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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80章

  【新經文】

  翛國姱民,斯有什百之器而務須用,斯有舟車而無瑣乘,斯有甲兵而無必陣,斯民重世而厭徙,斯民孚潔身自雍而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鷄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莫遷往來。

  【原經文】

  甲本:小邦寡民,使有十百人之器而毋用,使民重死而遠徙。有舟車無所乘之;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樂其俗,安其居,鄰邦相望,鷄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乙本:小國寡民,使有十百人之器而勿用,使民重死而遠徙。有舟車無所乘之;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樂其俗,安其居,鄰國相望,鷄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王弼: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人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鷄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書局:小國寡民,使有什百之器而勿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車,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民復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鷄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辨 析】

  甲本、乙本經文與世傳本經文的主要差别是“樂其俗,安其居”二句經文位置前後顛倒。此處用世傳本經文的格式。

  “翛國姱民。”原是“小國(邦)寡民。”本章歷來都被認爲是老子對理想國的設想。但有一些問題却與老子論述的自然法則不相一致。譬如説,“使民復結繩而用之”,就與人類文明發展的客觀規律背道而馳。“使有什百(伯)之器而不用”,是强行禁止而並非實際不需要使用。老子論“道”、行“道”,而這些經文内容却與“道”相違,值得探討。關於國家問題,是大好或小好,未見老子有所論述。老子只是説大、小國家相處,大國應該謙下。在本書第56章中,老子有“烜同”的論述:所有國家打開國門(開其隧,辟其門),收斂兵器(挫其鋭),簡化交流程序(解其紛),共濟照應(和其光),不分貧富(同其塵)。能如此,則國不論大小,彼此相處,和諧而自然。所以,無必要去追求“小國寡民”。本書第72章,老子提出“不柙民之居,不壓民之生”,這就是讓民衆過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以此爲據,這裏用發音相近的字“翛、姱”取代“小、寡”,則經文意思成爲“自由自在的國家,生活美好的人民”。也即是説,在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的國家裏,人民生活得多麽美好。這與“太上,轄之友之”,“百姓皆謂大道自然”的景象差不多,這應該是老子的真正理想了,其無臻耶!

  “斯有什百之器而務須用。”原是“使有什(十)百(伯,人)之器而勿(毋,不)用。” 甲本、乙本經文所用的“人”字可以删除而不影響經義。王弼本用“伯”與“佰”通,數目,即“百”。“使有……勿(毋,不)用”顯然是强爲,不合自然發展規律。此處把“使、勿(毋,不)”視爲記録“聲訓”的假字,找出“斯、務”代换,再在“務”字後面增加一個“須”字。有器械而務須用,是切合實際的,難道人們創制了石器、鐵器、鍋、碗、瓢、盆、車、船之類都不用嗎?創造是爲了實際應用,實際應用要求再創造,符合自然發展規律。

  “斯有舟車而無瑣乘。”原是“(雖)有舟車(輿),無所乘之。”“無所乘”即“没地方坐”,可能是乘車坐船的人太多了,事無急緩,路無遠近,人人都來乘坐車船,所以太擁擠了,故“無所乘之”。但歷來不是這樣注釋,而是説國家小之又小,小到鷄鳴狗叫不但全國聽見,鄰國也聽見了,出門到多遠的地方去也不必乘車坐船了。這些注釋不符合事實。人們創制車、船,是根據社會實際需要而製作,製作好了自然要用,但不是每次出門都要乘坐車船。同樣,用“斯(這裏)”代换“雖(然)”,用“無瑣”代换“無所”,加一個“而”字,去掉一個“之”字,就成現在的句文。

  “斯有甲兵而無必陣。”原是“(雖)有甲兵,無所陳之。”國家版圖小之又小,小到陳放甲兵的地方都没有。這太不切合實際。甲兵有,也有地方陳放,但不一定有戰争,不一定需要征戰和排兵布陣。所以參考《遂州道德經碑》經文,把“陳”字改爲“陣”字,句型與前面句型保持一致,改“雖、所”爲“斯、必”。

  “斯民重世而厭徙。”世傳本經文是“使民重死而不遠徙。”甲本、乙本經文則爲“使民重死而遠徙。”《遂州道德經碑》作“使人重死而不徙。”世道好,民必珍重,熱愛現實社會,所以是“重世”而非“重死”,如第75章,把“民之輕死”校勘爲“民之輕世”。而“不遠徙”與小國不對應,既然國家那麽小,再遠也遠不到那裏去。甲本、乙本經文少一個“不”字,但“遠徙”也與小國不對應。這裏若把“遠”字改爲“厭”字,不但解决了“遠徙”與“不徙遠”的矛盾,也符合“重世”的因果關係。所以選用“厭徙”,不但厭徙於國内,也厭徙於外國(移民),“厭徙”與《遂州道德經碑》之“不徙”意思相近。又改“使”爲“斯”,可避免强爲。這句經文原在本章開頭第三句位置,此處作了移位。從事物存在、關聯的情况來看,應作如此位移。

  “斯民孚潔身自雍。”原是“使民復結繩而用之。”《帛書老子校注》引用蔣錫昌所言“事簡民淳,書契無用,故結繩可復。”唐玄宗注:“復歸於三皇結繩之用矣。”順治皇帝説:“結繩者,上古之治也。”如此之“復”,是文明社會之大倒退,是對第51章“物形之,勢成之”這種對自然運化趨勢的强行逆轉,是違背自然法則的。這裏且不去分析其社會原因,仍然從“古人重聲訓”方面去分析,首先把“復”字校勘爲“孚”字。人應該有“孚”,早在周文王姬昌被商紂王囚禁於羑裏而演繹八卦六十四卦時已得“中孚”,就是“心中誠信”,對人對己誠實、有信心,潔身自好,心態和諧。據此而找出發音相同或相近的本義字“潔身”、“自雍”來代换“結繩”、“而用”,就成了現在的經文,展現了返璞歸真的氣象。

  “民至老死莫遷往來。”原是“民至老死不相往來。”這裏用“莫(不)遷”代换“不相”,與前文“厭徙”呼應。“不相往來”的意思則不同,一個社會中人們彼此間不相往來,説明有嚴重的忌諱(如商鞅變法時期和無産階級文化大革命時期;柬埔寨波爾布特統治時期),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終日。如果這種忌諱惡性膨脹,足以使民族崩潰。另方面,“不相往來”與老子提倡的“開其遂,辟其門,挫其鋭,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大相徑庭,所以“不相往來”之提法决不可取,而“莫遷往來”是由於世道好,“民孚潔身自雍而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能如此,何論“遠徙”或“不遠徙”呢?當然是“莫遷往來”啦!

  本章勘字:翛(小)姱(寡)斯(使)務(勿)斯(雖)瑣(所)斯(雖)必(所)陣(陳)斯(使)世(死)厭(不遠)斯(使)孚(復)潔(結)身(繩)自(而)雍(用)而(之)莫(不)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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