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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台灣地方郵政開辦133年

  中評社北京3月24日電(作者汪毅夫)133年前,清光緒十四年(1888)正月三十日(3.12),台灣郵政總局發佈《告示》(圖一);二月初十日(3.22),台灣郵政總局“擇於二月初十日在台北府城設局開辦郵政業務”。 

  作爲1974年入伍的厦門郵局郵遞員和紙質藏品(包括郵票)的愛好者,我注意到:133年前台北郵政總局發佈的《告示》對於郵票有明細規定,如,“刊刻空白郵票分給署、局、營所及沿途郵站”,“信重在一兩以内者,粘票一張,票價取錢二十文”,“粘票多寡,應宜核定”,“其信件送至何處,須要在接收信件之站全收票價,不能挨站零收”,“腰站專爲接遞起見,不給空白郵票”。1891年,台灣的第一條鐵路台北至基隆段(全長28.6公里)竣工後,台灣郵政總局刊刻發行的郵票,曾經加蓋“錫口”、“台北至水轉脚洋壹角”之類印記後,兼做火車票用。 

  陳孔立教授《台灣歷史綱要》(九洲圖書出版社1996年版)指出:從1874年後至1895年前,從沈葆楨、丁日昌到劉銘傳,“經過近二十年的經營,台灣出現了全國最早自辦的電報業和新式郵政,全國最早投産的新式大煤礦,全省出現了第一條鐵路、第一台電話、第一枚郵票、第一盞電燈、第一所新式學校,出現了自己經營並敢於與外人競争的輪船,出現了有數以千計現代工人的礦區,也出現了最初的民族資本。許多新式事業集中於一省,成效蔚然可觀,使邊疆海島新建的行省,後來居上,成爲全國洋務運動中的先進省份”。開辦地方郵政,是台灣近代化的一項標誌性成就。 

  附帶言之,多年前有一個“老台胞”在一次公開發言時説:“台灣經濟起飛是因爲日本人在台灣打好了基礎”。我記得,此類言論曾引起厦門大學歷史係林其泉教授義正辭嚴的憤怒批判。讀點台灣史,把握台灣史的話語權,全面扺制和消除“台獨”分離言論的流毒,是一項多麽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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