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末21世紀初,台灣經濟發展的環境可謂内外交困,外部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交織滲透不斷衝擊其原有的生産方式,台灣内部産業結構脆弱性日益突顯。面對這種困局,台灣當局應對的策略是推動經濟再轉型昇級。從陳水扁時期的《挑戰2008:台灣重點發展計劃(2002-2007)》到馬英九年代的《黄金十年台灣願景》等經濟建設相關規劃,無不滲透着推動台灣經濟再轉型發展的嘗試和努力。這些規劃雖然出自不同執政當局,理念上也有所差异,但總體上對經濟形勢的認識和應對方案却具有相當程度的一貫性。其總體思路就是,以創新應對知識經濟挑戰,以開放應對全球化挑戰,並輔以基礎設施和財政金融政策的支持,搆成具有台灣特色的知識經濟發展範式,實現台灣經濟朝向創新導向經濟體的轉變,不斷提昇台灣在全球經濟中的競争力。
第一節 經濟發展規劃概述
在21世紀的前16年間,台灣歷經了兩次政黨輪替,經濟發展規劃從長期、中期到短期涉及内容廣泛而全面,除各執政當局根據各自施政目標所訂定的長期規劃外,還有每四年一度例行公佈的所謂“國建”計劃以及每年的年度經濟發展規劃,對經濟發展進行全面而具體的指導。
一、長期發展規劃
(一)《挑戰2008:台灣重點發展計劃2002-2007》
這是陳水扁任期内唯一的規劃遠景的經濟發展計劃。由於該計劃建設期始於2002年終於2007年,共計6年,故其中的各項建設又被稱爲“六年建設”。它以“緑色矽島”爲台灣發展願景,以電子信息技術爲核心,進行知識經濟和緑色人文建設的規劃。其基本發展策略爲“全球接軌,在地行動”,基本内涵爲“改革積弊,投資未來”,以投資人才,投資研發創新,投資全球運籌通路、投資生活環境爲四大主軸,努力進行包括E時代人才培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國際創新研發基地、産業高值化、全島運輸骨幹整建、水與緑建設、新故鄉社區營造等十大方面的建設。
(二)《愛台十二建設總體計劃》
2008年,代表國民黨重新上台執政的馬英九當局,提出了“經濟發展新藍圖”系列,其中最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愛台十二建設》。該計劃期限爲2009到2016年共8年,以“活力經濟、永續台灣”爲願景,目標是擴大島内需求、改善投資環境、强化經濟體質、提昇生活質量。計劃内容包括便捷交通網、高雄港市再造、中部高科技産業新聚落、桃園國際航空城、智慧台灣、産業創新走廊都市及工業區更新、農村再生、海岸新生、緑色造林、防洪治水、下水道建設等在内的12項建設。計劃的總經費需求約爲新台幣3.99萬億元,其中當局預算爲2.79萬億元,占總經費70%,民間投資爲1.20萬億元,占總經費30%。計劃的預期經濟效益爲,實質GDP規模年平均提高2.95%;平均每年增加24.7萬個就業機會。
(三)《黄金十年台灣願景》
2010年,在兩岸關係加快發展,全球逐步擺脱國際金融危機、經濟呈現復蘇的背景下,馬英九當局提出“黄金十年”發展規劃與願景,並在之後逐步充實與完善其内涵。該計劃時間跨度爲2010年到2020年10年,總目標是要將台灣建設成“繁榮、和諧、永續的幸福台灣”,其規劃新思維,一是從“效率導向”邁向“開放創新”的成長驅動模式;二是從“GDP”邁向“GNH”(“國民幸福總量”)的政策關照模式;三是從“硬實力”擴及“軟實力”與“巧實力”的綜合實力擴展模式;四是從“自力發展”到“策略聯盟”的經貿拓展模式。這一規劃新思維體現出馬英九當局高度期望在新形勢下實現“台灣經濟社會蜕變轉骨”的願望。而要達成規劃願景的關鍵驅動力則是“創新、開放、調結構”。所謂“創新”,是爲了創造更多新的增長源,讓生産要素重新組合,創造新的價值,促使經濟、社會轉换到另一高速增長的階段,包括:生産要素創新、發展模式創新、營運模式創新等;所謂“開放”,是爲了吸納外在的增長機會與資源,同時借由内部重建激發内在發展潜能,因此擴增發展能量,促使社會往更高發展階段邁進;所謂“調結構”,目的在於因應外在環境改變、本身發展階段的變遷、既往發展階段産生的各項經濟、環境、社會、政治等衝突及摩擦,促使社會可以在不同發展模式之下達到更高的發展目標。根據“黄金十年”發展規劃總目標,該計劃提出了具體的“八大願景”及相應的31項施政主軸,“八大願景”分别是活力經濟、公義社會、廉能政府、優質文教、永續環境、全面建設、和平兩岸、友善國際。
