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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33章

  【新經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堅强;知足者常孚,恒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嗣而不亡者壽。

  【原經文】

  甲本: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勝人者有力也,自勝者强也。知足者富也,强行者有志也。不失其所者久也,死而不亡者壽也。

  乙本: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勝人者有力也,自勝者强也。知足者富也,强行者有志也。不失其所者久也,死而不亡者壽也。

  王弼: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

  書局: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堅强。知足者常富,强行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

  【辨 析】

  甲本、乙本經文每句末尾都有“也”字,世傳本經文没有“也”字。第四句經文書局本多一個“堅”字,第五句經文書局本多一個“常”字。

  “知足者常孚,恒行者有志。”原是“知足者(常)富(也),强行者有志(也)。”本章原經文每句末尾有一個特點:“智”與“明”、“(有)力”與“(堅)强”、“久”與“壽”屬性相同。但第五、六兩句末,“(常)富”與“有志”則屬性有别,“富”指的是財物、資源多,“志”指的是心志、志向。若把“(常)富”改爲“(常)孚”,則與“有志”屬性相同。“孚”字,表示誠實有信心,就是因爲誠實有信心才能知足。又“强行”與“强爲”、“强梁”近義,不合自然之道,故改“强”字爲“恒”字,“恒行者有志”與第64章之“慎終如始”一樣,體現了自始至終堅持不懈的品格。

  “不失其所者久,嗣而不亡者壽。”新經文中的“嗣”字,原經文是“死”字。這段經文前半句是指説話辦事有宗旨、有根據,即“不失其所”。對應的後半句顯然是指事業能够繼往開來,前途光明,不會衰竭,那麽用“嗣”字是合適的。而原經文用“死”字,如果是論事,“事”死了,還能“不亡”嗎?“死而不亡”的事物顯然不存在,但“嗣而不亡”則是符合實際的。如果是論人,人死了,不亡的也只是其人生前所創造的事業、思想、文化,但事業、思想、文化要不亡,則必有後人嗣之。綜合而言,不管論事或論人,必須用“嗣”字代换“死”字。

  本章勘字:孚(富)恒(强)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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