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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35章

  【新經文】

  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樂與餌,過客止。道之出言,淡乎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可既。

  【原經文】

  甲本: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樂與餌,過客止。故道之出言也,曰淡呵其無味也。視之不足見也,聽之不足聞也,用之不可既也。

  乙本: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樂與餌,過客止。故道之出言也,曰淡呵其無味也。視之不足見也,聽之不足聞也,用之不可既也。

  王弼: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樂與餌,過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足既。

  書局: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樂與餌,過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可既。

  【辨 析】

  “安平泰。”甲本、乙本經文與王弼本經文皆作“安平太”。傅奕《道德經古本篇》、範應元《老子道德經古本集注》、《遂州道德經碑》、宋徽宗《御解道德真經》等皆作“安平泰”。奚侗《老子集解》注:“安寧、平和、通泰,皆申言不害誼。”“安”爲“安定,正常”,“平”爲“太平,和睦”,“泰”是“安寧,美好,寬裕,通達”。“安”、“平”、“泰”搆成三項並立,説明社會和諧景象。又“太”的意思是“安寧,順利”,不如“泰”字意義深廣,這裏選用書局本的“泰”字。

  “道之出言。”世傳本作“道之出口。”甲本、乙本經文作“故道之出言也。”此處選用甲本、乙本經文的“言”字。老子論“道”,口傳《道德經》五千餘言,不是五千餘口。但句子首、尾各一字不要,因爲“故”字作爲因果連詞用在此處不當,而“也”字作爲語氣詞可以省略。

  “淡乎其無味。”甲本、乙本經文作“曰淡呵其無味也。”對“曰”字,《古今漢語詞典》注:“曰:助詞,用於句首或句中,無實義。”既然無實義,此處略去。又甲本、乙本經文用“呵”字表示感嘆,與世傳本之“乎”同義。

  本章勘字:新經文爲原經文四種版本之綜合,無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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