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5日電/5月3日,中央電視臺記者在長沙景區“世界之窗”採訪時,受到工作人員的刁難,隨即遭到保安人員的群毆,手臂和脖子受傷,衣服被撕破,攝像機被搶走。
《南方都市報》今日發表社論批駁,這是一種野蠻對待新聞採訪的行為。同時,大家知道,這只是新聞記者遭遇暴力襲擊中的一個案例。前不久,成都的記者在採訪亂收費現象時,也遭到當地公務員的群毆。再往前追溯,幾乎各個地方都存在記者採訪受襲的暴力事件。在世界各地,每年還有眾多記者受傷致殘,被誣入獄,甚至獻出生命。
但是央視記者長沙受襲事件恰好具有特別的象徵意義,因為這一天正是聯合國宣佈的“世界新聞自由日”。
這一天,聯合國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在世界各地舉辦一系列活動,呼籲保護記者人身安全,維護新聞報導自由。這一天,在聯合國紐約總部,安南秘書長發表致辭。他說,“隨著媒體和新聞業的發展,某些基本原則仍然是至高無上的。在此世界新聞自由日之際,再次申明堅決支持言論自由這一普遍權利。許多新聞工作者本著良知追求這一權利而被殺害、傷殘、拘留或成為其他各種傷害手段的目標。……這是不可接受的。社論敦促,各國政府重申致力於《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規定的‘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權利。”
1991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了題為《促進世界新聞自由》的決議,承認自由、多元化和獨立的新聞是任何民主社會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該大會向聯合國大會轉達了宣佈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的願望。
選擇這一天是為了紀念《溫特和克宣言》,該宣言於1991年5月3日由上述二組織在納米比亞首都溫特和克的研討會上通過,旨在促進非洲新聞界的獨立和多元化。
1993年,聯合國大會正式宣佈,每年的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這一天,聯合國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都在世界各地舉行隆重的紀念活動和討論會,其目的是“強調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作為基本人權的重要性”。
這一天的紀念活動中,最重要的是兩個,一個由聯合國新聞委員會在聯合國紐約總部舉辦,聯合國秘書長每年都宣佈開幕並發表致辭。每年都有一個討論主題,今年是“媒體是推動變革的力量”。
另一個重要活動則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舉辦,每年選在不同的地方進行,今年在斯里蘭卡首都可倫坡,主題為“媒體、發展和消除貧窮”。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幹事松浦晃一郎在致辭中論證,“自由獨立的媒體是努力消除貧困的關鍵因素”。
這一天的紀念活動還有一個引人矚目的重要內容,就是頒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吉列爾莫•卡諾世界新聞自由獎。該獎項設立於1997年,旨在每年表彰為捍衛或促進新聞自由作出了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或機構,尤其是個人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的行為。該獎項以哥倫比亞新聞記者吉列爾莫•卡諾的名字命名,他因抨擊哥倫比亞大毒梟于1987年被謀殺。
社論指出,就在央視記者長沙受襲的這一天,坐在輪椅上的黎巴嫩女記者梅伊.希迪亞克登臺領獎。梅伊.希迪亞克是黎巴嫩廣播公司的著名電視節目主持人,她主持的新聞報導和周日專題節目,在戰火紛飛中仍然直言時弊。2005年9月25日,梅伊.希迪亞克受到汽車炸彈攻擊,失去一隻手和一條腿。這一事件震撼了黎巴嫩和世界輿論,使她成為言論自由的象徵。
黎巴嫩民眾自發為這位元英雄記者建立的網站的首頁上寫道:“我們不是政治機構或國際人權組織,我們只是普通民眾……梅伊.希迪亞克暗殺陰謀使我們意識到她所代表的東西:在一個自由定義模糊的地區,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是多麼重要。”
社論指出,在中國,無論是自司馬遷以來的歷史學者,還是自邵飄萍以來的新聞記者,從來都不缺乏秉筆直書、仗義執言、堅守真相、傳播真實的英雄,他們是當今正義而勇敢的新聞工作者的榜樣。而中國的憲法明確規定公民享有言論自由,政府也在積極保障新聞工作者的權利。
普利策新聞獎的創始人約瑟夫.普利策說過:“倘若一個國家是一條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聞記者就是船頭的守望者。他要在一望無際的海面上觀察一切,審視海上的不測風雲和淺灘暗礁,及時發出警告。”
社論總結表示,在這樣一個紀念日,我們在向梅伊.希迪亞克表示敬意的同時,也譴責襲擊新聞記者的野蠻行為,而這也是為了維護更為廣泛的公眾利益。正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宣傳文章中所強調的那樣:“新聞自由並不是等待一個更好的時代來臨的奢侈品,而是能夠帶領我們進入更好的時代的每一個過程中的一部分。新聞自由不應該被看做僅僅是記者報導和評論的自由,而是與公眾的知情權緊密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