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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對外經濟關係轉變

  對外經濟關係一向是台灣海島型經濟的命脈,戰後幾十年台灣經濟能够較順利地發展,在相當程度上可以説是其對外經濟關係較順利發展的結果。但自20世紀80年代下半期以來,伴隨着世界經濟全球化與區域化的加速發展,全球經濟,特别是亞太經濟格局發生巨變,與此同時,台灣島内經濟結構也在加速調整過程中,台灣在新的國際經濟分工體系的地位相應調整轉變,對外經濟關係的發展因而逐漸形成新的格局。這一新格局反過來又對島内經濟發展産生深刻的影響。

  第一節 亞太經濟格局的變動

  要瞭解台灣對外經濟關係發展變化,首先要瞭解與之密切相關的亞太經濟格局的變動。

  一、東亞“雁行模式”的運行

  20世紀30年代日本經濟學家赤鬆要教授提出“雁行模式”理論,認爲各國經濟增長過程中實際上存在着一個一個的國際産品週期,而在這種産品週期中,隨着資本的深化、技術能力的提高以及工人技能的改進和工資水平的提高,領先國家將其生産模式傳遞給追隨國及地區。戰後東亞國家及地區實際的經濟發展情况大致與“雁行模式”的闡述相吻合。各經濟體先後經歷了多次産業結構調整與轉移,産業發展依次由農業、輕工業、重化工業及高技術工業演進。其中,規模最大的一次産業結構調整與傳遞是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後開始的。1985年五國財長簽署了“廣場飯店協議”後,日本、亞洲新興工業化經濟體相繼貨幣大幅度昇值,相關國家及地區勞動成本迅速上昇,東亞地區普遍進行新的一次大調整。日本與亞洲“四小龍”紛紛向海外進行産業轉移。日本一方面向“四小龍”及亞洲其他國家轉移其不具競争力的産業;另一方面在國内大力發展技術密集型産品的生産和出口。而“四小龍”一方面接受日本轉移的資金與技術,加强其重化工業的發展,並積極培育高新技術産業;另一方面則將其不具競争力的勞力密集型産業轉移到東南亞、大陸。至於東南亞各國的總體趨勢是,着重促進出口導向型勞力密集工業的擴張,同時着手資本密集型工業的進口替代。由此可見,東亞國家及地區在産業結構調整與轉移的過程中形成了日本作爲“領頭雁”、東亞各國及地區産業呈明顯階梯型分工的模式,即日本(最高階梯)——新興工業化國家及地區(中間階梯)——東盟等(低級階梯)。

  不過,東亞這種動態的階梯型分工模式之所以能够順利運行,進而促進東亞經濟的繁榮,還離不開美國在其中所發揮的作用。戰後美國出於自身全球戰略和國際經濟地位的考慮,采取了有利於東亞經濟發展的政策。一方面,美國向東亞,特别是日本轉移了大量技術,有資料表明,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前日本所引進的大量外國先進技術,超過60%來自美國。這爲日本其後向東亞其他國家及地區擴散技術及轉移産業提供了重要基礎。另一方面,美國成爲容納東亞國家及地區出口産品的龐大市場,使東亞出口導向戰略能較順利實施。

  二、亞太經濟格局的變動

  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由於内外條件的改變,東亞地區原有的階梯型分工模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各國及地區之間的經濟聯繫及分工體系出現新的格局。

