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要堅持推進民主協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

  習近平對統一的核心理念,就是實現兩岸的統一應由“兩岸同胞共同協商一個統一方案”,這方案來自民主協商,來自兩岸民衆智慧與意願,最後雙方産生一部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統一方案,這是一個極有創意的政治主張,這個方案無論叫“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還是叫“兩岸統一方案”,是尊重民意,經歷民主協商洗禮,是建立國家統一學説所必須經歷的程序,只有程序的民主,才會受到全世界的尊重。

  所以台灣當局在第一時間竭盡全力醜化、扺制、歪曲、攻擊這方案,而我們竟一時語塞,使這場協商停擺,使這個方案變成“一國兩制”之争,變成要不要成爲“第二個香港”之争,實在不應該。無論如何,我們近期不可能産生一個更好的方案。

  我們不能因爲一時受挫,放棄追求共同協商“兩岸統一方案”的努力,應該理直氣壯地宣揚我們的主張,積極推動。對台灣已提出的方案,要熱情肯定,不要因爲有不同的主張與看法,就粗暴地打棍子扣帽子。我們自己内部也要積極地準備好我們的方案,將“一國兩制”的優越性講清楚,甚至不要囿於“一國兩制”,要朝“兩岸一家親”“兩岸更美好”方向突破。

  制訂“一國兩制台灣方案”,要解放思想,要視爲機遇,做好這篇大文章,將統一成爲、連接兩岸,連接東西方,連接世界的命運共同體,建立“中國學”理論,建立我們的話語權。我們千萬要避免做官樣文章,把領導人講話堆積起來,關起門來自己欣賞,自娱自樂!

  我們要站在中國實行民族復興高度,兩岸一家親,世界更和睦美好的道德高地,制訂我們的統一方案,這方案讓世界很放心,讓台灣民衆很滿意,讓大陸人民很高興,讓統一推進生産力、民主和平、社會進步大發展,做成一篇好文章!

  要解决統一到底是什麽,有什麽好處,統一前後的身份地位,它的途徑、步驟、方法……等等深層問題,這是一個現代國家必須解决的問題,爲此我們要加强法制建設,無論“和統”、“武統”都要有法律,要催生《和統法》、《武統法》,任何人任何部門决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我們一切行爲都要與法有據,依法辦事,兩岸“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或“統一方案”,也就是催生《和統法》與《武統法》的必然産物。

  寫於2021年5月2日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