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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金融合作應用於文化産業融合之推動策略

  一、緒論

  兩岸歷經2008年以來的積極合作,已有將近九年的發展歷程,隨着中國大陸整體經濟水平的快速提昇,民衆對於相關休閒及文化相關産業的日趨重視。然而以影視相關文化産業來説,中國大陸擁有得天獨厚的發展利基,在製作成本、拍片場景、人力、服裝、題材等都不惜成本營造視覺震撼,因此在國際已創造不少口碑,也形塑不少話題十足的歷史巨作。但再好的劇本或是效果營造還是得依靠資金的挹注,因此在文化産業方面,與金融業的合作成爲一項重要的課題。而且兩岸對於相關産業的合作也擁有不同的利基,若能在特定的合作基礎下,透過金融及文化産業的融合,將帶給文化産業有更多不同的發展新利基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2014):“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http://www.mof.gov.cn/preview/mof/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403/t20140326_1059932.htm.

  二、兩岸金融合作發展歷程與文化産業融合發展現况分析

  兩岸在金融合作發展可追溯至2009年第三次“江陳會談”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台灣金管會也在2009年11月16日跟中國大陸銀監會、保監會及证監會簽署三項金融合作監理備忘録(簡稱MOU),正式開啓兩岸銀行業成立分支機構、相互參股及經營跨境業務、協助履行金融監理等相關工作。台灣金管會在2010年3月16日重新修正發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明確開放兩岸金融業的參股投資、互設分支機構等審查規範及管理機制朱新民(2015):《中華文化與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國政評論》,http://npf.org.tw/particle.php?sid=6236&topic=12.

  2010年6月29日在重慶,兩岸簽署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讓金融業列在早收清單,促使台灣銀行業陸續赴中國大陸設立分行、子行、辦事處等。2011年7月21日金管會與中央銀行共同發佈“台灣地區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規定”,開啓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及海外分支機構承做人民幣業務,2012年8月31日又簽訂“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録”,以台灣銀行上海分行以及中國銀行台北分行作爲兩岸貨幣清算行,另外兩岸外匯指定銀行(OBU)可具體開展匯兑等金融業務,2013年1月25日通過“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2016年以來兩岸交流急劇冰凍,相關協議及合作熱度趨緩。整體而言,兩岸經貿發展仍有合作及發展切入點,如中國大陸提出“一帶一路”、“亞投行”等。此外中國大陸在十九大結束後,更進一步確立未來兩岸發展的主軸。根據陸委會大陸事務委員會(2017):《兩岸經濟統計月報》,https://www.mac.gov.tw/News.aspx?n=2C28D363038C300F&sms=231F60B3498BBB19.

  2017年11月份統計,截至2017年1-9月兩岸貿易總額爲995.1億美元,較2016年同期成長18.9%,其中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爲663.0億美元,較2016年同期成長22.8%,進口爲362.1億美元,較上年同期成長12.7%,顯示兩岸貿易往來仍有一定程度的依賴性。

  對於台灣全體銀行對中國大陸彚出匯入款,除了在2009年及2016年較上年度下滑之外,其餘年度皆持續成長。在2017年1-8月彚出款爲2650.8億美元,跟去年同期增加3.8%。2017年1-8月匯入款爲1784.7億美元,跟去年同期增加2.7%。整體而言,對於貿易交流及資金匯入彚出仍有一定比例的依存度關係。

  隨着兩岸交流的開放,兩岸陸續在影視、戲劇、文創等文化産業,在題材、劇本、場景或是演員合作相當多,如中國好聲音聘請周杰倫、庾澄慶等擔任戰隊導師,或在兩岸電影及電視劇,許多台灣明星也參與演出,也接演跨年春晚或各電視台重要娱樂節目等活動,在台灣的金馬、金鐘、金曲等重要奬項或中國大陸的奬項也看到兩岸明星或文化産業人士的交流沈壯海(2014):《創造中華文化新的輝煌》,光明日報,http://theory.people.com.cn/BIG5/n/2014/0127/c40531-24241557.html.

