、雜誌不僅追蹤報道惠普公司的“電話門”醜聞,而且將許多美歐大公司非法獲取商業情報的老底兒一一揭了出來。

  惠普公司的“電話門”醜聞是這次美國媒體蜂擁報道商業間諜案件的“導火索”。

  去年2月,惠普董事會討論撤換在任首席執行官卡莉•菲奧裏納時,有人將消息洩露給了媒體。為此,今年年初惠普公司雇用私家偵探調查消息洩露事件。他們利用社會保險號從美國電話電報公司騙得公司董事和相關記者的電話記錄。這一行為經披露後被認為觸犯了隱私權,美國國會、聯邦和州政府的相關機構已介入調查此事。9月22日,惠普前任董事會主席帕特裏夏•鄧恩被董事會正式辭退,新任董事會主席馬克•赫德不久之後承認與這一醜聞有染。

  美國媒體趁熱打鐵並借題發揮,對發生在歐美國家的商業間諜大案進行了全面報道。

  美國《商業週刊》刊登的一篇文章指出,美國一些公司每年用於收集競爭對手情報的費用高達100萬美元。美國商用情報顧問公司Fuld & Co.主席富爾德表示,90%的美國企業聘請專人進行相關的間諜工作。負責執行任務的“職業特工”多是大學畢業生,在大學裏就選修過有關競爭性情報(簡稱CI)的課程,以刺探競爭對手內部資訊及保護公司利益為己任。 

  美國《福布斯》雜誌等提供的資料也顯示,很多歐美大公司都曾採取“不光彩”的手段獲取競爭對手的機密材料。例如,德國大眾汽車公司曾派出商業間諜到通用汽車公司偷取數箱機密計劃文件,被訴後不得不向對方支付1億美元的庭外和解費;寶潔公司曾雇用間諜以市場分析員的名義潛入聯合利華公司,從後者的“垃圾堆”中獲得大量機密;波音公司兩名員工為爭取美國空軍的一份衛星生產合約,偷取了競爭對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計劃書,結果波音在失去合約的同時,也被罰在一段時間內不得競投空軍裝備合約。

  雖然刺探商業情報難免讓人產生負面聯想,但微軟公司創始人比爾•蓋茨卻坦言,這也是迫不得已的事,“讓公司領先其他對手的最好方法,就是利用情報為自己服務。能否有效地搜集、管理和使用這些信息,將決定你在競爭中的成敗”。不過,當競爭對手甲骨文公司為找到微軟向競爭技術協會行賄的證據而採取間諜行動時,蓋茨則有些“嘴軟”,認為對手為了詆毀微軟的商譽,有些過於不擇手段。對此,甲骨文首席執行官拉裏•埃裏森辯解說,自己派私人偵探去翻競爭技術協會的垃圾桶,只是為了將真相公佈於眾,防止該組織因為受賄而在針對微軟公司的反壟斷案件中敷衍了事。

  惠普前高級安全顧問伊拉•溫克勒透露,大企業為了竊取對手的核心情報不惜鋌而走險,可以用盡所有合法甚至非法手段,例如翻垃圾桶、安裝竊聽器、派出俊男美女去酒吧灌醉對方高層獲取資料等。還有企業情報安全專家指出,一些公司甚至採用了類似電影《無間道》的方式,先以某種藉口將自己的年輕員工開除,之後安排他去競爭對手的公司工作潛伏數年,得到信任後再伺機刺探核心商業秘密。

  早在1996年,美國國會就通過了《經濟間諜法》,認定竊取商業秘密屬於違法行為,涉案公司和人員將被罰款及判刑。但是,司法部門對商業間諜案重視不夠,再加上事情敗露後很多公司都選擇和解方式了結官司,許多美國大公司於是變得大膽起來,專門培養商業間諜也不再是什麼秘密了。

  事實上,為防止競爭對手竊取自身核心機密,全球多數知名公司都制定了嚴格的有關職業道德和商業行為的規章制度,例如要求應聘人員保證在其新的崗位上,不得利用其先前雇主的商業秘密,雇員在解聘一段時間內不得受聘到企業競爭對手的公司工作等。然而,從上述案件可以看出,正所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全球商業間諜活動仍是防不勝防。(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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