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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陳水扁的“俄羅斯輪盤”何時擊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28 08:51:41  



  再者,陳水扁要求大法官作“暫時處分”,命令台北地方法院停止審判,廢棄開放閱卷的決定,更是毫無法治觀念的主張。司法院有“大法官”職稱,但一般法院僅稱“法官”,並不是說一般法院的法官就真的是“小法官”;“大法官”和“法官”各依法行使審判權,都是代表“國家”獨立行使職權,只有職務的不同,並無階級的差別。而任何審理中的司法案件,除非有訴訟法明定的停止審判的事由,誰也無權下令某一個案停止審判。否則,進行中的審判若可干預,“憲法”規範的審判獨立將成畫餅。因此,大法官不論是否受理陳水扁的釋憲,皆根本無權命令停止審判。 

  社論指出,至於開放閱卷的決定,法院是在窮盡調查方法以求確定陳瑞仁密封之陳水扁筆錄等資料在形式上是否為機密,卻連番遭“總統府”及陳水扁本人之抵制後,方同意啟封閱卷;何況,檢察官也已閱卷完畢,並指根本無機密可言,又建議律師團在閱卷後應勸被告認罪協商。既然陳水扁自己連在形式上亦不能證明“機密”之存在,且檢察官閱後亦指根本無機密可言,則自不容陳水扁以保密的藉口來保護其貪汙犯行。 

  總之,本案自偵查、起訴,至審理,皆與陳水扁“行使職權”無關,亦無“適用憲法”之疑義;則陳水扁竟妄稱“偵查、起訴、審判都違憲”云云,純然是其不敢面對審判而企圖掩飾逃遁的政治語言罷了。 

  社論總結,陳水扁動作愈多、愈大,更顯得他作賊心虛。他聲請釋憲,原在製造煙幕,拉長戰線,拖延時間;但是,他亦將冒著大法官在一審進行期間,就作出對其不利之解釋的風險。陳水扁將其目前處境喻為“俄羅斯輪盤”,一旦釋憲的“子彈”擊發出膛,作出對其不利的解釋,陳水扁即可能會提前輸掉這一場“俄羅斯輪盤”死亡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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