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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29日下午出庭。(中評社 張穎齊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9日電(記者 張穎齊)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占等案遭起訴,被求刑28年6個月,27日台北地院才剛裁定柯文哲等羈押中5人交保,隨後台北地檢署火速針對其中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及李文宗提抗告,高等法院撤銷北院交保裁定發回更裁,29日下午北院再度召開羈押庭,合議庭深夜11時評議後最終裁定柯文哲新台幣7千萬加上電子腳鐐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29日下午召開羈押庭,決定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是否羈押或交保。檢方認為柯文哲等有高度串供可能建請法院重新羈押,北院羈押庭審判長江俊彥提到多項提高交保條件,增加電子腳鐐等,檢察官與之激辯。柯文哲則表示,他情願死在里面(指牢里),也絕不會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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