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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熱議《開羅宣言》對台灣回歸中國意義幾何
http://www.CRNTT.com   2023-12-01 00:43:10


中國海洋發展研究中心東亞研究室主任鄭海麟(中評社 李子寧攝)
  中評社上海12月1日電(記者 李子寧)紀念《開羅宣言》發表八十周年學術研討會第一場小組討論11月30日上午舉行。本場小組討論以“《開羅宣言》明確台灣回歸中國的意義”為主題,來自中國海洋發展研究中心、復旦大學、中國社科院、上海國際關係學會及上海交通大學等機構的學者就相關內容展開深入的交流研討。

  中國海洋發展研究中心東亞研究室主任鄭海麟表示,《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雖然是非正式的對日條約,但它規定了日本必須承擔的義務(即日本必須把東北、台灣、澎湖歸還中國及給予朝鮮獨立等),其法律意圖非常明確。因此,《宣言》與《公告》的法律效力是不容置疑的,否則它不會為戰後各類對日和約所遵循。另外,1972年的《中日聯合聲明》提到“日本國政府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也表明日本政府承認《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是中日之間處理台灣問題的基準,也明確了台灣的領土主權歸屬中國。

  復旦大學日本研究中心主任胡令遠指出,台海問題除了事涉政治原則、政治基礎、地處海上生命線之要衝,近年還作為圍繞西太平洋中日美海上博弈以及“印太戰略”的一環,成為日美借以制衡中國的重要抓手和平台。中日解決海洋問題的根本理念和路徑,是要貫徹落實習近平主席倡導的“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後疫情時代,通過海洋問題戰略對話,推進海洋務實合作,逐步增進相互信任,減少誤判,日本走出對海洋安全問題的“認知誤區”,是兩國努力的方向,也是致力於構建契合新時代要求的中日關係的題中應有之義。2023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條約》簽署45周年,撫今追昔,遵循中日邦交正常化以來中日間達成的四個政治文件的精神,努力創造條件,以合適的形式,將習近平主席倡導的“人類命運共同體”和“海洋命運共同體”理念,作為指導中日關係發展、解決兩國間海洋問題的根本理念和必由之途的路徑選擇,才能夠真正實現將中日兩國共同擁有的海洋打造成“和平之海、合作之海、友好之海”的美好願景。

  中國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員褚靜濤表示,台灣有部分學者曲解《舊金山和約》台灣條款,散布“台灣地位未定論”,為“台獨”尋找國際法依據,其對歷史事實的陳述是不完整的,其邏輯論證是不能成立的,其在國際法條文上是站不住腳的,其結論是經不起歷史驗證的,因為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書》,1945年10月25日,台灣光復,回到祖國懷抱。《開羅宣言》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第一份明確承認台灣為中國領士的國際文件,具有重大的歷史價值和國際法約束力,為全中國人民擁有台灣的領土主權、維護國家統一提供了充分依據,鐵證如山,不容置疑。80年後的今天,海峽兩岸的中國人,應在堅持台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前提下,求同存異,通過對話協商,化解兩岸的政治分歧,努力維護台海地區和平發展的局面,共同推進國家統一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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