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西部通道恐釀「三不管」 法律界關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5-04 12:51:13  


深港西部通道香港段已完成超過90%工程,待內地段及位於蛇口的聯檢大樓落成後,即可通車。
  中評社香港5月4日電/接連深圳與香港的大型基建工程深港西部通道的土建工程月底將竣工,新口岸的聯檢大樓等硬件預計可全部於年底前按時完成,但軟件方面則遲遲未能配套。作為首個將實施「一地兩檢」的口岸,現正等待中央授權香港對深入深圳境內的「港方口岸區」實施行政和司法管轄權。不過,有學者擔心香港管轄權北延的「口岸區」會因法例不夠清晰而山現「三不管」地帶,建議兩地政府積極探討各種可能性,避免在該區域發生事故甚至刑事案時,出現不知由誰執法的情況。 

  香港《文匯報》報道,實施「一地兩檢」的深港西部通道,由於兩地櫃位之間設有「緩衝區」,及據悉橋面將由中央授權交港方管轄,但橋下的水域則仍屬深圳境域,香港有法律界人士擔心這些重疊區域會成為「三不管」地帶,建議兩地政府應仔細界定及協商清楚問題,避免發生命案或刑事案時,出現責任不清的問題。他們更進一步指出,由於「緩衝區」的設立可能會涉及各行業的利益和考慮,政府應主動做諮詢,了解他們的意見。 

  根據規劃,深港西部通道過關口岸,過境旅客或貨物可在同一大樓內,辦理兩地清關手續。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應耀康曾透露,香港及內地確實在關口的法律問題上「各自遇上問題」。以香港為例,僅將香港的「司法管轄權」伸延至內地,會出現保險問題,因為深圳灣口岸並不列入香港司法範圍,如個人保險、汽車保險及勞工保險等將不適用,或會出現爭拗,包括第三者保險是否仍然適用、保險公司應按香港抑或內地法院的裁決作出賠償等。 

  亦有人提出質疑,如果在上述的重疊區域發生罪案,該由哪一方執法?又或如果有孕婦在那裏生產,出生的嬰孩算是香港出世,還是內地出世?更複雜的假設是,如果有人在橋面干犯了香港法律界定的罪行,但有關行為在內地來講卻不算犯法,而那人又逃到橋下,該由誰執法? 

  「『緩衝區』管轄權不清,好麻煩。」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梁美芬指,她在羅湖曾目擊有人被搶劫,苦主卻求助無門,「香港警方和內地公安都說與自己無關,令苦主要折騰好幾小時才能解決。」她建議,兩地政府應達成共識,決定用哪邊法律,也可加入當事人意願作考慮。她認為,事件並非只是政府一方關心,也應諮詢其他受影響機構,「好像保險問題,保險公司會關心和注意到,所以政府應對各行各業做諮詢,了解他們可能遇到的問題。」而政府不應倉卒立法,應先構思好問題,想好解決方法才推行。 
 
  早前,港府保安局副秘書長黃偉綸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就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出立法建議,局方建議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中央授權宣布原屬內地、在香港境外的地方為港方口岸區方,所有香港法律都適用於口岸區內,包括法庭頒發拘捕令,及一切按照香港法律規限的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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