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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厦門鎮南關外育嬰堂

  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電(作者汪毅夫)清人蕭寶芬《鷺江竹枝詞》有《嬰堂》詩,其題注曰:“育嬰堂在鎮南關外,近年重修,立有册籍”。

  厦門鎮南關外育嬰堂,在道光《厦門志》已有詳盡記載,曰:“育嬰堂在厦門港火仔埯(汪按,‘厦門港火仔埯’其地乃‘在鎮南關外’),坐西向東,大小房屋二十間。干隆三十一年,巡道蔡琛就注生祠改爲普濟堂,官雇乳婦收哺女孩。經費由興、泉、永三屬捐銀五千圓。除用及續捐,共存典生息三千六百四十八兩,年得息銀七百兩零。遴本地公正紳士董其事。嘉慶九年,同知徐汝瀾捐修屋宇。後歸其責於廳胥林芬,乃虚報物故,鬻作娼婢,百弊叢生。經厦防同知薜凝度斥革,復捐集公費,擇紳士八人,每月以二人分董其事,收孩、領孩。設堂總一人專司簿籍,設門役一人專司出入。復名育嬰堂。嘉慶二十四年,署同知咸成捐銀四百五十兩零。道光六年,署同知張儀盛捐修屋宇。道光八年,署同知黄宅中捐銀一百五十九兩六錢。現存典銀二千八百七十四兩四錢,每年二分年息。又存庫銀九百三十三兩二錢四分,發典具領生息。現共存銀三千八百零八兩六錢”。從上記育嬰堂的編年史和流水帳,我們可以看到,興辦育嬰堂是中國官府相當重視的惠政,並非外來外傳教士獨力爲之的善舉;我們還可以看到,慈善事業也會發生“小官巨貪”的問題,也當築牢制度的籠子。

  蕭寶芬《嬰堂》詩曰:“隘巷殘生解脱良,廣慈義建育嬰堂。離胎多少呱呱子,不識親娘借乳娘”。詩中“呱呱子”指的是被棄的女嬰(古早之“子”並不專指男子,《詩經》裏“之子於歸”指的就是女子)。蔡琛《(厦門)普濟堂碑記》記:“閩人習俗,凡女子遣嫁,夫家必計厚奩。故生女之家,每斤斤於日後之誅求,輒生而溺斃”。我看到的資料上還説,蔡琛當年在厦門“日遣人挑箱巡視,遇棄孩,輒收養之”。在歷史上,育嬰堂基本上是救濟女嬰的慈善機構。在今天,關愛女孩仍然應該是全社會的良善風氣。

  (2018年10月28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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