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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層面 “一國兩制”實踐十七年———在變與不變之間

  “一國兩制”從構想變爲現實,並於1997年開始在香港特别行政區的實踐,迄今已17年有餘。如果按中國政府承諾的“五十年不變”,那17年已經過去了三分之一。中國承諾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五十年不變,承諾“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五十年不變,然而,總體方針的不變,不代表實踐手法的“不變”。回歸17年來,世界在變,香港在變,中國内地也在變,如何因應新的形勢來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其中的“變”是必然的,也有迹可循。
  
  一、變與不變
  
  香港回歸17年來,什麽變了?首先是香港問題的“主要矛盾”變了。在中國政府看來,香港從回歸的那一刻起,“主要矛盾”就已經發生了改變。回歸前,主要矛盾是香港怎樣順利、平穩地回到祖國的懷抱,涉及中國政府與英國政府之間的談判。回歸後,主要矛盾變爲如何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這主要靠特區政府的良好施政,當然,施政上出現了一些問題,原因也比較復雜,涉及到中央與香港兩個方面。
  
  其次,中國大陸與香港經濟實力對比發生了變化。香港在中國整體經濟總量中所占比例不斷下降,由上世紀80、90年代的25%下降至近年的3%左右。作爲一個面積1千多平方公里,人口700多萬的城市,香港的經濟總量已大扺相當中國一個直轄市如北京或上海的水平。隨着内地省市的快速崛起,香港的競争力相對下滑,對中國經濟的貢獻也不再那麽突出。“東方之珠”的光澤相對暗淡,其曾經享譽全球的國際金融、貨物、航運中心地位雖暫時無憂,但面臨越來越多的挑戰。
  
  再次,兩地民衆的心態在變。經濟發展帶來了物質、文化生活的提昇,民衆的心態也逐漸發生變化,内地人對香港由艷羡到平視再到出現“也不過爾爾”的心態,香港人眼看着當年的接濟對象在自己的地盤上“揮金如土”,在自嘲爲“港燦”的同時,也難免有一點“羡慕嫉妒恨”的情緒。這種情况近兩三年來尤爲突出,表現形式則是有愈演愈烈之勢的“陸港矛盾”或曰“兩地摩擦”。其實,在中國很多地方,户籍制度下的本地人與外地人之間的關係都比較微妙,外來人口對本地經濟增長作出貢獻,當然,也會佔用部分本地的資源,如住房、教育、醫療等。這本來會是一種“各取所需” 的“雙贏”局面。但在香港,竟演變成一些人士街頭的謾駡、一些媒體連篇累牘的報導、立法會裏激烈的争論、乃至行政長官的行政命令(如“限奶令”),不能不讓人稱奇。這其中除了存在“一國兩制”的因素,如香港身份证的取得采取“出生地原則”(只要在香港出生,就被視爲“香港人”,享受香港居民的一切福利),主要的原因可能還在於特區政府的施政能力。如果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和内地地方政府的溝通不够暢快、行政長官協調香港社會各方面利益的能力不够突出,對香港與内地在交流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解决方案等缺乏深入的思考與研究,那當問題出現的時候,特區政府就會表現得比較被動。
  
  最後,也是非常值得關注的一點,是伴隨着中國的崛起,東亞地區乃至整個亞洲地緣政治的變化。香港特殊的歷史地位、“一國兩制”的現實狀况,以及國際大都會的城市特色都令其難以在新一輪的大國博弈中置身事外。美國戰略東移,亞洲再平衡將是一項長期方略,而香港,無疑會是一個很不錯的“切入點”。僅從近年美國駐港總領事的人選(從楊蘇棣到夏千福)、總領館人員配備等情况就可窺一斑。
  
  當“變”成爲這個世界唯一的不變,香港的“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意味着什麽?當西方國家的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也在不斷的調整變化,香港的“變”又要變向哪裏?
  
