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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65章

  【新經文】

  古之善行道者,非以冥民,將以育之。民之難事,以其智弱。夫以智治國,國則杰;不以智治國,國則覆。此兩者,也楷式。常知楷式,是謂烜德。烜德深矣遠矣,育務範矣,乃至大順。

  【原經文】

  甲本:故曰:爲道者非以明民也,將以愚之也。民之難治也,以其智也。故以智治邦,邦之賊也;以不智治邦,邦之德也。恒知此兩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此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乃至大順。

  乙本:古之爲道者,非以明民也,將以愚之也。夫民之難治也,以其智也。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也;以不智治國,國之德也。恒知此兩者,亦稽式也。恒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也,乃至大順。

  王弼:古之善爲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知此兩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然後乃至大順。

  書局:古之善爲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此兩者,也楷式。常知楷式,是謂玄德,玄德深矣遠矣,與物反矣,乃至大順。

  【辨 析】

  經文開頭,甲本經文有“故曰”二字,其他三種版本經文没有。如果把本章經文與前一章(第64章)經文合併在一起,可以保留“故曰”。現在作爲獨立一章,可以删除“故曰”。

  “古之善行道者,非以冥民,將以育之。民之難事,以其智弱。”世傳本經文是:“古之善爲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唐玄宗雲:“人君善爲道者,非以其道明示於民。”宋徽宗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順治皇帝説:“使之無知,則可無欲。”看看,歷代統治者一脈相承,心心相應,這是十足的愚民政策,是違背老子之道的。現在這段經文的文字,除了改“爲”作“行”不是近音字,其它所改的字都是近音字。古人爲什麽喜歡用聲訓假字以致二千五百多年來一直認假爲真,把根本不合客觀發展規律的東西强加到老子的自然之道之中,説老子主張愚民政策,反對以智治國。試想一想,老子既然有大智大德,既然提倡傚法自然規律,就不可能提出反自然規律的立論。人類的知識是在長期的生活實踐中産生和發展的,從鑽木取火到製造石器一直到製造鐵器,從結繩記事到創作象形文字到發明造紙,印刷術,……古人無數的發明創造,都是爲了適應自然和求得人類自身的發展,從“烜牝之萌”開始就一直存在的“衆謎”,需要人類去探究、闡釋,人類多麽需要知識!!老子既然主張“以百姓心爲心”,難道百姓要求學習文化技術也不行?老子本身的知識又從何來?……《道德經》中所出現的所有反對教育、反對知識的立論,都是違反老子提倡的自然之道的。筆者也曾對“不言之教”作過辨析,説輕點,是用聲訓假字造成的,也就是古人喜用“聲訓”造成的。如果我們在聽録音,只有聲音,憑聲音猜想其意義,是真正的“聲訓”。老百姓中也有文盲不識字的,我們對他們發表“聲訓”(講話),他們也能聽懂。但作爲文字記録,作爲萬世留傳的經典著作,用假字録記其音,就看不懂了。兩千五百多年來,那麽多大學者,甚至帝王,參加校勘,而仍然存在那麽多違背自然之道的東西,是知識水平太低,缺乏辨别是非能力?還是精心策劃,有意篡改以達到利用太上老君的“仙旨”爲統治階級服務?!對這段經文,《帛書老子校注》雲:“本義乃謂:人民難以治理,全在於他們有智慧。”試問,兩千五百多年前那個戰火紛飛的年代(奴隸制社會),人民大衆(奴隸)的文化知識很多嗎?老子指出“民之難治,以其上之强爲。”而這裏却説“民之難治,以其智多。”到底那一種切合實際?撫心自問,這也是“不言自皦”的。考察原經文前一章末尾是這樣的:“是以聖人欲不欲,不貴難得之貨;學不學,以補衆人之過,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强爲之。”翻譯成白話就是:“所以聖人要求不要貪慾,不要追求難得的貨物;要求學習那些未曾學習過的學問,以便彌補百姓在知識方面的缺失,以便輔助衆生萬物到自然法則的軌道上運化而不敢有强横的行爲。”這表明有大智慧的人還要學習新知識以便更好教育民衆,補救民衆因知識不足所造成的缺失,並輔導萬物按照自然法則正常地運化。老子説“人之所教,我也教之。”可見老子行道,非以冥民,將以育之。老子之所以能爲人師,是因爲他深知,百姓謀求生存,最大的困難是知識貧乏,見聞不足,因而需要教育,需要輔導,需要補過。即使對孔子這樣的大智慧者上門問《禮》,老子也給予指點迷津,而不是“愚之”!

  “夫以智治國,國則杰;不以智治國,國則覆。”這裏“國則杰(jié)”原作“國(邦)之賊(zéi)”;而“國則覆(fù)”原作“國(邦)之福(fú)(德)”。一字之差,背道而馳。試想,如果向一群没有讀過《道德經》的人口傳這段經文,並要求識字的人記録下來,我相信這些人憑他們的生活經驗一定能正確判斷並寫下這段經文,最多説傳“道”之人吐字不清,音調不準,而絶對不會理解成爲“國之賊”、“國之福(德)”。

  “常知楷式,是謂烜德。”這裏的“楷”字,甲本、乙本經文和王弼本經文皆作“稽”字,世傳本大多作“楷”字。高明謂:“稽式”即“楷式”。但“楷”爲本字,此處選用“楷式(法式,即標準模式)”;“烜”字,原作“玄”字。由於“玄德”没有明確的意義,德是實實在在的,是由人的言行體現出來的,一點也不深奥玄妙。因此,這裏不得不把“玄”字打倒,讓它平躺,形狀像“∞”,就有意義了,數學上表示“無窮大”,用漢字取其音,就是“烜”,“烜德”就是大德。老子在這裏告訴我們,永遠記住(常知、恒知)這兩種典型模式,去彼(不以智治國)取此(以智治國),其意義非常重大而深遠啊!看來,不論何種版本的《道德經》原經文中,要打倒的東西還真不少,只有打倒了,才能變虚僞爲真實,清源而得正本。

  “烜德深矣遠矣,育務範矣,乃至大順。”這句經文中的“烜”字原是“玄”字,前段經文已有辨析。“育務範矣”,原作“與物反矣”。對於原經文“與物反矣”,順治皇帝注:“反於物乃順於道。”順治皇帝所指的“物”是什麽?是老子説的“道”嗎?“反於物”是什麽意思?聖意好玄啊!也有人對這句經文釋爲“物返其樸”。何“物”需返其樸?如果“物”本來就是原木(樸),又何需再返其樸?顯然,用記録“聲訓”的文字來詮釋,是得不到正義的,還是回到本章所論述的教育問題,去掉假字,找回本義字,就成爲“育務範矣”,并且可譯成“教育事業務必規範化啊”。

  本章勘字:行(爲)冥(明)育(愚)事(治)弱(多)則(之)杰(賊)則(之)覆(福)烜(玄)烜(玄)育(與)務(物)範(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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