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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早已對台灣問題作出明確承諾



  中國學者在分析當前的中日關係時,多認為台灣問題是阻撓中日關係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其原因是,在一九七二年中日兩國政府發表的聯合聲明中,關於台灣問題的表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這一立場,並堅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立場”。此後三十年來,在公開正式場合談到台灣問題時,日本政府始終堅持這一説法。對此,現在許多人的理解是,日本政府官方人士從未直接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究竟其真相如何?日本政府當年對中國政府就台灣問題作出過何種承諾?頗值得探討。
  
  田中承認中國提出的“邦交正常化之原則”
  
  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一再聲明的“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主張,日本政府表示“充分理解和尊重”。問題的關鍵在於日本政府所謂“充分理解和尊重”的涵義為何?此問題的答案祇能從準確無誤的歷史檔案中尋找,而不能靠臆想和推測。日本政府不久前解密公開了三十年前中日兩國政府在北京進行邦交正常化談判的全部記録,使我們深入瞭解這一問題的全貌有了可能。
  
  從這一外交記録和中國政府提出的實現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三原則(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二、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已歸還中國;三、日台條約是非法的,無效的,必須廢除)可以清楚地看出,日本如何對待盤踞台灣的蔣介石集團的問題是中日兩國政府邦交正常化談判中的核心問題。
  
  日本要邁出正確的一步,當然很不輕鬆。中國政府堅持邦交正常化三原則毫不退讓,日本不在政治外交關係上拋棄台灣蔣介石集團就不可能實現邦交正常化。祇要在這個問題上日本與中國取得一致,則其他如歷史認識問題、戰爭賠償問題等就容易解決了。但恰恰在這個問題上,日本統治集團内部分歧嚴重。但主要由於一九七二年七月六日上台的新任日本首相田中角榮能夠識大勢、辨大局,與外相太平正芳相互信任,力排眾議。八月三日田中内閣發表關於實現日中邦交正常化的基本方針,對中方的復交三原則表示理解。田中還説:“與中國建交的國家,沒有一個繼續與台灣保持關係的,日本也不能例外”(見吳學文《當代中日關係》,時事出版社一九九五年版,第一百八十三頁)。田中的堅持態度使得自民黨内親台勢力的反對主張未能如願,自民黨總務會終於在八月二十二日通過決定:“進行日中邦交正常化,為就邦交正常化的基本問題雙方坦率地交換意見,總理訪問中國”。九月八日,自民黨總務會通過《日中邦交正常化基本方針》,其内容是:“我國政府在日中邦交正常化談判中應注意以下諸點。尤其鑒於我國與中華民國的深遠關係,應充分考慮使既有關係得以繼續而談判。一、日中邦交正常化應在聯合國憲章和萬隆十項原則的基礎上進行;二、互相尊重不同的體制,不干涉内政,尊重與友好國家的關係;三、互相不行使武力或武力威脅;四、互相努力增進平等的經濟文化交流,不搞差别對待;五、為亞洲的和平與繁榮而互相合作”。這顯然與田中的表態不一,還想在台灣問題上與中國討價還價。
  
  八月十八日、十九日,日本自民黨日中邦交正常化協議會會長小坂善太郎抱定這一方針在北京與中國政府代表會談時,被批判為“搞兩個中國”毫不奇怪。周恩來總理在會見小坂一行時,獲悉日本自民黨副總裁、日本政府特使椎名悦三郎在台灣宣稱日將“同中華民國的歷來關係包括外交關係在内照過去原樣保持下去”的消息後,嚴肅重申中方對台灣問題的原則立場“絶無改變餘地”。(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年譜一九四九——一九七六》,中央文獻出版社一九九七年版,下卷第五五一頁)。面對日本國内的嚴峻形勢,田中首相、太平外相一行抱著“不成功就難回日本”的悲壯決心於九月二十五日到達北京,中日兩國邦交正常化最終具備了由願望轉變為現實的可能性。
  
  日本關於台灣問題的完整陳述
  
  田中角榮等都清楚,對於中日邦交正常化,中國方面最為關心的必然是日本如何解決與台灣的關係問題。日方對此進行了認真的準備。在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第一次中日外長會談時,日方外務省條約局長高島肇在説明日方草案時,尤為慎重地講了如下一段話:
  
  “關於日本政府對台灣問題的立場,借此機會概述如下:由於舊金山和約,我國放棄了對台灣的一切權利,不能對台灣現在的法律地位作出獨自的判斷。我們十分清楚中國對舊金山和約的見解與日本不同,但我國作為該條約的當事國不能放棄上述立場。然而與此同時,如果按照開羅、波茨坦兩個宣言的精神,台灣依照這些宣言的規定應該歸還中國,這是日本政府不變的見解。我國還全面尊重‘一個中國’的中國的一貫立場,當然毫無再把台灣變成日本的領土,或支援台灣獨立的意圖。所以,我國也不設想將來台灣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的任何法律地位。
  
   
  
  從這一見解出發,日本政府認為,台灣現在處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同的另一個政權的統治下,由此產生的問題應由中國人自己即作為中國的國内問題來解決。另一方面,我國亦不否認與存在於台灣的國民政府維持外交關係的各國的政策,美中間的軍事對抗應予避免,這是全體日本國民的願望。基於此,台灣問題最終應和平解決。這是日本政府的基本見解。
  
  聯合聲明草案第四項第二款‘日本國政府充分理解並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這一立場’即與中方立場相對應的、日方上述考慮的簡潔表述。”
  