  “五十年不變”像是又一個“大限”(港人曾有“九七大限”一説),折磨着港人的頭腦,也束縛着港人的手脚。實際上,不僅港人對“不變”印象深刻,中央政府也在很長的時間裏把“不變”視爲“盡量少變”。雖然早在1984年,鄧小平在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就曾深入、辯證地談過變與不變的問題,他説:“我們的政策不會變,誰也變不了。因爲這些政策見效、對頭,人民都擁護。……我們在協議中説五十年不變,就是五十年不變。我們這一代不會變,下一代也不會變。到了五十年以後,大陸發展起來了,那時還會小裏小氣地處理這些問題嗎?所以不要擔心變,變不了。再説變也並不都是壞事,有的變是好事,問題是變什麽。中國收回香港不就是一種變嗎?所以不要籠統地説怕變。如果有什麽要變,一定是變得更好,更有利於香港的繁榮和發展,而不會損害香港人的利益。這種變是值得大家歡迎的。如果有人説什麽都不變,你們不要相信。我們總不能講香港資本主義制度下的所有方式都是完美無缺的吧?即使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之間相互比較起來也各有優缺點。把香港引導到更健康的方面,不也是變嗎?向這樣的方面發展變化,香港人是會歡迎的,香港人自己會要求變,這是確定無疑的。我們也在變。最大的不變是社會主義制度不變,而‘一國兩制’就是大變,……。問題是變好還是變壞。不要拒絶變,拒絶變化就不能進步。這是個思想方法問題”“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3頁。。鄧小平還爲香港的“不變”列出一個大前提,即“要真正能做到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以後也不變,就要大陸這個社會主義制度不變”,因爲“中國要是改變了社會主義制度,改變了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會怎樣?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也會吹的”。“會見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的講話”,《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8頁。然而,當年爲了穩定港人信心,促使香港順利回歸,國家領導人在多個場合反復强調的是“不變”這一點。有些形象的説法,如“馬照跑,舞照跳”“换面旗幟,换個港督(港督换成行政長官)”等,無形中加深了普通港人的印象,那就是“不變”就是好的。因此,有些人對“變”變得敏感,這種主觀意識上的想法和認識,使得香港回歸十多年來,整個社會過多關注了“不變”(從這個意義上講,反對23條立法,争取“雙普選”等政治紛擾都是部分港人害怕變、拒絶變的表現,他們想通過這些具體的方法來保证香港的“不變”。)而對“變”、“怎麽變”、“朝哪個方向變”缺乏深入的思考與討論。
  
  與此同時,中央却在發現問題後,探究、思考,主動調整,開始了自己“變”的過程。當然,這種變不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變,而是在實施“一國兩制”的具體做法上的調整、變化。
  
  二、從籠統處理到清晰表述
  
  中央治港思路的變化首先體現在表述和論説上。
  
  盡管中央政府對“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的表述是一貫的,也是清晰的。但在這一方針政策的具體落實過程中,給出的指導與建議經歷了一個由綜括到具體,由籠統到清晰的過程。這在今年以來圍遶政制發展的論述中表現的尤爲明顯。
  
  香港回歸的頭幾年,中央對香港秉持“粗放型”的管理,對特區政府讚揚、鼓勵居多,期望特區政府發揮聰明才智,管理好新成立的特别行政區。所謂“井水不犯河水”,這實際上是某種“隔離”策略。然而,在全球化、信息化的時代,“井水”、“河水”各不相干恐怕是一種很難實現的理想。2003年沙士(SARS)襲港,百業凋敝,爲提振香港經濟,中央及時推出了《内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並開放自由行,全力支持特區政府施政,這可以説是中央繼1997年金融危機後又一次爲香港送“大禮”,是内地爲香港的一次“輸血”。
  
  2003年“七一大遊行”,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本地立法被迫無限期押後,2004年4月6日人大常委會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第十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4月26日頒佈《决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别行政區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産生辦法有關問題的决定》,第十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2005年董建華辭職,……這一連串的動作既是對香港現實情况的回應,也顯示中央開始在香港問題上“有所作爲”。或許,2004年9月19日,中國共産黨的一個《决定》《中共中央關於加强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决定》,中國共産黨第十六届中央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可視爲中央决意直面香港管治問題的開始,在這個《决定》中,提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支持特别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提高管治水平”。
  
