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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福建龍溪縣汪知事

  中評社北京10月14日電(作者汪毅夫)台灣學界友人楊教授是個好人,勤懇而誠懇。多年前,他從民間購得福建“龍溪縣知事汪”印發的《執证》(民國五年,圖一)和《糧户執照》(民國六年,圖二),持贈於我。我們就“龍溪縣知事 汪”而共同查考,其樂融融也。

  我們知道,縣級行政長官在清代稱知縣,民國初年至1926年以前(包括1926年)稱縣知事。民國初年的縣知事,走馬燈似地换人。據《民國福建省地方政權機構沿革資料(1911—1949)》,民國五年(1916)先後任龍溪縣知事者有趙漢卿、孫世偉、李定祥、沈子玖、汪祖蔭和汪蔭孫6人,民國六年(1917)先後任龍溪縣知事者有劉湜、劉鳳鑫、李嘉臨、趙建藩4人。據民國六年(1917)“龍溪縣知事汪”印發的《糧户執照》判斷,汪蔭孫的任年應爲民國六年(1917),并且汪蔭孫和汪祖蔭可能爲同一人。本着“多聞闕疑”的學術精神,姑且記之以待識者幸告。

  附帶言之,台灣進土、前清廣東徐聞等縣知縣許南英於民國二年(1913)出任福建龍溪縣知事,他的任期也很短,該年任龍溪縣知事者先後有熊飛、鄭世求、許南英和張元奮4人。

  (2018年10月12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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