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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貴團隊南遷是經官方批準的歷史創舉

  座落在江門蓬江區棠下鎮良溪村的、用於紀念羅貴的羅氏大宗祠,建於康熙46年(1707年) ,占地面積2439平方米,面寬三間,深有三進,十三架樑,磚木結構。長久以來,它已成爲本村鄉民以及散落在海内外各地的良溪人在清明時節朝拜的“聖地” 。

  2004年4月,這座鮮爲人知的大祠堂,被江門市人民政府列爲文物保護單位,確定了它在江門五邑的歷史文化地位。

  但是,它的歷史演進過程和豐富的歷史文化内涵那時尚未引起廣泛的重視、瞭解、認識和研究。直到2006年10月,中山大學黄偉宗教授連續三次考察了良溪古村,作出了“良溪後珠璣巷”文化定位之後,首先在本地引起城鄉居民的震驚;原來有一個偌大的内涵豐富的、包括羅氏大宗祠在内的良溪古村落隱藏在身邊,人們竟然長期一無所知。隨後,外地與本地的一批又一批學者就接踵而至,對此處的山水景物進行“拷問”,對這一移民現象進行反復探索,並多次開展學術研討。因爲“養在深閨”剛露面,又因爲“歷史身世”查证難,在“後珠璣巷”的文化定位方面,學術界就難免有不同的聲音。然而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羅貴一伙作爲一個團隊,經官方批準,文書具全,離開珠璣巷,南遷至棠下良溪村,扎根落户,再開枝散葉,散落到海内外,是目前爲止唯一一個已知的,以南雄珠璣巷爲出發點,以集體人口向南遷徙爲内容的移民現象。象良溪那樣作爲簇民再向外轉移的中轉站,今後可能會有更多的發現,但是現在查有實據的惟有良溪一地。

  一、羅貴團隊爲什麽南遷?

  羅貴,字以達,别字天爵,號琴軒,漢代羅銖公之44傳人。是他率領33姓、97户人家,於1131年1月16日 (南宋高宗紹興元年)從南雄珠璣村南遷,於4月16日扺達岡州(即新會)蓢底村(後改爲良溪村)。關於户數、姓數、年代,因一些族譜記載有异,有的講98户、34姓、35姓、36姓、38姓,咸淳年等。由於此事的記述,不是宋代人當年自已的記載,而是後人根據口述修譜之作,其僞託、記誤、憶訛在所難免。但羅貴爲這次南遷行動最具影響力的首領,良溪的始祖,則是確實無誤的。

  至於羅貴團隊南遷的緣由,也講述各异,只能將其真面目彰諸於世,讓人們去明白其底藴。香港大學歷史係教授馬楚堅先生認爲,珠璣巷居民南遷如不分期,無從探究羅貴團隊的南遷。他根據數家不同譜牒的記述,從兩方面進行分類:

  1. 貴妃問題引致南遷:查閲了24家不同的譜牒,其中講到南遷時間是,紹興元2家、開禧元1家、宋寧宗3家、咸淳九6家、咸淳十1家、咸淳末2家、欠載4家、宋末2家、元時2家;講到起因,主角是胡妃14家、蘇妃7家、貴妃1家、蓀妃l家。

  2,北方戰亂導致南移避禍:查閲了另外20家不同的譜諜,其中講到南遷時間是,五季3家、宣和初1家、宋季5家、紹興卅一1家、欠載2家、建炎元1家、建炎卅一1家、宋理宗1家、嘉定二1家、端平間1家、咸淳中2家、咸淳十1家;講到南遷原因都是一個,就是避戰亂。

  由此可知,羅貴團隊南遷的原因有三種説法:一是妃嬪事件,二是避戰亂,三是兩者兼之。《赴始興縣告案遷徙詞》、《赴南雄府告案給引詞》和《知府鐘文達批詞》,是三份關於羅貴團隊南遷的官方文件。據此,羅貴團隊南遷主要緣由是: “天灾地劫,民不堪命, 十存四五,猶慮難周”, “行慮集兵之擾” ,“連名團爲逃難”,而南方“烟瘴地面” 、“地廣人稀”,因此“欲投往安生”。至於妃嬪事件,有一種説法稱,後來修譜者通識能力有限又受傳説所影響,以及鈔襲修譜時的一般用語,不加以分析,就可能與事實不符。

  二、羅貴團隊南遷是否經官方批準?