二、中期發展規劃
(一) 陳水扁時期
作爲中期發展規劃,陳水扁時期先後制定了兩期所謂《新世紀建設計劃》。第一期規劃期爲2001到2004年;第二期規劃期爲2005年到2008年。由於中期計劃是在長期計劃的指導下進行,其總體目標與長期規劃具有一致性。這兩期建設計劃的發展目標與《挑戰2008:台灣重點發展計劃2002-2007》基本一致,其總體基調爲將台灣建設成“緑色矽島”,但各期的任務有所不同。第一期以“知識化”、“永續化”和“公義化”爲基本理念,着力提昇經濟力、資訊力、環境力、社會力、法制力“五力”,建設台灣知識新經濟、永續新環境、公義新社會。該期計劃制定的中期經濟目標爲,2001-2004年經濟增長率年平均爲6.0%,其中就業增加1.5%,勞動生産力增長率平均爲4.5%。相關經濟建設的基本方針及政策是發展知識經濟,增進經濟效率,主要内容有落實“知識經濟發展方案”:鼓勵創新、創業機制,加强網絡基礎建設,積極引進、培育人才,擴展信息科技運用層面。同時,推動“全球運籌發展計劃”:善用台灣地理區位及製造優勢,健全電子商務等基礎環境,建構完善的配銷體系與信息系統,成爲國際供應鏈的重要環節。
第二期建設計劃,承續第一期計劃的規劃理念,但突出人文與生活價值,强調“開放創新”、“關懷包容”與“自然和諧”的建設發展,以搆築新“台灣夢”,内容包括:卓越繁榮的創意台灣、寬容關懷的公義台灣、多元開放的海洋台灣、速捷效能的活力台灣、生氣緑意的永續台灣等五個方面。在“創意台灣”方面,規劃由“代工工廠”到“創意泉源”,研發投資占GDP比率在2006年超過3%;“台灣服務”與“台灣製造”同享國際盛名;文化創意産業欣欣向榮。中期經濟計劃目標,2005-2008年,潜在GDP增長率年平均爲4.9%,2008年人均名目GDP18000美元、失業率4.0%。經濟建設政策方面包括:擴大優質投資、塑造核心優勢、强化全球布局、提昇財金體質、舒展經濟活力五個方面。其中,“新十大建設”、“兩兆雙星”與“第三兆元産業”優勢産業等是第二期計劃的重要舉措。
(二)馬英九時期
2009年,重新上台執政的國民黨當局制定了第三期所謂《新世紀建設計劃》,提出以“活力創新、均富公義、永續節能”爲台灣的發展願景,與“新一期計劃”的願景“知識新經濟、永續新環境、公義新社會”基本相同,但規劃的理念與相關政策却不盡相同。在經濟規劃策略方面,重點在“加速重建與鬆綁,擴大經濟附加價值”,内容包括:(1)推動“愛台12建設”,擴大公共投資,帶動民間投資,厚植資本存量;(2)加强創新人力培育,增加教育與職訓經費投入,吸引國際人才,充實人力資本;(3)推動産業再造,建設“智慧台灣”,增加研發投入,打造産業創新走廊與高科技産業新聚落,提昇技術進步率;(4)加速全球連結,整備“兩岸--全球”運籌能量,構建與國際接軌經貿體制,提昇經濟效率。中期經濟計劃目標,2009-2012年潜在GDP增長率平均5%,2012年前達成6%增長率;2012年目標失業率3%。爲了實現上述目標與願景,“新三期計劃”還提出了空間改造、産業再造、全球連結、創新人力、公義社會、永續環境六大政策主軸。
