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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5.“民族弱亂”與《馬關條約》

  中評社北京1月5日電(作者 汪毅夫)我近在中評新聞網寫《〈馬關條約〉的時間表》,臨末説:“《馬關條約》是中國的國耻,是中國人民愛國主義教育的反面教材。”語畢,尚感言猶未盡、怨恨難消!

  習主席《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的講話》謂:“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産生,必將隨着民族復興而終結。”誠哉斯言也!中華民族積貧積弱是一個長久的過程。回看歷史,1840年以後,腐敗無能的清廷在軍事上、外交上屢戰屢敗,帝國主義列强則在中國土地上予取予奪。每一次交戰、每一回交涉,清廷總是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清廷一次又一次簽約、一次又一次拱手讓利,使得中國的權益一再流失,清廷患上了習慣性流失的大病。民族弱亂至於極矣。

  甲午戰敗,乙未簽約,《馬關條約》對中國的傷害至深至重。我曾痛苦地説:“偌大個中國爲什麽地分兩岸?用佛家《景德傳燈録》的話説,此一問最苦。‘兩岸’一詞,載不動許多愁也。”中國地分兩岸乃因《馬關條約》而來、乃自《馬關條約》而始。我們常説“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馬關條約》”。其割地也,使得中國地分兩岸。我要再次指出,《馬關條約》之第五款的部分内容加上第十一款搆成了棄民條款,是由割地而來的棄民條款,對台灣人民而言是特殊的歷史遭遇,由此造成了台灣人民特殊的心態。台灣問題,或者説兩岸關係中存在的問題裏,“歷史遺留的問題”包括了《馬關條約》造成的中國地分兩岸和台灣人民的特殊遭遇和特殊心態。

  1949年在兩岸關係上打了一個結。1949年以來海峽兩岸陷入的長期政治對立的特殊時期,確實應該從1840年以來的積貧積弱,從民族弱亂講起。這一特殊時期自然會隨着民族復興而終結。吾人翹首以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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