  此後,中央逐漸把香港經濟與社會發展納入國家的規劃,從治國理政的高度來重視香港的發展。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十一五”規劃)首次把香港納入其中。2011年,“十二五”規劃中港澳部分單獨成章。2007年,中國共産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仍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視爲“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重大課題”。
  
  面對香港社會不斷出現的新問題,中央政府也通過文件、領導人講話等傳遞出具體信息,開始對香港提出一些要求:如加强對“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的瞭解,準確把握基本法的精神實質,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切實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漸進推進民主、包容共濟促進和諧等。2012年,中央進一步明確表示,“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重大舉措,根本出發點和落脚點就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這是在香港實踐‘一國兩制’的核心要求和基本目標。爲此,必須堅持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异、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和保障香港社會各界利益、支持香港積極開展對外交往和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胡錦濤,《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15週年大會暨香港特别行政區第四届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2012年7月1日。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報告以更爲簡潔明晰的語言表述,“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必須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异、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内地堅强後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競争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
  
  2014年6月,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延續了之前的表述,但適逢香港社會出現“占中”行動、兩地矛盾有愈演愈烈之勢、政制發展問題又引發較大争議,傳遞出了新的信息。
  
  香港回歸17年,一代人已經成長了起來。但香港在管治上舊有問題没有解决(如行政立法間緊張關係),新的問題又不斷出現(兩地摩擦與矛盾、甚至有主張“港獨”的聲音)。香港社會到底出了什麽問題?香港治理的良方又在哪裏?中央政府的一個初步判斷是對“一國兩制”方針的理解仍不够全面與深刻,所以加强這方面的解説與宣傳就首當其衝了。從2013年開始,圍遶“占中”行動、政改等香港重大事件,中央政府首先强化了宣傳、輿論攻勢,而白皮書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於中央而言,就是要通過各種渠道、方式“講清講楚”,直面以前逥避或不太宣講的問題,如一國與兩制的關係,愛國與港人治港的關係等。這也許可視爲又一個“回歸工程”,以“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决定”來“正本清源、匡正祛邪”,讓香港的某些問題包括政制發展等重新回到法律的軌道上來。
  
  三、未來發展方向
  
  事物永遠在“變”。“一國兩制”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和發展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變化。有很多問題值得深入探討,如“兩制”的關係,即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與中國主體的社會主義制度之間的關係,兩制是不是要互相尊重,香港是不是要承認國家主體是社會主義制度,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是否應該發展爲一種與“一國兩制”和國家主體爲社會主義制度相適應的特殊的資本主義制度?再如關於愛國者治港的問題,鄧小平曾就“愛國者”給出了一個非常寬泛的“標準”即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只要具備這些條件,不管他們相信資本主義,還是相信封建主義,甚至相信奴隸主義,都是愛國者。我們不要求他們都贊成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只要求他們愛祖國,愛香港。港人治港有個界綫和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爲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未來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當然也要容納别的人,還可以聘請外國人當顧問。“一個國家,兩種制度”,1984年6月22、23日,鄧小平分别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香港知名人士鐘士元等的談話要點,《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1頁。,在特區政府的實際權力組成中,基本法也作出了非常寬鬆的規定:包括立法會議員可以有外國居留權基本法第六十七條,香港特别行政區立法會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别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組成。但非中國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國有居留權的香港特别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也可以當選爲香港特别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其所占比例不得超過立法會全體議員的百分之二十。,法官和司法人員可以從其他普通法國家聘用基本法第九十二條,香港特别行政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第八十二條,香港特别行政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别行政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可任用外籍人士擔任除主要官員以外的政府各級公務員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特别行政區政府可任用原香港公務人員中的或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分证的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政府部門的各級公務人員,但下列各職級的官員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别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
  
