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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開基外祖” 及其他

  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作者汪毅夫)閩南俗語“開基外祖”、“异姓公媽”和“猪母税”都同閩台鄉土社會曾經盛行的招贅婚俗有關聯,并且彼此也有關聯。

  在《光復前台灣文學全集裏》,村老的小説《斷水之後》(1931)裏有一句駡人的粗話“干恁開基外祖”。“開基外祖”一語乃出於招贅婚俗。招贅婚的同居方式有隨妻住和招入娶出(即入贅後隨妻住,過一段時間後娶出另住)。贅夫在妻家居住的時候,如何供奉自家的祖先牌位(閩南俗語叫公媽)?通行的做法是,在妻家的公媽廳裏供奉自家的公媽,同妻家的公媽擺放在一起,這叫“异姓公媽”。當然,妻家的公媽處於主祀位,自家的公媽置於從祀位。但是,當婚後有了子女、尤其是子女成人、分家就有了新的問題和新的説法和做法啦。招、贅雙方一般在婚前會就子女從母姓和從父姓做出約定,如頭胎男孩從母姓,此後按比例或從母姓、或從父姓。據説,養猪户有將小母猪送由其他養猪户飼養,當母猪長成所生小猪應按約定比例分配給原養猪户的做法,即討猪母税。用於招贅婚,婚生子女按約定比例從母姓和從父姓也被稱爲“討猪母税”。在妻家的公媽廳裏,婚生子女幼時對异姓公媽擺列的主、從地位不會在意。當他們長大,隨母姓的孩子會視父家的祖先爲外姓祖先(外祖),隨父姓的孩子也會視母家的祖先爲外姓祖先(外祖)。及至分家,他們會重抄一份“异姓公媽”,隨父姓的孩子會在自己的公媽廳裏變换公媽的主、從位置,將父姓公媽置於主祀地位。至於“開基外祖”,説的是最受人家尊崇的入閩或入台一世祖是招贅婚裏的“外祖”。略去“干恁”一句粗話,“開基外祖”也是駡人的話,是不見髒字的駡人的話。

  在閩台鄉土社會裏,子嗣承祀是重要的事。討猪母税、祭祀包括“開基外祖”、外祖(外姓祖先)在内的异姓公媽,都有子嗣承祀的考量。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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