自2013年1月起,台灣實施新一輪的中期計劃——《台灣發展計劃2013-2016》。該計劃以長期規劃《黄金十年台灣願景》的總目標“繁榮、和諧、永續的幸福台灣”爲目標,落實推動“經濟動能推昇方案”等計劃,厚植經濟增長潜能,開展全方位建設。2013年至2016年總體經濟目標,經濟增長率平均4.5%,2016年失業率3.9%,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不超過2%。政策主軸有兩方面,一是,“全方位建設”——落實“黄金十年台灣願景”,主要策略爲推動“活力經濟”、“公義社會”、“廉能政府”、“優質文教”、“永續環境”、“全面建設”、“和平兩岸”、“友善國際”等八大項,其中,“活力經濟”方面,主要爲積極開放鬆綁,促使台灣企業縱横全球;加速科技創新,優化産業結構,提昇産業競争力;並全力促進就業與致力穩定物價,落實經濟成長的果實爲全民所共享。具體措施有:積極洽簽經貿協議、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落實“加强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加速産業結構調整、提昇科技創新實力、推動中堅企業躍昇、創造就業機會、維持物價穩定等政策。二是,“全力拼經濟”——執行“經濟動能推昇方案”,推動産業多元創新,促進輸出拓展市場,强化産業人力培訓,促進投資推動建設,精進各級“政府”效能,發揮短期提振島内景氣、中長期調整經濟與産業結構的政策效益。
三、短期計劃和專項計劃
配合長期規劃與中期規劃的實施,台灣的經濟發展規劃還包括許多年度短期計劃與針對具體産業或領域的專項計劃。21世紀以來的短期計劃主要包括自2000年到2015年的各年年度計劃,主要是配合中長期計劃的貫徹和實施。而專項計劃則根據不同時期所面對的不同問題而出台的各個應對方案。如促進産業發展方面有“傳統産業維新方案及推動計劃”、“重大服務業”、“六大新興産業”、“新型智慧型産業”等;人力資源發展方面有“人才培育方案”、“縮短學訓考用落差方案”、“人才問題與因應對策”等方案;區域空間發展方案則包括“花東地區發展”、“彰化大城鄉經濟振興方案”等。專項計劃多針對台灣不同時期存在的發展短板而設計,相當程度上體現了台灣經濟發展規劃的全面性和專業性。
第二節 經濟發展規劃的特點
通過對21世紀以來台灣各類經濟發展規劃的簡要梳理不難發現,爲了應對内外環境的巨大變化,台灣當局對經濟發展的指導方向和發展目標重點指向了以知識經濟爲基礎的新型經濟發展道路。爲了實現這一目標,在具體策略與政策設計上,台灣當局將内部的技術創新體系、對外的開放合作、財政金融和基礎設施的良性改革和支持有機結合起來,期望構建起完整的知識創新型發展模式。
一、對内創新
創新是台灣應對外部全球化和知識經濟挑戰,内部産業結構脆弱性挑戰的主基調,從科研投入到人才培育再到産業創新,台灣經濟規劃的創新規定了從投入到市場的各個方面。
(一)科研投入
研發經費投入是創新活動最基本的投入要素之一。21世紀以來台灣當局對研發投入的規定放在了歷次規劃的重要位置。新世紀伊始,陳水扁當局以“緑色矽島”爲主題的所謂“新世紀建設計劃2001-2004”中即在教科文建設一章中對台灣研發費用過低的現象做出檢討並提出發展目標。計劃指出1999年台灣研發投入新台幣1905億元,占GDP的比率爲2.05%,與先進國家及地區對比台灣研究發展經費投入明顯不足。1999年美國研發投入占GDP的比率爲2.84%﹔1997年瑞典這一比率已達到3.85%﹔1998年日本爲2.98%、韓國爲2.89%。此外,由於台灣一直以來深受代工模式影響,面對市場層面的研發專利較多,能够帶動産品及産業昇級的基礎研發則較少,因此基礎研發經費的投入也是未來發展的重點。以此爲基礎,充實全島科技研發經費。計劃要求當局科技預算每年維持穩定增長,以相對出資方式持續鼓勵民間企業投資研發,並訂定研發投入的目標:2010年研發經費占GDP比率達3.0%,其中當局方面占30%,民間部門占70%;基礎研究經費占全台研發經費比率達15%;製造業研發經費占銷售額的比率達3%。研發經費比率3.0%的目標一直是此後多年台灣經濟發展目標之一,除了陳水扁當局的一、二期新世紀建設計劃,2008年馬英九當局繼續制定的第三期新世紀建設計劃也沿用了這一目標,不過,在目標實現的時間上於第三期計劃延後至2012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計劃目標實現的難度。2012年馬英九連任後,在發展計劃中對研發投入經費來源還做了進一步詳細規定,如,到2016年,台灣大專校院研發經費來自企業比率8.5%;大專校院的知識産權收入占當局直接投入研發經費比率4%,用以加强産業界和科研機構之間的聯繫,專門針對台灣高科技産業硬件强、軟件弱的不利局面。
