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證交法 趙建銘如定罪起碼七年徒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06 10:30:59  


  中評社香港7月6日電/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涉台開內線交易案,由於他和前國票董事蔡清文、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的投資獲利加起來超過一億元,如果根據新修正的證交法罰則被定罪,刑度將從七年有期徒刑起跳。

  據聯合報報道,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邦樑昨天證實,趙建銘內線交易犯罪行為發生在去年七月,符合新修正證交法的處罰要件。因罪刑很重,也影響他是否能如願交保。

  因應“金融七法”大幅提高經濟犯罪的刑責,立法院二零零四年修正通過增加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的罰則,把原先刑度七年以下,提高為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另附加併科高額罰金及犯罪所得逾億元的處罰規定,立法意旨為嚴懲白領犯罪。

  新修正證券交易法第一七一條罰則規定,犯內線交易之罪,其犯罪所得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檢調單位統計趙建銘、蔡清文、游世一三人內線交易的犯罪所得,初估已超過一億元的處罰門檻。也就是說,如以新法來治趙建銘等人的罪,他的刑度起碼從有期徒刑七年起算。

  趙建銘、蔡清文、游世一去年七月兩度參與“三井宴”的購股餐會;會後,七月廿五日即與彰銀敲定以盤後交易、洽特定人方式購買彰銀的台開股票,趙建銘母親簡水綿購買五千零一張、蔡清文購買二千一百張、游世一購買五千張,全是低價買進。

  檢調追查他們出脫持股的情形發現,蔡清文在投資一個月內,股價上飆,他抓準行情快速出脫全部持股,獲利約在一千多萬元;簡水綿較保守,見行情轉好即陸續出脫,但手中仍保留持股,獲利在一到二千萬之間;游世一則在台開案爆發前夕才開始賣股票,檢調從游帳戶查出八、九千萬元款項,合理懷疑是內線交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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