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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馬特別費與四大天王案何以不同步結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08 08:56:30  



  我們曾經指出,馬案及四大天王案應當同步偵結,就是主張本案“不應受政治的惡意影響,亦不應惡意地影響了政治”。檢察官此時的心證或許認為,有許添財結餘繳庫之例,與許陽明以家用發票報銷之例,已足與馬英九的案子形成對照。但是,就本案必須考酌的“憲法”及法律正義而言,若以馬英九與二許同批結案,卻將四大天王等擱置延後,其故意漠視“比例原則”,實已昭然若揭。

  社論說,從某一角度看,陳瑞仁等“只問法律,不問政治”的態度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對法律正義的判準,原即應有憲政正義層次的關懷與視野;不可落入“明察秋毫,不見輿薪”、“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褊狹見地。尤其,不可一方面標榜“不受政治影響”另一方面竟又恣意“影響了政治”。

  陳瑞仁說,“只要法律構成要件符合的話,我們法律人是別無選擇的”。然而,就本案而論,馬英九案及四大天王等案是否應當平等同步偵結,難道檢方亦是無可選擇?若檢方明知不能平等同步結案,必然會產生嚴重的“影響了政治”的效應,難道檢方仍要恣意為之?難道自認其中沒有故意濫權而“介入政治”、“扭曲政治”,甚至“操弄政治”的嫌疑?

  有人猜測,為了“藍綠平衡”,檢方將會起訴馬英九。社論表示,但本案進行至現今地步,若真要“藍綠平衡”,亦應以馬案與四大天王等案同步偵結為平等之基礎。否則,檢方倘如自覺地“介入政治”,或檢方不自覺地淪為“當權者的政治工具”,皆是司法的遺憾,亦是台灣的災難。

  見樹不見林。這是因看不見森林,或故意視若無睹?在此最後時刻,檢方應謙虛認真地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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