  (一)多層網絡型分工模式取代階梯型分工模式

  東亞原來階梯型分工體系的形成是建立在各個經濟體之間技術水平與産業結構差异較大的基礎上的。但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由於兩方面的原因使這個基礎發生了變化。一是,日本以往依靠“模仿性技術創新”模式使其技術水平居於世界領先地位,但在信息技術革命全面深入展開的20世紀90年代,這一模式的有效性受到了極大限制。美國以其自主創新科研體系的優勢,在信息技術開發與應用方面把日本遠遠地抛到後面,這使日本在東亞産業技術轉移鏈條中的功能大爲削弱。同時,日本自1991年“泡沫經濟”破滅以後,經濟一直蕭條不振,産業昇級緩慢,日本作爲東亞地區經濟發展的“領頭雁”地位面臨嚴峻挑戰。二是,由於信息技術産業的特性,使“四小龍”、東盟及大陸等各級階梯上的經濟體,有可能跨越某些技術階段而攀上更高的産業技術階梯。隨着信息技術革命迅速發展,新技術商品化、標準化以及擴散速度均大幅提高,這使新技術和新産品可以從創新地美國跨越日本到達“四小龍”,甚至可以直接進入到東盟及大陸這些相對落後的國家及地區。這些國家及地區的技術水平及生産能力因而明顯提高。由於東亞各個經濟體之間技術水平與産業結構差异相對縮小,甚至趨同,原有以日本爲最高階梯、以綫型單向垂直分工爲特徵的梯級雁行分工模式逐步模糊化,取而代之的是,多向、垂直分工與水平分工交織的多層網絡型分工體系,在這個新的分工體系中,各經濟體所扮演的角色相應發生很大的改變。

  (二)區域内市場迅速擴大,改變過去以美國市場爲導向的格局

  在以往的東亞經濟格局下,美國是東亞國家及地區的最主要出口市場。然而,隨着東亞對美國貿易順差的不斷累積擴大,美國開始無法容忍,貿易保護主義傾向逐漸强化,美國與東亞國家及地區的經濟貿易摩擦因此日益增多。爲此,美國一方面通過持續的貿易談判,迫使東亞國家及地區開放内部市場,以增加美國對東亞地區的出口;另一方面則是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通過西方五國財長會議迫使日元大幅度昇值,隨後又迫使“四小龍”貨幣昇值,1989年1月開始取消對“四小龍”享有的特惠關税制度,通過這些措施來减緩美國自東亞的進口。在此背景下,東亞國家及地區對美出口增長放慢,對美出口比重相應下降。1985-1998年,日本對美出口占其出口總額的比重由37.6%降到30.3%;同期,“四小龍”對美出口的比重也由34.8%减至21.5%。與此同時,伴隨着匯率的大幅上昇、日本及“四小龍”對東亞地區産業轉移與投資激增,大大促進了東亞區域内貿易的增長。這是因爲各類産業轉移過程中,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配件及原材料等仍然主要由原投資國家及地區提供,即所謂投資拉動貿易的效應。1985-1998年,日本對“四小龍”的出口占其出口總額的比重由13.1%上昇到20.5%;對東盟四國的出口比重由4.2%昇到8.3%。同期,“四小龍”相互間的出口比重由8.5%增至13.0%;“四小龍”對東盟四國及中國大陸的出口比重則分别從7.6%與7.2%,上昇到10.3%及15.0%。而東盟四國同期對“四小龍”的出口比重也由20.5%昇爲23.5%。 由此可見,東亞區域内經貿聯繫明顯加强,而東亞地區對美國市場的依賴性則趨於下降。

  (三)中國大陸經濟迅速崛起,成爲東亞國際分工體系中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大陸自改革開放以來,特别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着東亞國家及地區投資的大量涌入,大陸與東亞地區的經貿關係日趨密切,大陸已成爲東亞國際分工體系中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大陸的經濟發展與産業結構在受到周邊國家及地區重大影響的同時,也對東亞國際分工體系的演變産生深刻影響。主要體現於三方面:

  第一,大陸經濟持續的高速增長,特别是在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對東亞經濟産生重創之後,仍能保持快速增長局面,這使大陸成爲帶動東亞地區的經濟復蘇與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同時,也爲東亞各國及地區的經濟轉型與東亞地區經濟的進一步整合提供了極好的機會。

  第二,大陸作爲一個特殊的後起發展中大國,由於其生産力發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其産業結構具有多層次的特點,即擁有勞力密集型産業、資本密集型産業及技術密集型産業所謂“全套産業結構”。這樣,大陸就大致可以同時接受美國、日本及“四小龍”的産業技術轉移,在參與東亞國際分工中,既可以發展垂直分工關係,也可以發展水平分工關係,促進東亞原有梯級“雁行分工”模式向多層網絡型分工模式轉變。

