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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瑪索書簡》裏的湄州教案

  中評社北京7月5日電(作者汪毅夫)《清末教案》第4册(中華書局2000年10月版)收有譯自《傳信年鑒》第22卷(1900年)的《閩北宗座代牧瑪索(Masot)的書簡》(簡稱《瑪索書簡》)。《瑪索書簡》報告了當年外國教會在福建福清縣及其附近的衆多島嶼傳教的情况,包括“在這些群島的首府(汪按,指福清縣城)建造一座教堂”、“有一名司鐸長期駐任海壇(汪按,即海壇島,今之平潭也),而另外一位尊敬的馬可(Marc)神父則巡視大陸上的會口,該神父所掌握的醫學知識爲使他獲得异教徒的信賴非常有益,許多人都即將成爲望教者”、“僅僅在福清一個縣,我們當時就有約300名已領洗的基督徒,至於那些在近年來曾表現出受歸化爲基督徒之願望的人,可能會多達數千人”等。《瑪索書簡》還報告了當年發生於湄州(汪按,若指媽祖祖廟所在的島嶼,則此處應爲湄洲,“州“應爲“洲”也)的教案及其影響和處置:“我們在那裏有幾個新入教的家庭。有人想强迫他們贊助异教徒們節日設宴開支。基督徒們理所當然的拒絶了。异教徒們搶劫了新教徒們的住宅,毁壞了他們的耕田,新教徒們一無所獲地求助於官府,异教徒未受懲罰地繼續他們的搶劫活動”,“湄州的事例很快就由其他地方的异教徒們所模擬,那裏的基督徒就基本如同在各地一樣,都居少數。在東庠,20個新教徒家庭從其村莊中被驅逐了出去,他們的住宅及其耕地經被没收,所有人都逃往古邑,他們在那裏居住了四個多月,却未能獲得公正對待”,“我非常害怕這個興旺發達的教區會徹底崩潰。經過法國領事的調停,我上訴福州最高當局,他們最初只給我們一些吱唔搪塞的回答,然而法國領事講得氣勢汹汹而又堅定不移,總督害怕引起非常嚴重的糾紛,於是下令囚禁了這些惡性事件的主要肇事者,他爲了此目的而派遣一位官吏前往福清,以研究全部事件以及萬肅順(汪按,似爲當地官員之名)的行爲,基督徒們得以安全地返回他們的村莊,大家將他們的住宅和耕田都還給了他們,並支付了少量賠款”。 

  上記《瑪索書簡》所言,是外國教會的一面之詞。然而從中還是可以窺見清末教案生成的背景、過程和性質。同湄州教案一樣,清末教案無一不是在1840年鴉片戰争以後,外國列强入侵、中國社會淪爲半殖民地半封建歷史背景下的特殊産物;教案的生成往往從傳教引發的事件,主要是從民、教之間(包括民間與教會、民間信仰與西方宗教、教民與不信教之民等)的矛盾開始,繼由外國教會藉助外國使領、藉助外交手段,對清廷及其地方官府施加壓力,最後往往以腐敗無能的清廷及其地方官府妥協讓步,懲辦涉事的人民和官員,賠款讓利而告結;教案往往不是一般的傳教事件,而是政治案件。 

  附帶言之,《瑪索書簡》所記湄州教案的發生地若是媽祖祖廟所在的湄洲島,則當引起媽祖信仰研究者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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