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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1.海平兩岸近——與台灣友人談學習心得

  在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裏,“兩岸”是使用頻率最高的熱詞之一。譬如,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有關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主要有三段話。在這三段話裏,“兩岸”一詞17次出現。

  偌大個中國,爲甚地分兩岸?

  用佛家《景德傳燈録》裏的話説,此一問最苦。

  “兩岸”一詞,載不動許多愁也。

  1895年三月二十三日簽訂、四月十四日換約的《馬關條約》是中國人的國恥。約之第二款將“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等地列入“劃界以內”,“永遠讓與日本”。

  是爲割地條款。

  劃界或者割地,乃是在中國固有領土上實施的掠地行爲,清廷被迫“讓與”的乃是中國的固有領土。誰謂不然?

  日本侵略者在中國固有領土上用刀比劃、用刀切割。從1895年起、自《馬關條約》始,中國地分兩岸。

  “想起這一段屈辱的歷史,每一個中國人都會心痛”。

  清廷被迫在《馬關條約》上簽字,亦即被迫犯下割地、賠款等一系列罪行。其中,割地一宗,罪莫大焉。須知,和主權一樣,領土不得用於交易。

  “中華民族對於事關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問題高度敏感”。在今天,“我們絶不允許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政黨、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塊中國領土從中國分裂出去!”

  在《馬關條約》的割地條款背後,乃是未訴諸文字的、傷人至深的棄民條款。

  《馬關條約》第十一款規定,換約日期爲1895年四月十四日(新歷5月8日);第五款規定,1897年5月8日爲台灣人民選擇去、留的最後期限,逾期仍留居台灣者自然淪爲清廷的棄民。

  台灣既割,普天忠憤。社會輿論咸以“痛失山河”爲主軸,但有台灣舉人在北京發出“求勿棄民”的凄厲聲音。1895年四月四日,爲扺制清廷在《馬關條約》上“用璽”(即蓋章批準),在京參加會試的台灣舉人汪春源、黃宗鼎、羅秀蕙取得“同鄉京官”、台灣進士李清琦、葉題雁“印結”,聯名上書都察院,其文乃以“台民忠勇可用,但求朝廷勿棄以予敵”爲主題。

  1905年,台灣學者洪棄生在《台灣戰紀》之自序裏以棄民的身份痛斥清廷:“棄民者民必棄之。棄民棄地,……如割台灣是已”。

  1934年,台灣畫家劉錦堂詩有句曰:“台灣淪亡四十年,棄民不復有人憐”。

  對於《馬關條約》給台灣人民造成的“特殊的歷史遭遇”、使台灣人民造成的“特殊心態”,習近平總書記説:“我知道”、“我們理解”、“我們感同身受”。

  憑藉非法的不平等條約、憑藉《馬關條約》,從1895年開始,日本侵略者視台灣爲其“新領地”。在台灣實行皇民化教育,並從1937年開始推行皇民化運動,不斷加大力道,有如抽瘋似的一陣緊過一陣。但它終於不得不承認:(台灣)“改隸已經過了40餘年,但現在保持著以往風俗、習慣、信仰,這種漢民族意識似乎不易擺脫。蓋其故鄉福建、廣東兩省,與台灣僅一水之隔。這些華南地方,台灣人的觀念,平素視爲父祖墓墳之地,思慕不已”。日本侵略者終於看到,台灣人民根本不是它的“新領地人民”。

  “在台灣被侵佔的50年間,台灣同胞保持著强烈的中華民族意識和牢固的中華文化情感,打心眼裏認同自己屬中華民族。這是與生俱來、渾然天成的,是不可磨滅的”。

  當年,日本侵略者用的是大砍刀。但“兩岸同胞是打斷骨頭連著筋的同胞兄弟,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兩岸同胞是命運與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