(二)人才培育
除經費投入外,人才培養也是科技發展的另一大支柱。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着高科技産業的發展,台灣專業人才快速增長,但是與發達國家及地區之間還有很大的距離,而且由於産業發展和學校教育的專業之間存在時效和結構上的落差,部分高科技産業也出現了人才不足的狀况。針對這些問題,21世紀後台灣各項經濟規劃都專門對人才培育做出重點規劃。“新世紀建設計劃”制定目標指出到2015年,台灣研究人員總數達到10萬人, 每萬人口中大學以上研究人員數達到45人。在此總目標的基礎上,還要配合科技發展需求,創造延攬國際杰出人才來台服務的環境,加强延攬各類科技人才;在本地區内,則通過實施“補助延聘博士後研究人才處理要點”以及“青年研究人才培育與激勵方案”等措施,激勵在地科研人員提高科研水平,爲高科技研發及産業化提供新鮮血液。而本期計劃内的重點發展方案“知識經濟發展方案”,更進一步將對人力資源的培養延伸到教育領域,特别指出,當局方面及民間投入教育經費總和占GDP的7%以上,教育領域的課程等規劃要與未來經濟發展方向相契合,而爲了發展知識經濟應當將信息教育納入到全民教育過程中,信息教育應從小學階段開始,各中等及大專院校則應全面開始基本信息教育課程。這些均反映出台灣當局對知識經濟發展的教育基礎的重視。
(三)建立官産學研各方聯動機制
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完善協調的制度可以大幅節省生産的交易費用,從而使生産活動效率大幅提高。研發創新活動也不例外,産業創新的動能往往要由相關利益各方的參與和協調配合才能够有效實現。21世紀以來台灣在各項經濟規劃中也特别强調創新活動的官産學研聯動。第一期“新世紀建設計劃”指出,當局科技預算要維持年10%的增長並推動産學研合作,以相對出資方式持續鼓勵民間企業投資研發,同時推動當局各部會科研合作,整合當局方面龢民間資源,促進大學、“中研院”及各財團法人研究機構的能量與當局方面和産業界需求相結合,並在此基礎上建立産、學、研人才交流機制。還要求加强各部門研究成果推廣,鼓勵創新育成中心設立,爲産業創新建立良好的基礎。在第二期建設計劃中,台灣當局又加入了激勵成份,設立“杰出産學研究奬”,奬勵産學研究優秀人員,並鼓勵大學及研究機構學術成果、技術産業化,推動産學研合作。馬英九當局在2009年編制的建設計劃中進一步將官産學研合作的模式進行機制化,提出推動産學研合資創新研發中心,並由當局方面與地方共同推動“科技研發創新與價值創造運作機制”以提昇研發價值的産業效益。在“黄金十年”規劃提出的願景中,加入對創業的鼓勵,鼓勵學研成果銜接創業,鼓勵企業研發高科技化,並争取實現大專院校知識産權收入占當局方面直接投入研發比率在10年内倍增,大專校院研發經費來自企業比率在10年倍增。至此,台灣基本建立了包括多方合作、廣泛激勵、自主創業在内的多途徑産業和研發聯動機制。
(四)園區建設
園區經濟是經濟結構調整和實現跨越式發展中,爲了擺脱傳統的經濟社會環境平台和運行機制束縛,設計營建高質量的綜合環境,實現高素質經濟主體的優化組合,而在空間上拓展的新型經濟主體。創新類型的産業園區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爲園區内企業提供資源和制度保障,從而成爲技術及産業創新的集中地。而在創新園區發展的過程中,藉助於要素以及産品的交换,與本地區經濟進行交流,成爲區域經濟發展的創新引擎,帶動整個區域經濟不斷高級化。如果説資金、人力和制度的投入是科技和産業創新的全面發展,則園區建設就是技術和産業創新的重點突破,對於創新以及經濟發展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1世紀以來,面對急需轉型昇級的産業環境,台灣繼續加强園區建設方面的規劃。