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走出去”外管局取消境外購匯額度限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6-09 15:48:15  


從2006年7月1日開始,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再核定並下達境外投資購匯額度。
  中評社香港6月9日電/從7月1日起,中國境內企業到海外投資用匯將基本不再受到政策限制。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宣布取消境外投資購匯額度限制,這是中國近期放開資本項目管理的又一項新舉措,有利於疏通資本流出渠道,紓緩人民幣升值壓力,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並支持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在此之前,外管局已宣布由5月1日起,放寬內地居民個人購匯每人每年額度至2萬美元,同時不再審核有關用途,間接允許內地居民投資海外金融市場,有關部門已設立個人理財的海外投資試點服務。 

  香港文匯報報道,國家外管局公佈的《關於調整部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指出,從2006年7月1日開始,國家外匯管理局不再核定並下達境外投資購匯額度,境內投資者從事對外投資業務的外匯需求可以得到充分滿足。 

  國家外管局還表示,境內投資者到境外投資所需外匯,可使用自有外匯、人民幣購匯及國內外貸款;境內投資者如需向境外支付與其境外投資有關的前期費用,經核准可以先行匯出。 

  業內人士指出,這項政策調整意味企業境外投資用匯將基本不再受到政策限制,一方面可以增加外匯流出,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另一方面,通過企業境外投資,提高外匯儲備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率,並且有利於鼓勵和支持有比較優勢的各類企業對外投資,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 

  這是今年中國平衡國際收支的一項重要措施。早在年初,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胡曉煉指出,2006年外管局將拓寬資金流出渠道,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其中包括取消境外投資用匯額度,進一步簡化手續,放寬前期相關費用匯出限制,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 

  近年來,國家外管局多管齊下疏通資本流出渠道,逐步放寬了對境外投資的外匯管理,包括:取消境外投資風險審查、取消境外投資匯回利潤保證金制度;實行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給予試點地區一定的購匯額度;允許境外企業產生的利潤用於境外企業的增資或者在境外再投資;允許購匯或使用國內外匯貸款用於境外投資等。 

  目前境內企業購匯進行海外投資的規模還不大,2005年只有20幾億美元,總量與當期外國直接投資和外匯儲備的增長額相比較尚微不足道,但增長很快。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