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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聽香記

  中評社北京3月29日電(作者汪毅夫)曩讀吴瀛濤《台灣民俗》(1975年第四版),於“聽香”一節,尤感興趣:(正月十五)“是夕,夜闌更深,婦女間傳有聽香之俗。則先在自家神前,燒香點燭,擲筶占卜應走方向後,乃走往該方向,而於路上竊聽人語,以其入耳片語,回家後再擲筶,判斷祈願某事之吉凶休咎,此即所謂‘聽香卜佳婿’之類。譬如,卜占長壽,而其聽取之語,偶及‘面綫’,則解爲長生吉兆”雲雲。由此看來,“聽香”是一種占卜儀式。其可注意者有三。

  其一,關於聽。“竊聽人語”爲的不是窺知他人之情,而是預測自家的事,且其“聽取之語”僅是“入耳片語”即話語碎片,故聽香之聽,有别於一般意義上的“竊聽”(eavesdrop);“竊聽人語”是有意聽取,故聽香之聽不同於無意聽到或偶然聽得(overhearing);

  其二,關於香。“燒香點燭”是聽香之名的來由、也是聽香的重要情節:恭敬從命,聽神明主導。問卜者通過“在自家神前”燒香點燭”後擲筶而知“應走方向”及“事之吉凶休咎”。以“卜占長壽,而其聽取之語,偶及面綫”爲例,若擲筶得吉兆“則解爲長生吉兆”(面綫綿長),若得兇兆則應解爲壽命短斷(面綫易斷);

  其三,關於聽香。參與聽香的人實際上只有兩個:作爲路人甲的問卜者和提供“入耳片語”的路人乙。問卜者多爲婦女,故有“聽香卜佳婿”的做法和説法。據我所知,在台灣,除了上元(正月十五),中秋(八月十五)也有聽香之俗哩。

  (2018年3月25日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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