  第三,大陸是人口衆多的大國,隨着多年經濟持續高速增長及人均收入的明顯提高,國内巨大市場的潜力日益顯現,中國市場對東亞地區整體發展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20世紀90年代以來,大陸已成爲世界貿易大國,而大陸對外貿易的60%是與東亞國家及地區進行的。

  第二節 台灣應對亞太經濟新格局的策略

  面對亞太經濟格局的不斷演變,爲了維持台灣在亞太國際分工中的相對優勢,促進台灣經濟的持續增長,自20世紀80年代下半期起,台灣當局采取了相關對應策略。除了對内積極提昇産業結構,大力發展以電子信息産業爲主的高科技産業,提昇台灣參與東亞分工的地位外,對外主要就是在推動經濟自由化基礎上進一步推動經濟國際化政策,並逐步放寬對大陸經貿政策的限制,促使台灣經濟加快融入全球經濟與大陸經濟。

  一、對外投資政策改爲“指導爲主,管理爲輔”

  台灣在1962年公佈“對外投資辦法”,規定對外投資政策的方針是“管理爲主,指導爲輔”,這是因爲當時台灣的資本、外匯缺乏,有關投資的基本政策是引進外資而不是鼓勵島内資本向海外投資。這種政策精神基本上一直延續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1985年台灣修正公佈“對外投資與技術合作審查處理辦法”,將對外投資企業的資本額由新台幣5000萬元降爲2000萬元,並以免税政策鼓勵企業在海外投資天然資源開發有關領域。1989年2月台灣再次修訂“對外投資與技術合作審查處理辦法”,進一步將對外投資政策的方針改成“指導爲主,管理爲輔”。

  在外匯政策方面,1987年7月台灣修訂“管理外匯條例”,廢除經常帳外匯管制,並允許居民可以自由持有及運用外匯。20世紀90年代以來則逐步放寬資本帳户交易的管制。自1992年起個人每年匯入與彚出的最高限額由300萬美元提高爲500萬美元;而公司、行號每年匯入與彚出的最高限額則自1994年1月起由500萬美元提高至1000萬美元,隨後再提高至5000萬美元。這些資金的進出均不需事前審核,也不限制用途。此外,直接投資案件若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其彚出及匯入就不受上述額度的限制。

  台灣當局上述對外投資政策與外匯政策的大幅調整放寬,爲台灣企業産業轉移及對外投資的進行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二、對外貿易政策基本實現自由化

  對外貿易是台灣參與亞太區域産業循環的重要途徑。20世紀80年代中期後台灣當局推行貿易自由化政策對台灣的産業向外發展及對外經濟關係格局的變動産生了很大影響。其主要措施,一是,大幅解除進口管制及限制。從1986年起逐年放寬進口貨品項目,推動免除輸入許可证進口制度。1989年修正對社會主義國家貿易政策,除前蘇聯、阿爾巴尼亞、古巴、朝鮮及大陸外,放寬爲直接貿易。1993年正式通過《貿易法》,將進口行政管理改爲“原則自由,例外限制”,進口項目改成“負面表列”方式。二是,持續大幅降低進口關税税率。據統計,1982-1996年間,台灣共進行9次海關進口税則修正,合計修正爲免税者有7062項,而降低税率者13996項次。平均名目關税税率由1982年的31.04%,逐年降至1998年8.25%,降幅達22.79個百分點。 至2001年台灣平均名目關税税率進一步降爲8.20%。

  三、逐步放寬對大陸經貿政策的限制

  自1987年起迫於形勢發展的需要,台灣當局逐步放寬兩岸人民往來、文教及經貿交流等方面的限制。台灣對大陸經貿政策調整放寬,較重要的内容如下:

  (一)貿易方面

  1988年4月台灣當局規定兩岸間接貿易只要符合“三不原則”,即“不直接由大陸通商口岸出航、不直接與大陸進行通匯、不直接由台灣公司進行接觸”,即屬允許與“合法”範疇。1988年8月與1990年9月先後制定了《大陸地區産品間接輸入處理原則》與《對大陸地區間接輸出貨品管理辦法》。1993年4月進一步公佈實施《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將自大陸輸入與向大陸輸出合併管理。1996年7月將實行多年的進口大陸工業物品的“正面表列”管理方式,改爲較寬鬆的“負面表列”方式。