  在兩天後的九月二十八日,舉行了第四次中日首腦會談,會談中大平正芳外相就台灣問題做了一個專門發言,他按照事先準備好的稿子宣讀如下:
  
  “作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結果,我國與現在統治台灣的政府的外交關係解除。這雖是理所當然的,但要再明確一下。然而,去年日台貿易往來超過十二億美元,人員往來我國赴台灣約十八萬人,台灣來我國約五萬人,正如此,日本政府不能無視日台間現正進行的多方面的交流的事實,及日本國民中對台灣抱有同情的事實。
  
  日本政府今後當然也不會採取‘兩個中國’的立場,完全沒有支持‘台灣獨立運動’的想法,對台灣不抱任何野心。對於這一點,希望(中國方面)信賴日本政府。但是,可以預想即使在日中邦交正常化之後,在我國與台灣的關係上還會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一、政府需努力保護在台日本人的生命和財產(現有在台日本人三千九百人及眾多的日本旅遊者)。
  
  二、我國採取自由民主體制,對於台灣與我國之間的人員貿易往來等各種民間交流,祇要在不損害正常的日中關係的範圍内進行,政府不能壓制之。
  
  三、與上相同,政府不得不容認日台之間的民間經濟交流。
  
  四、與上相同,祇要日台之間繼續人員貿易往來,則不得不容忍飛機、船舶的往來。
  
  日中邦交正常化之後,我方在台灣的大使館、領事館當然失去了公(代表國家)的資格,但為處理上述諸問題,在一定時間内,為處理遺留事務在必要範圍内不得不繼續存在。而且考慮在一定時期後,在大使館、領事館全部撤除以後,會有必要以何種形式相互設立民間層次的事務所或接待處(Contact Point),對此,希望得到中方的理解。
  
  還有,關於日中邦交正常化實現後的日台關係,政府將不得不對國會和新聞記者等説明以上旨意,預請諒察。”
  
  根據日方公開的記録,周恩來等中方人員,在認真聽完大平的陳述後,嚴肅的表情沒有了,都放心地點了點頭。
  
  既然在台灣問題上雙方達成一致,其他問題如結束戰爭狀態問題、放棄戰爭賠償問題、日台條約問題等經雙方認真協商都獲得解決。談判中,周恩來説,日本有多大的自衛力量,這是日本自身的問題,中國不干涉内政。思想無國界,思想由人民選擇,革命不能輸出。田中表示,日本不會向海外派兵,軍費限制在百分之一以下,不修改憲法,不保有核武器,日本絶不侵略,不會復活軍國主義,三百年後日本人就沒有了,不必害怕日本。中國不輸出革命是送給我的最大禮物。(見日本外務省的公開檔案,日本有關外交官員一再表示,這些檔案是確鑿可信的。
  
  日本可在台灣問題上發揮積極作用
  
  中日邦交正常化已有三十年。三十年來,日本政府是否遵守了當年在台灣問題上的承諾?概觀之,可以説基本上沒有突破其承諾的約束,即日台之間祇有經貿關係和民間往來,沒有主權國家之間的政治外交關係,身就要職的國家公務員很難去台灣訪問(當然不排除有秘密訪台者)。一九九七年橋本龍太郎首相訪華,他在講演中明確表示:“我國今後遵守《日中聯合聲明》和《日中和平友好條約》的方針沒有變化……我國今後也決不可能支持‘兩個中國’及台灣獨立,總而言之,日本真誠地希望,關於台灣的問題通過海峽兩岸當局者的對話得到和平解決”。在一九九八年的《中日聯合宣言》中,“日本方面繼續遵守日本在《日中聯合聲明》中表明的關於台灣問題的立場,再次表明中國祇有一個的認識,日本繼續維持與台灣的民間及地區性往來”。
  
  當然,必須指出在個别問題上日本政府的做法欠妥,如對於李登輝、徐立德訪日問題的處理,給中日關係的穩定與發展“添了麻煩”。尤其在一九九八年日本國會通過《週邊事態法》後,日本政府雖盡力避免明確表示台灣地區是否包括在所謂的“週邊事態”涉及的範圍内,但仍有右翼政客公然宣稱台灣當然包括其中。這種説敎與中西輝政等人極力主張的“中國威脅論”一脈相承,與石原慎太郎等人拼命宣揚的“中國分裂論”表裡相依,這是明顯的干涉中國内政,是妄圖以武力阻撓中國統一的險惡目的的大暴露。這不能不引起正在為實現和平統一而努力的海峽兩岸十三億中國人民的強烈義憤和高度警惕。
  
  三十年前日本政府在台灣問題上作出的承諾,成為三十年來中日關係大發展的“原點坐標”之一。“原點坐標”是不能改變的,否則,不僅要對三十年來中日關係的發展重新作出評價,對今後三十年中日關係的發展也會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中國實現統一,亞洲會更加穩定,更加繁榮,日本和亞洲必定會從中受益。那種“維持台灣海峽現狀對日本發展最有利”的陰暗心理不應有存在的價值。
  
  一九八九年日本政府率先打破西方國家對中國的“制裁”,恢復、發展與中國的多方面關係,這成為三十年中日關係發展史上光亮的一筆。今後在中國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和平統一的過程中,日本憑藉與台灣的深厚、悠久的關係,理應摒除少數人的干擾,發揮一些積極的作用,這必然為中日關係的進一步穩定發展打下更堅實的基礎。這是中日兩國人民的共同願望所在。
  
   (原載《中國評論》二○○二年八月號,作者係中國社科院日本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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