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3日電/台北地方法院19日裁定“國務機要費”案六件“秘密外交工作”並非機密,並自今天起開放閱卷。律師團今天下午共同促請陳水扁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
律師團認為,陳水扁依“憲法”職權執行機密工作,合議庭以六項“秘密外交工作”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裁定並非機密而開放閱卷,讓司法權凌駕於“總統”職權,將危及“憲政體制”與台灣安全,律師團將呼籲陳水扁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聲請“釋憲”。
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合議庭在19日認定陳水扁所核定的六件“外交工作”並非機密,裁定自今天起將相關資料開放閱卷,陳水扁若有不同意見,應在昨天中午前函復地方法院。
“總統府”昨天函復法院表示,機密問題如有爭議,當循“釋憲”解決;台北地院收到函件後,仍決定開放閱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