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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兩岸融合發展的意義、内涵與路徑

  一、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意義與必要性

  中國共産黨十九大報告指出,“解决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全體中華兒女共同願望,是中華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這不僅是大陸對台工作根本目標(實現國家統一)的再次宣示,而且在闡明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的關係中明確了實現國家統一的最後期限,實際上是在實現民族復興過程中把國家統一這一重大任務提上了議事日程,要求在實現民族復興的過程中實現國家統一。在發展中統一,在統一中復興。這是中國共産黨十九大報告對新時代中國大陸對台工作與發展兩岸關係的根本目標的辨证要求。

  考慮到以和平方式實現兩岸統一最符合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中國共産黨十九大報告强調“必須繼續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 並明確要求新時代大陸對台工作與發展兩岸關係的主要任務就是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這再次闡明瞭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關係,顯然是要求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必須在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基礎上加以推動,並强調和平發展要爲和平統一積極創造條件,而不能爲了和平發展而和平發展。

  理論上,和平發展並不必然會和平統一,和平發展既可能和平統一也可能和平分裂,端看如何和平發展;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需要雙方都有共同的意願與相向而行的行動,需要建構國家認同。而現實中,當前的台灣社會顯然没有這一意願與行動,其政治體系、教育體系與輿論體系基本上是基於“兩岸兩國”的定位在運作,明顯消减了兩岸和平發展與合作交流對國家認同與兩岸統一的促進作用。因此,現階段不能夸大和平發展、合作交流在國家認同建構與兩岸統一中的作用,不能爲了和平發展而和平發展、爲了合作交流而合作交流,更要避免和平發展爲和平統一設置障礙。

  實踐中,要通過和平發展實現和平統一(特别是自願性的和平統一),需要增强兩岸民衆對兩岸和平統一的意願。這就需要兩岸雙方在和平發展過程中自始至終基於“兩岸一國”的立場,秉持共同的意願,采取有助於共同利益培養、國家認同建構的行動, 從而發揮和平發展對和平統一的促進作用。因此,不僅需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基礎上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而且需要通過兩岸融合發展,形成休慼與共的兩岸命運共同體,增進兩岸共同利益與國家認同,在經濟基礎與意識形態等方面爲兩岸和平統一創造條件,進而有助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

  二、兩岸融合發展的内涵、目標與功能

  理論而言,兩岸融合發展在内容方面大致包括兩岸經濟融合發展、兩岸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兩岸政治(安全)融合發展等廣泛領域;在目標方面要形成休慼與共的兩岸命運共同體,包括形成利益攸關的經濟共同體、相互認同的社會(文化)共同體、互信包容的政治(安全)共同體,以實現兩岸一體化,包括實現兩岸經濟一體化、社會(文化)一體化、政治(安全)一體化;在功能方面包括爲兩岸命運共同體構建起結實的經濟利益紐帶、精神文化紐帶、政治共識紐帶,爲兩岸和平統一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思想基礎、政治基礎。

  兩岸經濟融合發展,就是要使兩岸經濟體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賴與一體化發展格局,形成利益攸關的“兩岸經濟共同體”,實現兩岸經濟一體化,構建起兩岸命運共同體的經濟利益紐帶,爲兩岸和平統一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兩岸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就是要在兩岸民衆中建立起擁有“我群”觀念的整合形態(認識論共同體),形成相互認同的“兩岸社會(文化)共同體”,實現兩岸社會(文化)一體化,構建起兩岸命運共同體的精神文化紐帶,爲兩岸和平統一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兩岸政治(安全)融合發展,就是要通過兩岸政治交流合作與融合發展,在兩岸之間形成關於和平與安全的共識及其合作機制與組織,形成互信包容的“兩岸政治(安全)共同體”,實現兩岸政治(安全)一體化,構建起兩岸命運共同體的政治共識紐帶,爲兩岸和平統一奠定堅實的政治基礎。

  顯然,兩岸融合發展内涵各部分之間存在辯證的互動關係。首先,兩岸經濟融合發展是兩岸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兩岸政治(安全)融合發展的基礎與先導。經濟融合發展形成的兩岸共同利益的不斷增加,有助於社會(文化)融合發展、政治(安全)融合發展的推進,有助共同觀念與政治共識的形成。其次,兩岸政治(安全)融合發展有助於增强經濟融合發展的意願,有助於達成共識推進經濟融合發展;既有助於社會(文化)融合發展的開展,也有助於進一步强化社會(文化)融合發展所形成的“我群觀念”。最後,兩岸社會(文化)融合發展及其形成的“我群觀念” 有助於經濟融合發展的順遂開展,也有助於政治(安全)融合發展進程的推進。