一到三期的建設計劃都具體規劃了科學工業園區的發展。第一期計劃指出,要積極推展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業務,繼續推動園區四期(竹南、銅鑼基地)擴建計劃,推動台南科學工業園區發展,此外,要配合台灣信息通信基本建設及交通建設,在適當地點設置新的核心科學園區,並建設鄰近衛星科學園區,形成高科技産業聚落,爲把台灣建設成科技島構建基本搆架。第二期計劃中,除了規劃繼續擴建台中園區,台南園區以及新開發龍潭、宜蘭與高雄生物技術園區外,還提出建立高科技園區的具體措施。在行政審批方面要簡化行政手續,提高服務效能;在基礎設施方面要强化水電供應、電信資訊等服務;在人力資本方面推動人才培訓,奬勵創新研究。在第三期建設計劃中,對科學工業園區的規劃擴展了地域範圍,指出要建設北北基宜産業創新走廊,新建宜蘭科學園區;建設桃竹苗産業創新走廊,擴建龍潭園區。台灣當局希望通過這些措施的配合更好地促進科學工業園區的發展,形成台灣高科技産業聚落。
(五)産業創新
産業創新是指某一項技術創新或形成一個新的産業,或對一個産業進行徹底改造,通常而言並不是一個企業的創新行爲或者結果,而是一個企業群體的創新集合。爲了引導實現産業創新,在上述資金、人力、制度投入和産業園區重點發展的基礎上,台灣當局具體規劃了重點發展的産業創新方向,期望以這些産業爲主導,實現台灣整體知識經濟水平的提昇。“知識經濟發展方案”提出,截至2010年台灣要達成“技術進步對經濟成長的貢獻75%以上,知識密集型産業産值占GDP的60%以上”,實現台灣向知識型經濟體的轉變。在量化的目標之下,台灣當局對各産業應突破的領域進行細緻的規劃,具體體現在21世紀以來的四個中期計劃中,概括而言,台灣的産業創新發展策略包括:
1.新興産業培育
重點推動農業科技、通訊與光電科技、材料與化工科技、機械與航天科技、生技醫藥科技、“防務”科技、原子能安全與應用科技以及策略性服務導向科技發展,推動創新時尚紡織、工具機、物流、資訊服務、智慧生活等亮點産業發展。
2.傳統産業昇級
農業方面,發展尖端農業科技,促進農業昇級,提昇農業競争力;工業方面,强化工業創新、研發能力,加速提昇工業技術水準,促進工業轉型昇級;服務業方面,提昇傳統服務業生産力與服務品質,創造更高附加價值,促進商業現代化。選定高科技紡織、保健機能食品、高級材料、光電電子用化學品等産業,加速傳統産業高附加價值化。並在此基礎上實行“振興傳統企業方案”、“南部傳統産業科技關懷”、“傳統産業維新推動計劃”等系統性方案。運用專項資源,提昇傳統産業質量水平、促進創新研發、强化創意設計、推動自有品牌、驅動價值創新,並努力爲傳統産業設置合適的協調機制和建制合理的創新環境,協助傳統産業市場營銷,推動市場需求等,强化傳統産業競争能力。
3.輔導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是台灣企業的主流,台灣就業和出口的主要承擔者,也是台灣經濟活力的象徵,對經濟發展有着重要意義。但是由於中小企業本身的力量薄弱,在全球化和知識經濟的大背景下,如何發展轉型,發揚優勢避免劣勢,是台灣産業昇級面臨的重要問題。21世紀以來台灣各個中長期規劃都有對於中小企業的輔導系統説明。第一期建設計劃指出,要建立完善信息服務體系,成立“中小企業信息資源中心”,建置“中小企業信息管理運用資源數據庫”,以彌補中小企業信息不足的劣勢;協助中小企業轉型,建立技術創新、研究發展、多角化經營等信息系統,並進行人才培育、技術交流媒合及推廣等輔導,以彌補中小企業不具備單獨構建研發團隊的劣勢;推動聚落工業合作發展,協助建立團隊組織,整合團隊資源,加速知識移轉及技術擴散,提昇整體聚落工業競争力;以小成大,形成産業群優勢。第二期建設計劃進一步指出,要建構創業育成平台,提昇科技信息應用能力,强化經營管理輔導功能,整合財務融通機制,在資金方面,專門設置“輔導中小企業昇級貸款”,從信息、管理、金融等軟件方面給予中小企業輔導。第三期計劃對中小企業的輔導則側重集群優勢和網絡應用方面,指出要推動中小企業群聚創新整合型輔導,協助中小企業群聚發展;輔導中小企業推動電子商務與網絡營銷,協助運用電子化技術,改善作業流程。而隨後新一輪中期計劃同樣重視對中小企業的輔導,指出要從資金、信息、技術和基礎設施各方面支持中小企業,提昇中小企業競争力,將有潜力的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成有自主創新能力和自主品牌的現代企業。