  各種不同版本的族譜對此都作肯定的回答。羅貴他們爲了順利地完成這一歷史性的遷徙行動,是經過周密的部署的。羅貴首先與同村的諸姓圍集商議,取得共識,制訂計劃;然後擬文向官府申請立案批準,“伏乞立案,批給文引”。他們的告案文本有二份:1、《赴始興具告案遷徙詞》,是給始興縣政府的; 2、《赴南雄府告案給引詞》 (宋時不稱“府” ,應稱“州”,以下同) ,是經知縣批準後再向南雄州政府申告的。如下爲《赴南雄府告案給引詞》全文:

  始興縣牛田坊十四圖珠璣村歲貢生羅貴,居民麥秀、李福榮、黄復愈等,連名團爲逃難,俯乞文引蚤救生靈事。貴等歷祖辟住珠璣村,各分户籍,有丁應差,有田賦税,别無虧缺,外無違法向惡背良。爲因天灾地劫,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猶慮難,及今奉旨頒行,凡民莫敢不遵。貴等團思近處無地堪遷,素聞南方烟瘴地面,田多山少,堪辟住址,未敢擅自遷移,今開居民九十七人,團情赴大人階下,伏乞立案,批給文引,經渡關津岸陸,度衆生早得路遷移,安全有址,霑恩上詞。紹興元年(1131)正月初十日,團詞人羅貴等。

  羅貴等人的告案送達南雄府之後,即得到知府鐘文達的批準。《知府鐘文達批詞》全文如下:

  查得貢生羅貴等居民九十七人,原係珠璣村屬人也。詞稱遷移之故,行慮集兵之擾,非有禁過之例,準案給引,此照通行,方至止處,即傳該掌官員,告下復引,毋遺。吏房書吏黄英茂行。

  當時官府辦理此事,應該説其辦事效率是相當高的,首份告案詞送達始興縣衙,只隔五天,便轉向南雄府衙告案;又只隔三天,南雄知府便正式批準羅貴團隊此行;并且嚴限1月16日起程,到達目的地的期限是4月20日。這種辦事效率不比當今的一些政府部門遜色。

  憑着這個批文,羅貴團隊凡經關津岸陸,此照通行,毋得停留阻禁。他們到達岡州棠下蓢底村時,負責接歇他們的是當地土人龔應達,爲他們辦理保結的也是當地土人馮天誠、龔應達等。岡州知縣李叢芳在他們到達之後,最後作了批詞: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貢生羅貴等九十七人既無過失,準遷移安插廣州、岡州、大良都等處,方可準案增立圖甲,以定户籍,現辟處以結廬,辟地以種食,合應賦税、辦役差糧,毋違,仍取具供結册,連路引繓赴岡州。

  從這些文件的内容和辦案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 1、羅貴等居民97家南遷是一次有組織、有計劃的團隊行爲,其首領是貢生羅貴,各人都是自由自願參與的;2、他們原住珠璣村“各分户籍,有丁應差,有田賦税,别無虧缺,外無違法向惡背良”,是無過失的一等良民; 3、他們的南遷是爲了逃避天灾人禍,民不堪命,而不是被官府、兵匪追迫;4、他們的南遷手續完備,出發有批文,途中有關照,扺達有專人接待,安插有批詞;政府爲他們在蓢底增立了圖甲,辦理了户籍,並辟處以結廬,辟地以種食,規定了税賦差役。

  三、羅貴團隊南遷的人員、路綫?

  羅貴事件是南宋初年的一次民衆大遷徙。根據良溪村委會提供的資料《珠璣村三十三姓九十七人流徙銘》 ,記述了此次大遷徙有33姓:

  珠璣流徙,羅湛鄭張,尹文蘇謝,陳麥盧湯,温胡趙伍,曹歐李樑,吴馮譚蔡,阮郭廖黄,周黎何陸,高發其祥,九十七人,開闢烟瘴,三十三姓,永鎮南方,子孫萬代,爲國棟樑,文經武緯,愈遠愈昌。

  這一“流徙銘”中提到的97人,應爲97家,是以家庭爲單位,合約1000多人,其中有95人姓名俱在(本文略) ,另有2人未記入。他們離開珠璣村,爬山涉水,水陸並進,行程千裏,備受艱險。走水路的,斬竹結筏,在沙水出發,沿着湞水、北江漂流,途中被狂風吹散的則繞經南海縣西林都華桂坊,到小欖鳳山下,途中溺死者甚多。經過三個多月生死拚搏,終於到達勝利的彼岸。然而,當時羅貴團隊並不知道他們以自己的壯舉揭開了嶺南民族遷徙史上光輝的一頁。《聖經》曾描寫了一個帶領以色列人走出埃及的英雄人物——摩西。於是,有學者認爲:羅貴同他十分相似,是嶺南摩西,是創世紀的大英雄。

  參考資料:

  1.馬楚堅: 《羅貴率家遷良溪之探勘求真與辟謬》

  2.曾昭璇、曾憲緯、張永釗、曾憲珊: 《珠璣巷宋代居民羅貴南遷事件》

  (本文載於《炎黄天地》雜誌200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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