  如此顯示兩岸對於文化産業合作有愈趨密集的狀態。在文創産業的合作,兩岸基於文化背景及歷史淵源相同的情况下,有相當多的合作關係,如持續辦理八届的海峽兩岸文化創意産業展、兩岸文化創意産業創新發展基地設立,兩岸文創團體協會交流以及辦理文創論壇等,這都是兩岸對於文化産業融合發展的重要利基趙周賢 鄧海英(2015):《推進中華文明創新發展的重大戰略思想—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明的重要論述》,《求是》2015年第16期,http://theory.people.com.cn/BIG5/n/2015/0817/c83846-27471638.html.

  三、兩岸金融合作與文化産業融合發展面對之挑戰課題

  兩岸人民同文同種,因此在語言或是生活習慣及文化背景都有高度相關性,許多文化産業的交流,若有適當宣傳或是有好的卡司都非常容易引起兩岸民衆的共鳴以及回響。對於金融合作以及文化産業的融合發展,也會面臨一些重要的挑戰課題《上海:金融與文化産業融合發展》,金融時報(2015),http://www.mcprc.gov.cn/whzx/bnsjdt/whcys/201501/t20150115_438491.html.

  兹分析如下:

  (一)礙於兩岸政治考慮,在金融合作及文化産業融合無法有效伸展

  由於兩岸過去的歷史背景,在兩岸的合作層面上,需考慮到台灣執政當局對於合作意向的思考,尤其在2016年5月20日民進黨重新執政,台灣建立新的互動機制,使得兩岸在金融合作及文化産業融合發展的關鍵進程無法有效伸展,讓許多好的合作發展提案無法完成。

  (二)兩岸金融合作或聯合貸款等審核基準不一

  目前兩岸在金融合作仍存在認定標準不同的情况,如台灣對於授信已建立一套聯合徵信機制,對於授信標準可直接參考相關信用評等之資料,但在中國大陸目前尚未有第三方評定機構。因此在兩岸金融合作上,對於授信認定如何能找到一套共同審核標準,是一個重要的課題所在。

  (三)雙方合作審核過程過於繁瑣,導致合作意願降低

  在兩岸交流互動過程中,往往需要備妥諸多相關文件及説明,讓兩岸雙方主管機關進行審核,但審核過程過於繁瑣或是時間過於冗長,導致雙方雖有合作意願,但仍無法獲得雙方主管機關的認可,進而降低合作意願。

  (四)兩岸民衆對於影視節目内容的適應度不够

  兩岸歷經多年的合作與交流,整體而言,兩岸人民仍有各自的生活習性及社會文化習慣,因此對於部分影視節目内容或是劇本言詞,兩岸民衆的接受度可能會有所不一,因此對於節目合作,如何迎合兩岸民衆偏好也是一門相當重要的學問。

  (五)民族方言或是特定族群語言容易導致障礙

  由於中國大陸地大物博,仍存在許多不同的種族。而台灣也是擁有許多原住民族的多元社會,因此對於相關多元風俗的特殊題材如何導入到一般民衆皆可接受,引發一系列討論的話題漢寶德(2015):《探索中華文化的創新特質》,《國政評論》,http://www.npf.org.tw/particle.php?sid=6235&topic=12.

