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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和1998年的兩次“汪辜會談” |
1990年11月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成立後,辜振甫在剛出任海基會董事長後,便領導海基會,秉持“中國的、善意的、服務的”宗旨,致力兩岸交流、商談與對話,先後與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汪道涵先生舉行新加坡“汪辜會談”和上海“汪辜會晤”,共同謀劃兩岸同胞福祉,爲兩岸關系的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爲促成“汪辜會談”,幷達成通過商談妥善解决兩岸同胞交往中衍生具體問題的目的,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海協與海基會在香港就兩岸事務性(公證書使用)商談中如何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進行了討論。海協提出了五種文字表述。台灣海基會也根據“國統會”的結論先後提出了八種文字表述,幷在會談即將結束時,拿出了他們的最後表述內容:“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于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建議“用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
11月16日,海協正式致函台灣海基會表示“充分尊重幷接受貴會的建議”,“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吿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海協的函後附上了海基會最後提供的表述方案。12月3日,海基會回函,對達成共識未表示异議。至此,關于一個中國原則表述問題的討論,以形成雙方相互接受的兩岸具體表述內容爲結果(“九二共識”)而吿一段落。
“九二共識”爲兩會商談和“汪辜會談”奠定了基礎。1993年4月27日上午10時,舉世矚目的“汪辜會談”在新加坡海皇大厦正式舉行。會談舉行了兩天,辜振甫董事長和汪道涵會長展現了高度的智能,克服會談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促成會談順利舉行,簽署了《汪辜會談共同協議》等四項協議。兩岸關系邁出了曆史性的重要一步。
“汪辜會談”推動了兩岸協商,也帶動了兩岸交流的蓬勃發展。但這樣的大好局面遭到了李登輝的蓄意破壞。1995年李登輝以私人訪美爲借口,在國際上進行“台獨”分裂活動,兩岸關系陷入危機,第二次“汪辜會談”受到阻礙,兩會協商被迫停止。直至1998年,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兩岸氣氛有所緩和,辜振甫與汪道涵才再度會面。
第二次“汪辜會談”——1998年10月
1998年10月,辜振甫率海基會代表團訪問上海、北京,與汪道涵會長在上海舉行了“汪辜會晤”。這次會晤開啓了兩岸政治對話,雙方還達成了包括兩岸繼續進行政治對話及汪道涵會長應邀訪問台灣的“四項共識”。但這一新局面不久再次遭到李登輝的破壞。李登輝拋出“兩國論”,拆毀了兩會商談的基礎;陳水扁上台後,拒不承認一個中國的原則,拒不承認兩岸兩會達成的“九二共識”,兩岸關系持續陷入緊張僵局,兩會未能再續協商,汪辜無法再度會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