  《馬關條約》使得中國地分兩岸,同時亦使得兩岸同胞緊密聯結爲“兩岸命運共同體”。

  甲午(1894)戰敗,乙未(1895)訂約。從《馬關條約》簽訂的1895年三月二十三日起到1895年九月初三日日本侵略軍佔領台灣全島,“忠勇可用”的台灣同胞起而組織義軍,將甲午中日戰爭延長了5個月又10天。此後,在日本侵佔台灣的50年間,台灣同胞不斷發動武裝反抗和其他形式的抗日活動。

  在“抗日救國”的旗幟下,台灣同胞從一開始、從《馬關條約》簽訂之日始,就“從來沒有缺席”。全國抗戰爆發後,台灣同胞更高喊“欲救台灣,先救祖國”,在島內乃至大陸參加抗日鬥爭。

  台灣同胞的抗日鬥爭事跡,台灣學者洪棄生的《台灣戰紀》、戚嘉林的《台灣史》和台灣作家藍博洲的《尋找祖國三千裏》等書有翔實的記録和描述。

  “台灣同胞始終與祖國同呼吸、共命運,台灣同胞的抗日鬥爭是全民族抗戰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日本佔領台灣的半個世紀裏,台灣同胞從未停止抗爭,數十萬台灣同胞爲此付出了鮮血和生命。全國抗戰爆發後,台灣同胞積極參加和支援大陸人民抗戰,不少同胞爲國捐軀。抗日戰爭的勝利,結束了日本對台灣50年的殖民統治,台灣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1945年抗戰勝利,台灣光復,才洗刷了半世紀的民族恥辱。透過歷史風雲變幻,可以深切體會到,兩岸是不可分割的命運共同體”。

  抗戰勝利、台灣光復,這是兩岸同胞共同的勝利。

  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宣佈無條件投降。台灣同胞爲回歸祖國、回歸中華民族大家庭而“高興得手舞足跳”。台灣大山深處,亦是歡慶的場景。

  1945年10月18日,《台灣新報》載文報導説:居住在“新竹州下竹東、大湖及蘭陽方面的山界”的少數民族,“聽到日本降伏之喜訊,也同我們兄弟一樣,手舞足跳。他們極喜歡,切實要變中華民族”。

  “台灣同胞打心眼裏認同自己屬於中華民族”,此即有力的證言也。

  收復失地完全不是領土再造,“形式上的統一”也根本不是兩岸同胞的追求。

  台灣光復給了台灣省行政長官及其公署收復失地的光榮,但在收復民心方面,他們對台灣同胞在“特殊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特殊心態”、對台灣同胞當家做主的願望完全無感。

  歷史不能假設,但現實能夠看到、未來可以預見。

  有群眾工作路線、善於同群眾打成一片的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乃是“做好台灣人民工作”的充分必要條件。

  1949年發生了作爲中國內戰遺留問題的台灣問題。兩岸又處於分離狀態。

  1949年,兩岸關係打了一個結。但是,“兩岸同胞彼此沒有打不開的心結”。

  只要住在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都承認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都對“台獨”分裂勢力嫉惡如仇,兩岸的結就不會是死結。

  “1949年以來,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也不能改變。兩岸復歸統一,是結束政治對立,不是主權和領土再造。‘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我們認爲,這也是實現國家統一的最佳方式。我們將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因爲以和平的方式實現統一最符合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一國兩制’在台灣的具體實現形式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的安排”。

  “我們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生活方式,願意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我們將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現互利互惠,逐步爲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增進台灣同胞福祉。我們將推動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心靈契合”。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裏,“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更加完善、更加完美。

  “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一語還包含了對台灣也發展起來、又一次“經濟起飛”的祝福和期待。這是何等感人的兄弟情!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十九大的報告對台工作重要論述三段話裏都談到“一個中國原則”。這正是:重要的事情説三遍。

  “一個中國原則是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明確界定了兩岸關係的根本性質,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關鍵。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兩岸雙方就能開展對話,協商解決兩岸同胞關心的問題,台灣任何政黨和團體同大陸交往也不會存在障礙”。

  海平兩岸近。習近平總書記是全體中國人共同服膺、共同擁護的領袖。我們對以習近平總書記爲核心的中國共産黨充滿信心,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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