通過經費投入、人才培育,機制保障和重點發展多項策略相配合,21世紀以來台灣積極構建應對知識經濟時代的技術創新體系,期望通過創新策略提昇産業層次、合理産業布局、優化産業結構並在此基礎上逐步改變生産方式低端的困境,提高各産業在整個生産環節的附加價值,以建構具有台灣特色的知識經濟發展範式。
二、對外開放合作
台灣地處海島,本身經濟的外向性極强,再加上21世紀以來經濟全球化的衝擊加劇,進一步對外開放已是必然選擇,這其中由於與大陸的空間、歷史及政治關係,與大陸的交流合作又應是重中之重。而因這種外向性以及與大陸的特殊地緣關係,台灣在亞太區域經濟中的地位也極其重要,利用這種有利地位促進台灣經濟轉型發展,提昇台灣在國際經濟中的地位是台灣經濟發展的長遠方向。盡管21世紀以來台灣各項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中不同程度上體現出這種發展思路,但在陳水扁時期,受制於民進黨當局政治上“台獨”立場,台灣基本上是采取限制性兩岸經貿交流政策,至馬英九時代台灣才加快推動對外開放合作尤其是兩岸的交流合作。
(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21世紀以來,台灣雖然已經接近發達經濟體,但是與傳統發達國家及地區相比無論經濟還是技術都有顯著的差距。因此發揮後發優勢,主動開放學習先進國家及地區的技術經驗並展開經濟合作是台灣應對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大潮的一條捷徑。
首先在技術方面,台灣當局提出要辦理科技培訓型計劃,加强與東南亞以及其他國家及地區互動;推動與美洲、歐洲及東南亞等國家及地區雙邊科技合作;積極參與APEC、OECD等多邊科技合作活動,提昇國際科技地位。此外,還要支持國際科技合作研究,補助研究人員參與國際學術會議,並組成團隊,加强在國際學術組織的影響力。要發揮駐外科技組功能,擴大島内外科技研究機構之交流與合作。
其次在産業方面,積極參與國際農業組織及活動,選擇具有前瞻性及關鍵性科技項目,加强與先進國家及地區農業科技合作,促進人員與信息交流,提昇農業科技水平。推動僑外商來台投資,提供全套完整投資服務機制,吸引外國企業投資製造業、技術中心、測試驗证部門、國際貿易業、電子商務、倉儲運輸業、傳媒業等,整合島内外資源,協助企業國際化。
第三,在區域整合方面,推展對外洽簽FTA/ECA,積極融入區域經濟整合,落實“壯大台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策略,希望在2016 年達成與ECA簽署國的貿易額占對外貿易總額5 成;推動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協議( TPP ),規劃産業因應市場開放的中、長期調整方案;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逐步創造加入TPP 的有利條件,並積極尋求與TPP 成員展開談判;多元化出口産業與分散進、出口市場,建置市場營銷整合網絡,發展成爲全球優質平價産品的營運樞紐。推動與亞太産業供應鏈的串接合作,强化在台企業全球運籌能力,將台灣打造成爲亞太區域物流及供應鏈資源整合的重要據點。
(二)兩岸經貿交流合作開放:從防禦性到主動性
