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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對極端政治説“ 不!”

  中評社香港1月9日電(作者汪毅夫)“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的成員裏有台灣白色恐怖的幸存者,他們多數曾經在台灣火燒島(緑島)“新生訓練處”監禁過,彼此互稱“老同學”。

  有位“老同學”告訴我:”政治受難人”就是“人受政治難,人乎政治創治啦(人被政治折磨)”。

  是呀,極端化的政治對民生的傷害是灾難性的!

  台灣白色恐怖主要是針對“中共在台地下人員”而起、從1949年開始的。1949年1月1日,陳誠被任命爲台灣省主席,於1月5日到任。

  1949年5月13日,陳誠在台灣省參議會發表講話,宣佈鎮壓中共在台地下人員和島内反抗運動。

  1949年7月30日,台灣“警備司令部”發表布告,宣示“鎮壓中共在台地下人員”,敦促他們自首。

  1949年10月1日,陳誠在台北召開記者會,宣佈“已逮捕大批中共在台地下人員”。

  1949年11月4日,台灣省防衛司令部發表布告,規定“通共”或“隱匿“匪諜”者處死。

  1949年11月9日,台灣警備司令彭孟緝强調“要消滅中共在台地下人員“。

  針對台灣當局大肆逮捕“中共在台地下人員”,《人民日報》及時發出警訊。1949年12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謝雪紅的短文《祝中蘇友協成立》。謝雪紅借題發揮説:“目前台灣國民黨反動派還在那裏實施極其兇暴的統治,大肆逮捕屠殺。最近由反動派高級官員泄漏出來的消息説,於本月中要槍斃1/3以上的進步人士和青年學生。現在逮捕的已達數千人”。

  1950年1月31日,大陸《參考消息》以《匪殘殺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成員二名》爲題轉發台灣“中央社”消息稱,台灣省警務處刑警總隊於卅八年八月中旬“破獲姦匪組織一起,先後拘捕林正亨、傅世明、陳南昌等二十餘名”,林正亨、傅世明“於卅日槍决”,陳南昌等“各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1950年6月9日,台灣當局以“通共”“匪牒”等罪名槍斃吴石等“中共在台地下人員”。我收藏的香港《新聞天地》1950年7月8日、7月15日,連載有報導吴石案破獲始末的《台灣大間諜案破獲始末》。據該報導,吴石案是1950年元旦開始偵辦的。……

  殺戒一開,人頭落地。多少人家、多少人民,在白色恐怖之下、在灾難裏度日!

  白色恐怖以“鎮壓進步人士和青年學生”爲能事,是極端政治的表現。歷史不當重演,讓我們對極端政治大聲説“不!”

  謹以本文紀念爲革命事業犧牲的“中共在台地下人員”。

  (2018年1月8日記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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