  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還可聘請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擔任政府部門的顧問,必要時並可從香港特别行政區以外聘請合格人員擔任政府部門的專門和技術職務。上述外籍人士只能以個人身分受聘,對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負責。,等等。但在這樣寬鬆的情况下,還出現“愛國者治港”的争論,難免令中央擔憂。在香港的政制發展中,是否應嚴守愛國者治港這一標準,行政長官作爲特區政府的首腦是否一定要由愛國愛港的人來擔任?深入思考、論述這些問題,本身就是深化“一國兩制”的過程,也是對所有關心香港事務的人在思想上的一次“統一”,大家總得先站在一個平台上,先把規則弄清楚了,再開始玩遊戲吧。
  
  香港也在變。傳統的四大支柱産業(金融業、旅遊業、貿易及物流業和專業服務)已不足以帶動整個經濟的發展,六大優勢産業(教育、醫療、檢測和認证、環保、創新科技和文化及創意産業)發展緩慢或幾近停滯,現任特區政府在尋找土地的道路上跌跌撞撞,政治領域的紛争令其左支右絀、動輒得咎;行政與立法的關係愈發糟糕,立法會愛上了“拉布”,且充斥着暴力言行;社會上出現“占中”與反“占中”的論戰,一些年輕人激動地走上街頭,佔領(中環)遮打道,包圍政總(政府總部),甚至有團體冲進了立法會。透過這些紛紛擾擾的事件,我們看到了一個不再超脱、淡定的香港,也看到了港人的焦慮與迷茫。
  
  香港未來的路怎麽走?經濟上,肯定離不開中國内地,上一次經濟的騰飛得益於内地的改革開放,這一次經濟轉型内地又能帶來怎樣的契機?經濟的提昇不能只靠内地“輸血”,金融業的發展也不能只是坐等中央的“禮包”,香港需要找到一條與内地互利互惠、相得益彰的道路,才能走得更長遠、更持久。政制發展要循序漸進,行政長官與立法會的普選要根據香港的實際情况來進行,這本來也是基本法的規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香港特别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産生,由中央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産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别行政區的實際情况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産生的目標。基本法第六十八條,香港特别行政區立法會由選舉産生。立法會的産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别行政區的實際情况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全部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産生的目標。。香港的“實際情况”包含了香港的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方面的綜合發展情况,普選的目的是令這些方面發展得更平穩、和諧,但普選却不一定是達至此目的的唯一手段。在香港現有的條件下,普選將會使社會更容易達成共識,還是令社會更容易出現撕裂,普選將帶來社會的更平等,還是會令不平等加劇?現在的香港處在普選争論的漩渦,對這些問題更需要有清醒的思考。實際上,香港出現的很多問題並不是單靠“普選”就能解决的,而如果不事先解决好一些問題就開始普選,可能會令情况更糟糕。香港與内地的關係也需要全新審視,“隔離”無疑不是最好的辦法,部分港人專門針對内地人的“排外”情緒、“驅蝗”行動也會令内地人反感,失去本來友好的鄰居,難道港人真想走上“閉關鎖城”之路?也許港人需要一次深入的檢討,明確問題,找出答案,形成共識。唯如此,特區政府才能真正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帶領香港走出迷霧,踏上新途。
  
  中央政府處理“一國兩制”實踐的手法也在“變”。如果説,香港回歸之初,中央囿於這樣那樣的考慮,可能寄望於港人自己解决問題,並不會明確講出自己的看法,那隨着香港形勢的發展,中央政府也在調整自己的做法。可以預計,今後中央政府還將在一些重大的原則性問題上,采取直接講、明確講、反復講的方式,以期更好地讓港人瞭解中央的真實想法。當然,這個過程會是雙向的,港人的看法也會通過特區政府、立法會議員、各界領袖等多種渠道上達至中央政府。總之,唯有在現有制度、法律的框架内交流,各相關方才有可能達至共贏。
  
  《中國評論》2014年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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