在陳水扁時期,基於“台獨”政治立場與嚴重的意識形態導向,執政當局對兩岸經貿交流合作采取防禦性策略,將其作爲整體對外經貿關係的一環,有限度地逐步開放。在第一期建設計劃指出,開展兩岸關係,因應兩岸加入WTO新情勢,依安全、對等、互惠原則,循序推動“三通”政策,逐步建構兩岸關係正常化環境。而在兩岸經貿互動取得一定進展的背景下,陳水扁當局由於擔心所謂經濟安全問題,對發展兩岸經貿關係的限制性思維更加强化。在第二期建設計劃中,强調要在“深耕台灣,布局全球”總體戰略下,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營造兩岸協商的有利條件,維護兩岸穩定的交流環境。要在“台灣優先”、“全球布局”、“互惠雙贏”、“風險管理”4大基本原則下推動兩岸經貿發展,兩岸應朝向“競争又合作”的經貿關係發展,台灣要做好配套準備,避免部分産業受到衝擊,影響就業。
馬英九上台執政後,對兩岸經貿交流合作改爲較積極主動的開放策略,第三期建設計劃指出,面對全球化與區域整合加速發展,台灣要積極動態調整兩岸經貿,借由兩岸産業合作强化全球布局,拓展台灣國際經貿發展空間。在此思路下,提出五個方面政策規劃。其一,鬆綁兩岸財經法規,循序鬆綁兩岸經貿法規、財經法規及金融法規,策略性開放、擴大企業在全球及兩岸運籌發展的空間。其二,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在符合整體經濟安全及經濟利益前提下,以務實穩健原則持續推動大陸經貿政策,依據兩岸協商進展及産業發展情况適當開放大陸物品進口。其三,推動兩岸産業分工及合作,建立兩岸産業合作平台,開拓兩岸共同市場及進軍國際市場;促成兩岸産業策略聯盟,共創全球連結價值鏈;建立兩岸金融預警及防衛機制,協助金融業拓展大陸市場。其四,吸引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合理調整相關法規,促進兩岸專業人士往來正常化,加强兩岸學術教育交流,拓展合作領域。其五,吸引台商返台投資,强化與大陸台商聯繫平台,加强提供台商回台投資誘因,擴大吸引台商回台投資。自2013年起台灣實施新一輪的中期計劃,“和平兩岸”是其政策主軸之一,主要内容爲,一是持續制度化協商,積極落實並擴大兩岸已簽署協議的執行成效,有序推動ECFA後續其他議題的協商,建構兩岸穩定、機制化互動模式。二是强化交流機制,配合兩岸關係整體發展,完備兩岸經貿、人員往來等相關安全管理機制,循序漸進推動兩岸經貿制度化的交流與合作,動態調整兩岸經貿政策及措施;逐步建構安全管理與風險管理機制,健全兩岸交流法制制度。
(三)構建台灣在世界經濟中的地位
台灣在參與全球經濟並積極展開兩岸合作的基礎上,期望利用台灣獨特的地理位置和經濟能力,努力構建其在亞太和全球中的經濟地位。
台灣當局在《全球運籌發展計劃》中指出,要提昇機場和港口等基礎設施的運輸能力,發展電子商務,物流能力,消除企業發展全球運籌管理過程所遭遇的相關問題,使企業在台灣能最大程度便利的進行供應、下單、運輸、銷售等跨國經貿活動,全方位實現物流、商流、信息流、資金流的整合,打造台灣成爲亞太乃至世界的運籌中心。《挑戰2008:重點發展計劃》進一步指出,台灣應當運用現有創新能力,並進一步吸引國際研發人才和國際企業,投入資金,創立各類科技研發中心,推動重點産業科技研究,將台灣建設成亞洲最好的特殊領域研發基地。在文化創意領域則建構具台灣特色的文化産業,提昇創意風格,作爲世界華文創意産業的樞紐平台。推動台灣成爲亞太地區具有知識運籌能力之創意設計重鎮,成爲全球華人設計發展趨勢的領航員。
在第三期建設計劃中,台灣進一步期望能通過建立綿密的創新網絡、提昇尖端的創新能力、培養卓越的人力素質,成爲全球創新中心。同時,希望通過加强國際經貿活動、建立企業亞太營運總部及“亞太資産管理與籌資中心”,使台灣成爲國際經貿運籌樞紐。
三、基礎設施和相關財政金融政策的保障
基礎設施和財政金融政策是創新、開放以至於經濟進一步發展的重要保障。
(一)基礎設施