  (六)民衆生活水平提高,對於文化産業的要求質量及程度也隨之提昇

  在過去物資缺乏時代,民衆對於文化産業的内涵及質量上不會有太大的要求,但隨着兩岸民衆的生活質量及人均所得逐漸提昇,對於文化産業的内涵也越來越重視,包括畫面質感、場景擺設、演員卡司、拍攝技巧及後制過程,都是對於文化影視産業製作成本逐漸提昇的重要關鍵因素,因此在整體市場銷售的考慮下,如何透過兩岸金融業的合作投入,進而提昇兩岸文化産業的進一步融合,是一個重要關鍵許倬雲(2015):《華夏論述》,《天下文化》。

  四、兩岸金融合作應用於文化産業融合面對的挑戰課題

  如何讓兩岸金融合作的實質效能可以有效發揮,需要有一些磨合和經驗的整合,在實際推動過程也會有面臨挑戰的課題“‘文化+金融’深度融合,廣東文化産業發展走上快車道”,南方日報2017年2月1日,http://www.21jingji.com/2017/2-1/2NMDEzNzlfMTQwMjI2Nw.html.

  (一)文化産業涵蓋的内容,如何有效挑選具有發展潜力的産業及産品相當不容易

  台灣文創法涵蓋項目共有15項,每個産業内容及發展潜力需要客觀評估,否則一旦投入資金,結果失敗,也會面臨股東責駡或批判。

  (二)文化産業的成長發展需要長時間的投資,一旦面臨大量虧損或没有産生明顯投資效益,如何對外説明,繼續獲得資金挹注

  許多文化産業的崛起和發展,往往要細水長流的培養,可是投資需要看到投資效益,如何對投資人負責及金融産業股東作説明,有相當程度的挑戰。

  (三)兩岸金融合作分工如何有效厘清

  兩岸金融合作,除了注入資金之外,如何發揮1+1>2的綜效,以及擷取各自的專長優勢進行分工,以發揮合作效益需要開誠佈公的態度,否則責任歸屬談不清,就無法融合兩岸金融合作開展的基礎及運作機制。

  (四)面對敏感的文化議題如何處理,才能有各自良好的投入合作意願

  有些文化産業方面牽涉歷史責任的歸屬以及功過的評價,因此在主導性的合作感受就要相當小心,否則很容易打破合作的默契

  (五)兩岸金融合作以往着重在設點及業務的共同參與以及組成金融策略聯盟,現在變成“創投”以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另外在“弘揚中華文化”的觀點也尚有磨合的空間

  兩岸金融早期在推動彼此業務的合作,以及共同找尋良好的放款目標,可是用於文化産業則是帶有引導産業發展,是否有共同思維,甚至投入經費之共識,以及達到“企業社會責任”的目的,如何達成共識,尚有調整空間。

  五、兩岸金融合作應用於文化産業融合推動的做法及策略

  如何從一般企業金融、消費金融及財富管理的合作,而後到特定産業的協助,甚至 “企業社會責任”的擔負,來提昇産業的發展利基和資金挹注,具有一定探討的空間。以下就文化産業融合之金融合作可以落實推動的作法及策略匯整如下:

  (一) 推動策略

  1.協助文化産業所屬企業,具體提供融資服務,以扶植文化産業的成長及發展。

  對於文化産業所屬企業,基於營運及發展需要,具體明確的就是資金融通,因此透過兩岸金融合作的落實,針對文化産業提供資金挹注,注入活水源源不絶可以持續推動運作。

  2.扮演“創投”的功能及角色,挖掘及輔助具有競争發展潜力的文化産業項目,使其能持續運作,並成爲未來亮麗的特色産業。

  金融是企業的火車頭,如何在資金籌措困難之際,以“創投”的角色找尋具有發展潜力的文化事業進行投資,進而培育成爲特色企業,並能發光發熱,進而展現兩岸文化産業的新亮點。

  3.成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實踐者,讓兩岸金融合作可以展現新機遇。

  金融是企業活水所在,也是協助輔導業者持續運作的重要推手,而兩岸金融合作基於帶頭示範作用,一則找尋合適的文化産業廠商進行資金投入,以改善財務結構,二則培育成爲有潜力的文化産業廠商,如此運作是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最佳典範執行者。

  4.兩岸金融合作可以找尋值得投資培育的文化人士進行重點支持及資金投入,使其可以在藝文及文創界展現創作實力,甚至成爲兩岸文化代言人,並到各地去展演,讓兩岸文化産業展演具有國際視野及提昇兩岸文化人在世界的曝光度、能見度及知名度。

