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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蘇貞昌應懸崖勒馬,為法理保留一線生機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2-01 10:01:43  



  若是一位並無法律背景的“行政院院長”,認為此案涉及法律專業,轉請法務部陳述意見,或無可厚非。然而蘇院長是專業律師出身,略施基本專業判斷,當可知此事既無前例,也有諸多不可之處。不說“行政院”聲請釋憲有無程序上的適格性,單以此案為“法務部”轄屬之檢察官以中立的執法精神提起公訴,萬方矚目的實際狀況言,“行政院”指令“法務部”聲請釋憲,訴求大法官動用向所未聞的解釋權力停止審判,蘇院長難道可不慮及法務部情何以堪?“法務部”所轄屬之檢察官情何以堪?指令“法務部”研究,若是事先設定研究結論方向,藉為檢方提起公訴的被告配偶妨礙法院審判的行為張目,再怎麼說,蘇院長也無法通過專業法律人所應服從的專業倫理要求檢驗。現在蘇院長應該業已得到法務部所屬的專業分析,聲請釋憲顯然缺乏法律依據,曾經身為律師,熟諳律師法要求的蘇貞昌先生,可以摀著律師倫理的良心要求,繼續指示“法務部”不計一切地提出法律上站不住腳的理由聲請釋憲,與所轄屬的檢察官打對台?律師不得以顯無理由的方法發動司法權;一旦轉換成為當事人的地位,就可以要求其法律顧問擔任職業槍手,罔顧專業倫理的良知判斷?

  反過來再問施茂林與李進勇兩位“法務部”首長,也都是司法人員與律師出身,可以因為換了位置,就用尾椎指揮腦袋,將過去所學的一切為了權力與黨派利益拋諸腦後?做為檢察部門的監督長官,如果不計一切地迎合上司,以明知為無理的立場與下屬為敵,以後將如何以專業職務倫理要求下屬?

  看到自陳水扁以降,從蘇貞昌、施茂林以至李進勇等等法律人,如何在面臨法律專業倫理考驗的時候輕易將所學所知置之度外,從背脊中冒起的一股悲涼,襲人而來!台灣的價值體系,當真就要如此全面失守?蘇貞昌啊蘇貞昌,日昨能在幾分鐘之內,以連串的成語贏得意在言外的掌聲,證明社會價值體系尚未崩絕的良知未泯,我們衷心盼望你能把握法律人最起碼的專業堅持,懸崖勒馬,站在“行政院”內閣頂峰的位置,為台灣的法治倫理,保留一線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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