在基礎設施方面,除一般公共建設之外,台灣將電信基礎設施提到十分重要的地位,期望爲實現“智慧台灣”打下良好基礎。在《落實緑色矽島建設白皮書》中,當局指出,建設“緑色矽島”要充實基礎設施,加速推動電信自由化,充實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立符合新世紀需求的全島智能網絡系統﹔規劃、推動具先導性、示範性的“旗艦”建設方案;修訂相關法規,引進民間資源,合力加速推動運輸、能源、觀光休閒、離島開發等重大公共建設。而於2004年開始的“新十大建設”同樣在强調了交通和研究機構創建之外,特别强調關於無綫網絡的台灣“M”計劃,指出應當利用台灣移動通訊用户普及率排名世界第一 ,以及無綫局域網絡全球市場佔有率達8 成的既有成果,積極推動手機、數字内容及無綫上網産業异業結合,由生産製造優勢結合應用服務,創造移動上網及無綫上網整合系統服務的新模式。在馬英九時期的第三期建設計劃中,基礎設施建設更大範圍的擴展到了港口、航空城、城市工業區以及全島交通網以及郵政、電信、氣象等領域,但是“智慧台灣”仍然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其中對構建寬頻匯流網絡、物聯網以及互聯網使用公平的問題等寄予更多的期望。
(二)財政金融政策
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財政金融的疏導和支持。良好的財政金融環境有利於資金流的順暢流動從而給整個創新體系帶來活力,也能使經濟良好發展。而台灣因存在較爲嚴重的債務和税制不公平等問題,同時上世紀流動性過剩所帶來的泡沫問題也始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所以税制改革和金融改革一直是台灣經濟發展中的重大課題。第一期建設計劃指出,要開源節流、持續擴大税基,建立效率、公平的租税制度,營造投資與研發創新的優良環境;强化金融監理與預警機制,開放新種避險金融工具,營造有紀律、有秩序的金融環境。第二期計劃對這一目標進一步放大,擴展到整個財政領域,並進一步强調了預算平衡的重要性,指出要推動財政改革,調整租税結構,强化預算執行,健全財政劃分制度,達成中長期財政收支平衡目標;强化金融監理機制,健全資本市場,加速金融服務現代化、國際化,將台灣建設成爲區域金融服務中心。馬英九時期,第三期計劃同樣注重租税和金融的作用,强調推動賦税改革,維護租税公平合理,建構輕税簡政具國際競争力的租税環境;謀求財政收支穩健,妥適籌措政府財源,精進財務效能,以健全當局財政;秉持活力金融與永續市場理念,加强人才培育,推動金融市場整合,厚植金融創新能量,建構國際接軌法制環境,强化台灣金融市場國際競争力。而在2013-2016的發展計劃中,針對赤字和租税不公平問題日益凸顯,計劃特别指出要統籌全台可用財源,减輕當局財政負擔;持續降低赤字比率,確保財政健全發展,以保证財政更健全;强化資本利得課税,减輕薪資所得税負;建構能源租税制度,落實環保節能减碳,以保证賦税更公平。在金融方面,因應2008年金融危機後對金融管制放鬆的管制和兩岸金融合作日益密切的現狀,規劃了專門計劃。計劃指出要强化金融監理,確保金融穩定,並循序漸進發展具有兩岸特色的金融業務,提昇台灣金融競争力。此外,計劃還專門指出金融要爲知識經濟新範式服務,要成爲發展高科技及創新産業籌資平台。
縱觀2000年以來台灣的中長期經濟發展規劃内容可見,從對内創新到對外開放再到基礎設施和財政金融保障等各方面的規劃,都是應對全球化、知識經濟與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外在挑戰以及創新不足、産業結構落後的内部挑戰,期望達成“跨越轉型期,開展新紀元”的願景。陳水扁時期如此,馬英九時代亦如此。那麽,這些不乏全面專業的應對規劃的實際實施成效如何?進入21世紀以來台灣經濟發展實現跨越轉型期了嗎?這些問題將在下文進一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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