  (二)投資方面

  1990年10月台灣公佈實施“對大陸地區從事間接投資與技術合作管理辦法”,並同時公佈了3353個可以赴大陸投資的産品項目。這個辦法是台灣當局對台商赴大陸投資的首次政策性開放,同時也使台商已先行赴大陸投資 “化暗爲明”。1993年2月再出台新的“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進一步規定管理台商對大陸投資的相關事宜。此後,對大陸間接投資的産品項目逐漸增加。

  除了貿易與投資相關經貿法規外,對兩岸往來影響較大的是1992年9月台灣公佈實施“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對兩岸經貿活動的管理從此有了所謂“法源”依據。不過,台灣當局逐步放寬對大陸經貿政策限制的發展趨勢,在1996年9月李登輝提出所謂“戒急用忍”政策後,發生了轉折性的變化,台灣對大陸經貿政策進入調整緊縮階段。

  第三節 台灣對外經濟關係的新格局

  隨着亞太經濟格局的演進及台灣當局相關政策的調整轉變,自20世紀80年代下半期起,台灣的對外經濟關係相應發生很大變化,逐漸呈現出若干新的特徵。

  一、對外投資成爲對外經濟關係的主要内容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台灣實行出口導向戰略,積極吸引外資,大力擴張出口是其主要的對外經濟活動。而自80年代下半期起,台灣對外經濟關係的主要内容便逐漸轉變爲對外投資的擴張。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台灣只有零星的對外投資活動,一直是個資本净輸入地區。1952-1986年35年間,台灣對外投資總額僅2.72億美元,而同期僑外資本對台投資總額則達59.31億美元,台灣資本净流入56.59億美元。以1987年爲轉折點,台灣對外投資呈迅速擴張之勢。1987年1年台灣當局核準的對外投資金額即達1.03億美元,此後每年對外投資額均呈倍數增長。1990年達15.52億美元。20世紀90年代後隨着對大陸間接投資的“合法化”,台灣對外投資更呈加速增長勢頭,並一舉發展成爲資本净輸出地區。1991年台灣對外投資加上對大陸投資金額達18.3億美元,超過僑外資本對台投資額0.52億美元。2000年,對外投資金額高達76.84億美元,資本净輸出額0.77億美元。(參見表8-1)進入21世紀後,以對大陸投資爲主體的對外投資更是加快發展,而僑外資本對台投資則在2000年達到76億美元高峰後明顯持續下降,台灣資本净輸出額相應大幅增加。(2012年,僑外資本對台投資加上大陸資本對台投資合計58.87億美元;而台灣對外投資80.99億美元、對大陸投資127.92億美元,台灣資本净輸出額高達150.04億美元。)

  隨着台灣對外投資的迅速擴張與産業加速向外轉移,台灣在亞太國際分工體系中的地位與角色相應發生明顯的改變。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台灣在亞太經濟體系中,台灣基本上是與美國、日本搆成一種三角分工關係,即台灣從日本進口機器設備與工業原料,加工生産勞力密集型的制成品,出口到美國市場。在此分工體系中,台灣作爲産品的最終加工生産基地,處於産業分工鏈條的末端。台灣僅能從中賺取微薄的“加工費”。20世紀80年代中期後,伴隨着對外投資活動的迅速擴張,台灣失去比較利益的傳統勞力密集型産業大量轉移到東南亞地區與祖國大陸,台灣在亞太經濟分工體系中的角色隨之轉换,所占地位逐漸提高。台灣獲取海外産品訂單後,負責産品設計等工作,然後交由海外工廠加工生産,再出口至美日等國家,台灣在産業分工鏈條中的地位上昇爲“中介者”。

