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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台獨”與反“台獨”之第一回合

  中評社北京4月29日電(作者 汪毅夫)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召開的“舊金山會議”上,美國代表團提出了“聯合國托管制度”(又稱“國際托治制”、“國際托管制”)案。1945年5月16日,“舊金山會議”尚在進行時,謝東閔在《台灣民聲報》發表《國際托治制與台灣》,指出:“我想爲不折不扣收復台灣,我們應向國際托治制會議提供備忘録,重申開羅會議的决定不可更改,同時透徹的説明台灣歷史、民族及地理等,皆與中國不可分,必須保证中國的領土完整,主權神聖”,“(國際托治制)台灣除外。因爲它攸關中國安全,中國福利;它是百分之百的中國領土。此外,中國自身也要徹底覺悟,要態度明朗,立場堅定。由於國際托治制的提出,我們更覺得中國應準備武力收復台灣;同時在政治上的措施,例如籌備台灣省政府,在‘憲法’列舉條文加入台澎,選擇台胞代表台灣人民參政等,尤迫切需要實施,俾便以公開事實,争在和平之前,清正世界視聽,杜絶意外之變”。謝東閔不愧國民黨的有識之士,他説得多好呀!謝東閔,台灣彰化人,時任國民黨中央直屬台灣省黨部(駐地在福建永安)宣傳科長。

  香港《華商報》1946年3月13日第1版載文揭露美國間諜(其中有一名黄姓“美籍台人”)“在台製造托管運動”的内幕(見圖)。文中記,1946年2月14日孫科到達台北。他在台灣的幾次公開講話裏一再“放砲”,怒斥美國間諜。他説:“我深信台灣永屬中國。但是有些外國記者却製造台灣分離運動的消息,這是荒唐無稽的”,“在台灣美國領事館的台籍通訊員,經常供無端消息給美國記者,而這些美國記者却已戴了有色眼鏡,於是一條條的造謡新聞就出現在外國報紙上”,“中國不能容忍外國人來煽動不安,製造謡言,侮辱中國”。該文還報導,台北中央社主任葉明勛(福建浦城人,福建協和大學畢業生)也嚴詞怒懟上門“踢館”的美國諜卡度。

  廖文毅是戰後台灣第一波“台獨”思潮的關聯人。台灣光復後,他很快地接近和接受“台灣地位未定”、“國際托管”、“住民自决”等“台獨”論調。1948年5月22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以“讀者來信”的方式,在香港《華商報》揭露:廖文毅及其“台灣民衆聯盟”是一個“主張台灣獨立的團體”。

  如上所述,“台獨”與反“台獨”之第一回合主要是圍遶“國際托管”而展開的。爲反對“台獨”做過有益工作的人,歷史和人民會記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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