  三、當前兩岸融合發展面臨的困境與挑戰

  中國共産黨十九大報告不僅宣示了實現國家統一的任務,明確了統一的時間與進程,要求和平發展要爲和平統一創造條件,也闡明瞭新時代中國大陸對台工作與發展兩岸關係的的基本原則。報告强調“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明確界定了兩岸關係的根本性質,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報告特别指出“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兩岸雙方就能開展對話,協商解决兩岸同胞關心的問題,台灣任何政黨和團體同大陸交往也不會存在障礙”。

  十九大報告也强調“堅决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絶不容忍分裂的歷史悲劇重演”,强調“我們有堅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敗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圖謀”,以决不允許“六個任何”(“絶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表明反對台獨的堅定意志和鮮明態度。這表明瞭一個中國原則是中國大陸開展對台工作以及發展兩岸關係、黨際關係的政治基礎、基本原則與前提條件,預示台灣當局若不接受這一原則或者推動任何形式的“台獨”必將導致兩岸關係的對抗性發展,也表明中國大陸雖堅持和平統一但並没有放棄《反分裂國家法》所規定的非和平方式(武力手段)這一不得已而爲之的最後選擇。

  而針對中共十九大報告對台宣示,蔡英文當局不僅繼續避重就輕,舊調重彈,繼續逥避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兩岸關係性質,繼續要求不設前提的對話,繼續重申其處理兩岸關係“四不”原則(“善意不變,承諾不變,不會走回對抗老路,也不會在壓力下屈服”),而且繼續指責大陸思想僵化,呼吁“海峽兩岸應該展現新的思維”。她説,“我要再次呼吁兩岸領導人應秉持圓融、中道的傳統政治智慧,尋求兩岸關係的突破,爲兩岸人民創造長久的福祉,並永遠消除敵對及戰争的恐懼。”

  從十九大報告關於對台工作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强調、關於反對“台獨”的堅定意志和鮮明態度以及蔡英文當局的相應回應,可以預期,民進黨執政台灣期間的兩岸關係必將從“和平發展”邁向不斷昇級的“對抗發展”。事實上,2016年5月民進黨執政台灣以來,台灣當局不僅拒絶接受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而且着手“去中國化”、减少兩岸交流與聯繫,以柔性、漸進的方式推進其所謂“國家正常化”的“台獨”分裂目標, 最近還公然呼吁國際社會形成同盟對抗大陸。這已造成兩岸關係在多個領域呈現對抗發展:一是兩岸民意對抗(“天然統”與“天然獨”的對抗);二是兩岸政黨對抗(共産黨與民進黨的對抗);三是兩岸路綫對抗(統一與獨立的對抗);四是兩岸政策對抗(融合與分離的對抗);五是兩岸國際對抗(争奪國際空間的對抗);六是兩岸軍事對抗(兩岸在台灣海峽進行軍事演習)。顯然,當前台灣當局不願開放交流以及兩岸關係對抗發展,搆成兩岸融合發展的一個重大挑戰與現實困境,嚴重阻礙兩岸整體對整體層面的雙向融合發展。

  四、當前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原則與思路

  兩岸融合發展内涵各部分之間存在上述辯證的互動關係,相當程度上規定了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路徑。實踐中,鑒於經濟的根本性、兩岸的差异性、互信的脆弱性、民意的多元性,慮及内容的敏感性與現實的可能性,宜遵循“先經濟社會後政治安全,先單向後雙向,先局部後整體,先易後難”的路徑,不斷豐富兩岸融合發展的内涵。

  現階段,鑒於台灣社會政黨政治與選舉政治,并存在追求台獨的政黨,台灣當局及各主要政黨多無意願采取必要的措施推進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不願開放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雙向融合與一體化發展局面,大陸有必要操之在我,主動作爲。實踐中,宜以增進“共同利益、國家認同”爲目的、以“兩岸一國、反對台獨”爲前提、以“群衆路綫、民間交流”爲路徑、以“整體+區域、兩條腿走路”爲方式、以“同等待遇、單向融合”爲先導推進兩岸融合發展。