  表8-1 台灣對外投資發展情况

  表格略

  與此同時,隨着台灣産業結構的調整昇級,台灣由勞力密集型産品加工出口基地轉换爲技術密集型産品加工出口基地,台灣對美日又形成了新的、層次相對高的三角分工關係,台灣引進日本的技術、設備及關鍵零部件,在島内生産加工技術密集型的成品或半成品,再出口到美歐市場。20世紀90年代中期後,隨着台灣以電子信息産業爲主的高科技産業逐漸成熟,並日益成爲對外投資的主流,台灣在高科技産業分工鏈條中的位置亦逐漸上昇至“中介者”。

  二、對外經濟關係地區搆成轉向以亞洲爲主

  整個亞太經濟分工的深化發展與台灣當局政策措施的調整放寬,在推動台灣對外投資與産業外移加速發展的同時,也促進了台灣對外經濟關係的地區結構極大變化,台灣與亞洲地區的國家及地區的經貿關係日趨緊密。自20世紀80年代下半期起,台灣對外經濟關係逐漸改變了以往嚴重依賴美國的格局,不論是投資地區,還是貿易伙伴,都逐步轉向以亞洲國家及地區爲主。

  (一)亞洲地區成爲主要對外投資的地區

  據台灣“投審會”的統計數據,1959-1985年,台灣對美國的投資占其對海外投資總額的比重爲52.9%,對東南亞投資所占的比重是29.5%。但是1986-1991年,台灣對美國投資所占的比重下降至31.9%,而對東南亞投資的比重大幅上昇至52.8%,對大陸投資的比重爲6.1%。 20世紀90年代後隨着台灣對大陸投資的加速發展,台灣對外投資的地區分布上,亞洲地區持續占壓倒性的優勢。在1996-2001年台灣累計對外投資金額中,投資於亞洲地區的占53.2%,投資於美洲地區的占44.3%,而對美洲的投資則主要集中於對“租税天堂”英屬中美洲地區的投資,占25.5%,其中相當部分又轉投資大陸,投資美國所占的比重僅有10.8%。

  (二) 亞洲市場成爲台灣外貿重心

  在台灣外貿地區結構方面,也相應出現與對外投資同樣的趨勢。20世紀80年代下半期起,由於西方國家經濟景氣持續低迷及經濟區域化蔚爲潮流等原因,台灣對美國等傳統主要貿易伙伴的出口發展困難重重。與此同時,亞洲發展中國家及地區經濟却景氣旺盛,特别是中國大陸經濟蓬勃發展,進口需求擴張;此外隨着台灣對大陸及東南亞國家的投資持續大幅擴增,由此所衍生的機器設備、零組件及原料的出口迅速增加,因此,台灣與亞洲地區的經貿關係日益密切,亞洲市場已成爲台灣外貿的重心。台灣對美國的出口占其總出口的比重由1984年的最高峰48.8%,逐年下滑1990年的32.4%,1995的23.7%及2002年的20.5%。而亞洲市場則自20世紀80年代下半期起日趨成爲台灣外貿的重心。1995年,台灣對亞洲的出口值達587億美元,占其總出口的比重首度突破一半而達52.6%,其中,對香港的出口,由於兩岸經貿關係迅速發展的緣故增長速度最快,所占比重上昇到23.4%。

  在進口方面,1995年,台灣自亞洲進口值爲512億美元,占其總進口的比重也昇至49.5%。由此可見,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台灣不論是出口還是進口,一半的市場已集中在亞洲地區。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對台灣外貿的亞洲市場造成很大衝擊,歐美市場比重相對上昇,但1999年亞洲各國及地區經濟明顯復蘇,進而帶動了台灣對亞洲外貿的增長。1999年台灣對亞洲各國及地區的出口貿易額592.09億美元,占其出口總額的48.70%;自亞洲進口額達606.0億美元,比重爲54.75%。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20世紀90年代,美國作爲台灣重要出口市場與技術供應地,仍是台灣對外經濟關係十分重要的伙伴。