  5.兩岸金融的資金挹注可以讓文化産業(包括文創産業)培育種子企業或個人,進而扶植文化産業開展,相對提昇其影響力。

  (二) 具體作法

  1.成立“兩岸文化創投基金”,並由兩岸金融業協議分擔出資金額及比例。

  爲了實質推動文化産業的發展,可以透過兩岸金融業者的合作,共同發起設立“兩岸文化創投基金”,以落實用於輔導及協助兩岸文化産業的提昇,並將具代表性的文化産業協助成立公司進行營運。

  2.成立“文化産業評估小組”,挑選具有發展潜力及營運效能的文化産業,特别是文創事業進行資金挹注。

  如何挑選具有競争力及發展潜力的文化産業項目,可聘任具有實務經驗的專家學者進行評選,並由各文化産業公司主動提出參與,建立一定的審查機制,以選出具代表性的文化産業項目安立志(2012):《文化的傳承與創新》,南方日報,http://theory.people.com.cn/BIG5/49157/49165/17012365.html.。

  3.每年表揚杰出文化人士或企業,由兩岸金融業頒發優渥的奬金。

  爲了凸顯文化人的重要性以及對社會的影響價值,透過兩岸金融合作來選出年度文化人或企業,提供奬座及奬金,以支持文化事業的發展,進而共同顯示兩岸重視文化産業的投入决心張豈之(2014):《傳統文化獨特的自我創新之路》,光明日報。

  4.資助文化事業到國外及世界展演,以相對帶動中華文化的躍昇。

  文化事業的産品及演出,包括電影、文創、戲劇都具有向外宣傳的功能,到國外及世界各地的展演,可以把兩岸中華文化的特色元素對外宣傳,如台灣的雲門舞集、故宫的珍品、中國大陸的京劇,及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産,以及文創産品的設計,都具有弘揚中華文化的價值海東青(2015):《“中華文化”不可以嗎?──淺論歷史課綱中的“中華文化”問題》,《教育文化》,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403.。

  5.資助基層文化事業的培養,包括基礎文化人才及文創設計能力的提昇。

  基層文化事業的育成和人才培育是重要扎根工作,而兩岸金融業可以把觸角深入基層,爲中華文化的弘揚立下根基,投入的經費也能發揮具體成效。

  6.透過文化事業的成長及發展,相對帶動兩岸文化融合,達到彼此“相互提携,共創雙贏”,而金融合作則是投入經費的重要催化劑。

  文化是一種無形的軟實力,也爲兩岸交流築起一道平台及互動的橋樑。而文化融合的結果,就是兩岸文化的彼此互動共享,不僅化解彼此隔閡,更能逐步達到“心靈契合”的目標。

  7.投資設立文創園區或文化産業園區,以推動文創及文化産業的發展和成長。

  借由兩岸金融合作,可以把資金投入到文創園區或文化産業園區,如此更全面地來推動文創及文化産業的發展茁壯郝永平、黄相懷:《把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光明日報2016年9月18日,http://big5.gmw.cn/g2b/news.gmw.cn/2016-09/18/content_22010987.htm.。

  六、結論

  兩岸金融合作原先只是金融事業的相互合作,開展彼此獲利的契機,然而隨着兩岸交流的深化,如何將文化交流、文化事業發展,經由兩岸金融合作的强化,進一步融入到文化事業的培育和投資經費之挹注,形成一股催化劑,金融業屬於獲利産業,將利潤分享到文化事業,也是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回饋和實踐,兩者是互蒙其利,只是推動面對的課題要加以調整,並以階段性推動策略,造福兩岸文化事業的躍昇,也讓兩岸金融合作邁入更高的境界,當然在兩岸人民交流及合作發展也可以建立更具指標意義的里程碑。


  李樑堅:作者係義守大學行政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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