  其一,以增進“共同利益、國家認同”爲目的推進兩岸融合發展。兩岸共同利益是兩岸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的經濟基礎條件。因此,增進兩岸共同利益應是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首要目標。其次,在不斷增進兩岸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在“兩岸一國”的規範性作用下,通過融合發展以及教育體系與輿論體系,建構兩岸民衆“兩岸一國”的國家認同,乃是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的意識形態條件。以增進“共同利益、國家認同”爲目的推進兩岸融合發展,才能在經濟基礎與意識形態方面爲和平統一創造條件,達成“以和促統”作用。

  其二,以“兩岸一國、反對台獨”爲前提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交流在促進國家認同與統一上的作用有限,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需要兩岸雙方自始至終共同的政治意願與行動;而在當前的台灣社會,“兩岸一國”並非主流民意,民進黨追求“台獨”,國民黨没有推進兩岸統一的意願。因此,公權力層面推進兩岸融合發展,必須在“兩岸一國、反對台獨”這一必要的政治基礎與前提條件下進行。如此,方有助於“兩岸一國”認知的維護與觀念的普及以及國家認同的建構。

  因此,中國共産黨十九大報告表明瞭反對“台獨”的堅定意志和鮮明態度。報告强調“我們堅决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絶不容忍國家分裂的歷史悲劇重演。一切分裂祖國的活動都必將遭到全體中國人堅决反對。我們有堅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敗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圖謀。我們絶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這不僅在關乎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重大原則問題上清晰劃出了紅綫,而且明確要求積極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在“促融”的同時“反獨”,將成爲新時期對台工作的另一個主要内容。畢竟,堅决有效“反獨”,才能維護兩岸和平發展的正確方向,提昇兩岸融合發展的成效。

  其三,以“群衆路綫、民間交流”爲路徑推進兩岸融合發展。台灣目前已是一個自下而上的社會體系。台灣當局的政策包括大陸政策,台灣各政黨、政客的政治取向包括統獨取向,在選票面前一切以民意爲依歸。政黨競争、選舉競争讓上層路綫工作幾乎失效。此外,台灣目前還是一個利益多元化的社會,没有一個政黨、政客可以代表台灣的整體利益。因此,大陸的對台工作不宜主要走“上層路綫”,也不宜寄希望於藍營政黨而假手於人。對台工作的重心,宜放在台灣廣大基層民衆方面,放在争取台灣民心、促進國家認同建構上,並操之在我、主動介入、積極作爲。

  因此,十九大報告强調,“兩岸同胞是命運與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我們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生活方式,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我們將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逐步爲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我們將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心靈契合”。這表明當前大陸將以“群衆路綫、民間交流”爲路徑並以同等待遇政策推進兩岸融合發展,以增進共同利益與國家認同。畢竟,兩岸融合發展將有助於化解“台獨”分裂思想。

  其四,以“整體+區域、兩條腿走路”爲方式推進兩岸融合發展。兩岸融合發展,因兩岸關係與台灣内部生態的復雜性,需要採行“整體對整體、區域對區域”的“兩條腿走路”,即在兩岸整體對整體(大陸與台灣)層面推進一定程度的融合發展的同時,可以借鑒國際經驗,在有條件的兩岸局部地區先行先試,以探索經驗、累積互信、奠定基礎。民進黨再次執政台灣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因民進黨當局拒不接受行之有年的“九二共識”及其“兩岸一國”的核心意涵正面臨嚴峻挑戰,已經進入停滯期,並很可能因兩岸當局走向對抗進入衰退期,兩岸整體對整體層面的雙向融合發展難以推進。因此,啓動單向融合發展與區域融合發展,是必要的和可能的選擇。

  其五,以“同等待遇、單向融合”爲先導推進兩岸融合發展。兩岸融合發展,要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雙向融合與一體化發展格局,需要兩岸相互開放,相互給予同等待遇(國民待遇)政策措施。在當前台灣方面不願意向大陸開放因而兩岸難以雙向融合發展的背景下,大陸可以在“兩岸一國、反對台獨”的原則與前提下,以操之在我的方式,先行對台實施同等待遇(國民待遇)政策措施,包括對台灣的藍營資本、藍營民衆實施與大陸的資本、民衆同等的待遇,從而促進兩岸産業、民衆在大陸地區融合發展。

  因此,十九大報告强調,“兩岸同胞是命運與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我們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生活方式,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我們將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逐步爲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我們將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心靈契合”。

  唐永紅:作者係厦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副主任,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經濟平台執行長,厦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教授;本文係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項目批準號:15JJD810004、16JJD790036)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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