  三、兩岸經貿關係日益成爲台灣對外經濟關係最主要的内容

  在台灣加强與亞洲國家及地區的經貿關係過程中,加速發展與祖國大陸的經貿關係最引人注目,海峽兩岸在相互隔離了30、40年之後迅速發展成爲密不可分的經貿伙伴成爲戰後台灣對外經濟關係發展新的、也是最重要的特徵。到21世紀初期,大陸不僅是台灣最大的投資地區,還是台灣的最大出口市場。據台灣“投審會”的統計數據,1991-2001年,台灣對大陸投資額累計達198.86億美元,占同期台灣海外投資總額的比重爲41.29%。2002年台灣對大陸投資額則超過其海外投資總額的半數,所占比重上昇至53.31%。 倘若加上台商未經“投審會”核准或報備、而自行通過其他各種渠道和方式對大陸投資的金額,這一比重顯然還要更高些。大陸作爲台灣的主要出口市場,其重要性同樣日趨突出。據台灣“國貿局”的統計,1991年,台灣對大陸出口額爲69.27億美元, 占其出口貿易總額的比重爲9.09%;1995年台灣對大陸出口額增加爲178.98億美元,所占比重上昇至16.0%;2000年台灣對大陸出口額達261.44億美元,所占比重爲17.6%;2002年台灣對大陸出口額進一步增至294.46億美元,比重提高到22.5%。 至此,大陸首次取代美國成爲台灣最大的出口市場(香港市場尚未加入計算)。

  海峽兩岸經濟聯繫的日趨緊密可以説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東亞經濟發展格局的最新内容,兩岸經濟在頻繁的互動中所形成、並不斷深化的産業分工關係有力地促進了整個亞太國際分工體系的深化發展,對東亞區域經濟的發展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對於海島型經濟的台灣而言,迅速發展的兩岸經貿關係具有更重大的意義。一方面,在台灣産業結構調整的過程中,大陸先是成爲台灣轉移勞力密集産業的最主要基地,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大陸又開始承接台灣較爲成熟的電腦及半導體等産業。台灣産業轉型因此得以較爲順利進行。另一方面,大陸市場已成爲支持台灣經濟增長的主要來源。2002年台灣經濟增長3.5%,就其增長動力來源而言,外部净需求對經濟增長貢獻2.33個百分點,對經濟增長貢獻所占比重達65.8%,而外部需求則主要依賴於對大陸出口大幅增長22.4%,同期台灣對其他主要貿易伙伴美國、日本及歐洲的出口均是衰退的局面。

  盡管兩岸經貿關係已日益成爲台灣對外經濟關係最主要的内容,但這時期兩岸經貿往來在總體上仍一直是在不正常狀况下運行,基本上呈現“間接、單向、民間”畸形發展態勢。具體表現爲:

  第一,經貿交往限於間接方式。歷經多年的努力,兩岸間通商與通郵在事實上已實現,但兩岸通航却遲遲没有解决。兩岸商品運輸及人員往來仍須假道第三地,而不能全面直接通航。這種經貿活動間接往來方式,不僅徒增成本費用,加大商業風險,而且常常導致商機延誤。

  第二,經貿關係結構呈單向、不平衡性。兩岸在經貿交往的内容上一直没有體現對等與公平原則。投資關係方面,基本上是台灣方面的人、物、資金等生産要素單向流入大陸,而大陸方面則不能入島投資設廠。兩岸貿易關係盡管已實現一定程度的雙向交流,但却長期存在嚴重的不平衡性。據中國外經貿部的統計,2000-2002年,兩岸貿易往來,大陸方面每年逆差額均高達200億美元以上。兩岸貿易的嚴重失衡,固然與兩岸經濟發展水平及産業結構的差异有關,但更重要的直接原因是台灣當局不僅禁止兩岸直接貿易,而且堅持對大陸産品輸入台灣實行嚴格限制。

  第三,兩岸經貿交流缺乏正常的仲裁渠道與法規依據。受制於政治因素,兩岸經貿交往主要是基於經濟上的比較利益而自發性的合作,兩岸經貿關係停留在民間性質層次。對於經貿往來,海峽兩岸只是根據各自的立場和需要進行規範、推動或限制,並未共同建立起正常有效的協調與仲裁渠道,也没有制定雙方共同遵守的規範性條例。因此,對於兩岸經貿往來中所出現的越來越多的經濟糾紛、税收問題等一系列問題均難以及時、有效與合理地解决,嚴重影響了兩岸經貿關係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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